综合绩效考核办法6.6.8.1_综合部绩效考核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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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为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 配管理的规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要求,并进一步优化和提高我院 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在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和总结 2009 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我院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和实施细则做了必要修订,现下发全院各科室。考核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分别由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党办、院办、人事处、财务处、器材处、科研处、教育处、医保办等部门负责具 体组织与实施,由财务处经管办汇总。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各职能单元综合绩效考核方案

(一)临床手术科室综合绩效考核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医疗指标 6 分 术前平均住院日 3 分 ≤三年同期最低值 3 分 ≤三年同期均值 2 分 ≤三年同期最高值 1 分 >三年同期最高值 0 分 床位使用率 3 分 ≥95% 3 分 ≥92% 2 分 ≥90% 1 分 <90% 0 分 医疗质量 20 分 医疗质控 8 分 科室质控、核心制度(查房、会诊、交接班等)、病历质量、围手术(操作)期管理、实验室质量 院感控制 4 分

医院感染监测及报告、标准预防及消毒隔离措施执行情况、合理应用抗生素、传染病管理

病人安全 8 分

主动上报医疗不良事件,严格按规定流程处理纠纷,对医疗投诉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依法行医 医疗风险 10 分

重大纠纷、差错及医疗事故5 分 无医疗纠纷与差错 5 分 ≤上年同期均值 4 分 >三年同期均值 3 分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 发生医疗事故 0 分 医疗投诉或病人不满意5 分 无投诉 5 分 ≤上年同期均值 4 分 >三年同期均值 3 分 满意度 10 分

住院病人满意度 5 分 住院病人满意度≥90% 5 分 门诊病人满意度 5 分 门诊病人满意度≥90% 5 分 门诊指标与质量20 分 普通门诊量 10 分 ≥三年均值 110% 10 分 ≥三年均值 100% 7 <三年均值 100% 5 医师出诊率 5 分 ≥95% 5 ≥90% 3 <90% 1 门诊投诉 5 分

扣分制: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医疗行为规范、其他等,每项 0.1~0.5 分 手术量 11 分

与 2007-2009 三年同期均值做比 ≥三年同期均值 105% 11 分 ≥三年同期均值 8 分 <三年同期均值 5 分 护理指标与质量8 分 临床质量 7 分 仪容仪表 5% 消毒隔离 10% 无菌物品 10% 药品管理 10% 病室管理 15% 护理文件 10% 急救物品 10% 操作规范 10% 危重症及基础护理 20% 护士继续教育

(注:每年7、12 月此项目执行,其余月份分数归入)“临床质0.5 分 讲课有计划、落实、记录,≥2 次/月 0.15 查房有计划、落实、记录,≥1 次/月 0.15 季度业务考试 出勤率≥80% 考试无违纪0.1分

护生教育(同“护士继续教育”)0.5 分 临床带教符合规范要求 0.15 教学计划落实并有记录 0.15 实习/进修生调查反馈意见 0.2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 科研指标12.5分 科研文章部分 11.5分 文章总数(40%)文章分数(60%)

护理文章单列,记加法(1分)科室科研管理 1 分 文章等备案情况 0.5分 科室课题申报情况 0.3分 参与全院性科研工作情况等 0.2分 教育指标12.5分 教学工作量 6 分 承担“三生”授课学时 1 分

承担见习、实习任务(含导师制等)1 分 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 0.5分 指导研究生人数 0.5分

培训住院医师人数(含基地住院医师)1 分 举办继续教育活动(含 I 类、II 类)1分 承担额外教学任务 1 分 教学效果 3 分

“三生”对授课、带教老师的评价 1 分 “三生”考核达标情况 1 分 科室员工继教达标率 1分 教学规范和制度 2.5 分 教学责任事故(分 4 档)1分 “三生”一般违纪 0.5分 擅自录用“三生” 0.5分 专人管理“三生”教学 0.5分 教学成果 1 分 教学研究和教改 0.5分 教学获奖 0.5分 医保指标 5 分 住院次均费用 2 分 基数较去年浮动 5% 2 分 较新基数每再>1% 减0.5 分 住院自费比例 2 分 ≤ 9%(三甲医院平均值)2 分 ≤ 三年均值再降1% 2 分 >9%:每>科室指标 1% 减 0.5 分 有效投诉 1 分 ≤ 1 次投诉 1 分 每多 1 次 减 0.2 经济指标 35 分 净绩效结余 15 分

净绩效结余=绩效收入-可控成本。绩效收入包括全部医疗收入;可控成本核算范围包括:人员支出、材料支出、公费等其他业务费支出、房屋折旧、固定资产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 人力成本 10 分

公式:人力成本(在职员工+临时工+外聘人员 工资)/科室绩效收入

人力成本根据财务核算数取得。耗材成本 10 分

公式:耗材成本率=耗材支出/(材料费收入+治疗收入+检查收入)各科耗材支出根据财务核算数取得,各科的材总计 150 分

(二)临床非手术科室综合绩效考核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 医疗指标 12 分 出院病人数 3分

≥三年同期均值 105% 3分 ≥三年同期均值 2分 <三年同期均值 1分 平均住院日 3分 ≤三年同期最低值 3分 ≤三年同期均值 2分 ≤三年同期最高值 1分 >三年同期最高值 0分 床位使用率 3分 ≥95% 3分 ≥92% 2分 ≥90% 1分 <90% 0分

从急诊、ICU收治病人数3分 ≥三年同期均值 105% 3分 ≥三年同期均值 2分 <三年均值 1分 医疗质量 20 分 医疗质控 8分

科室质控、核心制度(查房、会诊、交接班等)、病历质量、围手术(操作)期管理、实验室质量等院感控制 4分

医院感染监测及报告、标准预防及消毒隔离措施执行情况、合理应用抗生素、传染病管理

病人安全 8分

主动上报医疗不良事件,严格按规定流程处理纠纷,对医疗投诉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依法行医 医疗风险 10 分

重大纠纷、差错及医疗事故5分 无医疗纠纷与差错 5 分 ≤上年同期均值 4 分 >三年同期均值 3 分 发生医疗事故 0 分 医疗投诉或病人不满意5分 无投诉 5 分 ≤上年同期值 4 分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 >三年同期值 3 分 满意度 10 分

住院病人满意度 5分 住院病人满意度≥90% 5 分 门诊病人满意度 5分 门诊病人满意度≥90% 5 分 门诊指标与质量25 分 普通门诊量 12 分 ≥三年均值 110% 12分 ≥三年均值 100% 9 分 <三年均值 100% 6 分 医师出诊率 8分 ≥95% 8 分 ≥90% 4 分 <90% 1 分 门诊投诉 5分

扣分制: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医疗行为规范、其他等,每项0.1~0.5分 护理指标与质量8分 临床质量 7分 仪容仪表 5% 消毒隔离 10% 无菌物品 10% 药品管理 10% 病室管理 15% 护理文件 10% 急救物品 10% 操作规范 10% 危重症及基础护理 20% 护士继续教育

(注:每年7、12 月此项目执行,其余月份分数归入“临床质量”)讲课有计划、落实、记录,≥2 次/月 0.15 分 查房有计划、落实、记录,≥1 次/月 0.15 分 季度业务考试 出勤率≥80% 0.1分 考试无违纪 0.1分 护生教育

(同“护士继续教育)0.5 分 临床带教符合规范要求 0.15 分 教学计划落实并有记录 0.15 分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继续教育”)实习/进修生调查反馈意见 0.2 分 科研指标12.5分 科研文章部分 11.5 分

0.5 分 文章总数(40%)文章分数(60%)

护理文章单列,记加法(1分)科室科研管理 1分 文章等备案情况 0.5 分 科室课题申报情况 0.3 分 参与全院性科研工作情况 0.2 分 教育指标12.5分 教学工作量 6分

承担“三生”授课学时 1 分

承担见习、实习任务(含导师制等)1 分 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 0.5 分 指导研究生人数 0.5 分

培训住院医师人数(含基地住院医师)1 分 举办继续教育活动(含 I 类、II 类)1 分 承担额外教学任务 1 分 教学效果 3分

“三生”对授课、带教老师的评价 1 分 “三生”考核达标情况 1 分 科室员工继教达标率 1 分 教学规范和制度 2.5 分 教学责任事故(分 4 档)1 分 “三生”一般违纪 0.5 分 擅自录用“三生” 0.5 分 专人管理“三生”教学 0.5 分 教学成果 1分 教学研究和教改

(含课程、教材、论文)0.5 分 教学获奖(含教师、团队、论文)0.5 分

医保指标 5分 住院次均费用 2分 基数较去年浮动 5% 2分 较新基数每再>1% 减 0.5 分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 经济指标 35 分 住院自费比例 2分 ≤ 9%(二甲医院)2 分 住院自费比例 有效投诉 2分 1分

≤ 三年均值再降 1% 2 分 >9%:每>科室指标 1% 减 0.5 分 ≤ 1次投诉 1 分 有效投诉 净绩效结余 1分 15 分

每多1 次 减 0.2 分

净绩效结余=绩效收入-可控成本。绩效收入包括全部医疗收入;可控成本核算范围包括:人员支出、材料支出、办公费等其他业务费支出、房屋折旧、固定资产折旧等。总分150分 人力成本 10 分

公式:人力成本(在职员工+临时工+外聘人员工资)/科室绩效收入 人力成本根据财务核算数取得。

科室绩效收入的计算方法与净绩效结余中收入的计 算方法相同。耗材成本 10 分

公式:耗材成本率=耗材支出/(材料费收入+治疗收 入+检查收入)

各科耗材支出根据财务核算数取得,各科的材料费收入、治疗收入、检查收入由HIS 提供。

(三)临床医技科室综合绩效考核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 医疗指标 30 分 工作量 20 分

≥三年均值100% 20 分 ≥三年均值95% 15 分 <三年均值95% 10 分 预约及出报告时间10 分

预约时间、出报告时间在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规定的时间内 医疗质量 20 分 医疗质控 10 分

科室质控、规章制度、报告单书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落实、放射防护卫生等院感控制 5 分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标准预防及消毒隔离措施执行情况病人安全 5 分 主动上报医疗不良事件,严格按规定流程处理纠纷,对医疗投诉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依法行医医疗风险 10 分 重大纠纷与差错及医疗事故5 分 无医疗纠纷与差错 5 分 ≤上年同期值 4 分 >三年同期均值 3 分 ≥三年同期均值 2 分 发生医疗事故 0 分 医疗投诉或病人不满意5 分 无投诉 5 分 ≤上年同期值 4 分 >三年同期值 3 分

门诊考核 5 分 门诊满意度 5 分

扣分制: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医疗行为规范、其他等,每项0.1~0.5 分 满意度 10 分

病人满意度 5 分 病人满意度≥90% 5 分 临床人员满意度5 分 临床人员满意度≥90% 5 分 医保指标 5 分 住院次均费用 2 分 基数较去年浮动 5% 2分 较新基数每再>1% 减0.5分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住院自费比例 2 分 ≤ 9%(二甲医院)2分 ≤ 三年均值再降 1% 2分 >9%:每>科室指标1% 减 0.5分 有效投诉 1 分 ≤ 1次投诉 1 分 每多1 次 减 0.2 分 科研指标12.5分 科研文章部分 11.5分 文章总数(40%)文章分数(60%)

护理文章单列,记加法(1分)科室科研管理 1 分 文章等备案情况 0.5分 科室课题申报情况 0.3分 参与全院性科研工作情况 0.2分

标 教育指标12.5 分 教学工作量 6 分 承担“三生”授课学时 1 分 经济指标 45分 教学效果 3 分

承担见习、实习任务(含导师制等)1 分 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 0.5 分 指导研究生人数 0.5 分

培训住院医师人数(含基地住院医师)1 分 举办继续教育活动(含 I类、II 类)1 分 承担额外教学任务 1 分

“三生”对授课、带教老师的评价 1 分 教学效果3 分

教学规范和制度2.5分 “三生”考核达标情况 1 分 科室员工继教达标率 1 分 教学责任事故(分 4档)1 分 教学规范和制度2.5分 教学成果1 分

“三生”一般违纪 0.5 分 擅自录用“三生” 0.5 分 专人管理“三生”教学 0.5 分

教学研究和教改(含课程、教材、论文)0.5 分 教学成果 1 分 教学获奖

考核指标 总分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 净绩效结余 25 分(含教师、团队、论文)0.5 分

净绩效结余=绩效收入-可控成本。绩效收入包括全部医疗收入;可控成本核算范围包括:人员支出、材料支出、办公费等其他业务费支出、房屋折旧、固定资产折旧等。总计150分 人力成本 10 分

公式:人力成本(在职员工+临时工+外聘人员工资)/科室绩效收入 人力成本根据财务核算数取得。

科室绩效收入的计算方法与净绩效结余中收入的计算方法相同。耗材成本 10 分

公式:耗材成本率=耗材支出/(材料费收入+治疗收入+检查收入)

各科耗材支出根据财务核算数取得,各科的材料费收入、治疗收入、检查收入由HIS提供。

(四)职能处室、后勤部门综合绩效考核项目 权重 参考标准 考核结果 年度工作实绩 50 分 党办单项细则 执行力 10 分 党办单项细则

临床医技科室满意度 15 分 院办单项细则 职能处室间满意度 5 分 院办单项细则 服务投诉 5 分 院办、党办单项细则 成本节约率 15 分 财务处单项细则 总计 100 分

附表1 1 1、医务处设立的单项加分项目和单项否决项目加减分项目 加减分分值单项加分项目主动报告病人安全隐患 报告例数居全院前十名 尸检例数 开展尸检每例加 1 分

外派医疗任务 圆满完成外派医疗任务(支边、支农、紧急救援)单项否决项目 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 院感控制(4分)不得分

出现医疗事故 重大纠纷与差错及医疗事故(5 分)不得分 满意度

二、综合绩效考核及填报办法

综合绩效指标考核由各相关职能处室按相应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考核并负责 解释工作。

(一)医疗指标、医疗质量、医疗风险、满意度由医务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二)门诊指标与质量由门诊部负责考核和填报。

(三)护理指标与质量由护理部负责考核和填报。

(四)科研指标由科研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五)教育指标由教育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六)医保指标由医保办负责考核和填报。

(七)经济指标由财务处负责考核和填报,人事处、器材处和行政处协助。

(八)行政、后勤科室的绩效考核由院办和党办负责考核和填报。

三、各评审科室制定的单项考核方案及奖励办法

(一)普通门诊单项考核

1、普通门诊总量奖励:奖励普通门诊量增长率高的科室

奖励办法:以各科室2007-2009年三年均值为参照标准,算2010年普通门诊量的增长率,奖励普通门诊量增长率高的科室。

2、普通门诊医师出诊率奖励:奖励普通门诊医师出诊率高的科室奖励办法:以科室各级医师实际完成普通门诊单元总数,与规定的普通门诊单元总数进行比对,计算出诊率,奖励普通门诊医师出诊率高的科室。

3、门诊单项奖励:奖励普通门诊量超过定额指标的医师个人奖励办法:以科室各级别医师 2007-2009 年实际完成普通门诊量的月均值为基数,统计每位医师实际完成的普通门诊量,计算完成率,奖励完成率高的医师个人。奖励标准及额度根据门诊量及门诊收入最后确定。

2、医保单项考核

(1)病种管理:12个单病种+生育,盈利额按10%直接与科室挂钩(2)拒付管理:住院+门急诊 拒付额直接与科室挂钩(3)设立单项奖励如下,奖金由医保奖励基金核发

a综合达标奖:根据次均费用达标、平均住院日小于均值、自费比例达标、零投诉、零拒付费用等进行考评。b病种管理奖:奖励前三名 c优秀合作奖:评选3-5个科室 d突出进步奖:评选3-5个科室

四、奖励与罚则

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处室评优的重要依据;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与科室、处室负责人考核挂钩;每年各科室和处室的单项考核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将发放到科室和处室(医院不再平均发放年终奖),由科室、处室负责人负责分配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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