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_第一章第四篇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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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1.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具体有哪些内容?

环保专项行动(2003—2012)主要内容有:对“十五小”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纠正各地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题检查和整治;加强对重污染行业违法企业的有效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污染源的整治;集中整治工业园区内重污染行业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强电力行业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等。

2.排污费缴纳的对象有哪些?

排污费征收的对象是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一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项目主要有污水排污费和污水超标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3.什么是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4.突发环境事件如何划分等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②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④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⑤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⑥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⑦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②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④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⑤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⑥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⑦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⑧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②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④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⑤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⑥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⑦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5.什么是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通俗地讲,清洁生产不是把注意力放在末端,而是将节能减排的压力消解在生产全过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哪一年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2月29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正式颁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7.《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是何时发布?哪些部门颁布的?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于2004年8月16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颁布,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8.为什么要实行清洁生产?

(一)实行清洁生产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二)实行清洁生产是控制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三)实行清洁生产可大大降低末端处理的负担。

(四)实行清洁生产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9.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有哪些程序?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中规定:

(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布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省级以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企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

(二)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三)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向有管辖权的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计划,并按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内容、程序组织清洁生产审核。

(四)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实施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10.环保产业的范围包括哪些?

目前的环保产业范围基本就是指两大行业:环保工业和环保服务业。环保工业是指为环境保护活动提供相关设备和产品的工业生产部门。环保服务业是指为环境保护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部门,如环保技术和信息咨询业、环境工程设计业等。

11.什么是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12.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循环经济要求人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将自己作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构成系统中的一部分;循环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经济活动,不仅考虑工程承载能力,还要考虑生态承载能力;循环经济视自然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循环经济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经济提倡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实现可持续消费。

13.环境保护标准的定义及内容是什么?

环境保护标准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制定的标准。环境标准按标准性质划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标准包括:

(一)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保护人体健康和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对环境中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允许含量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如水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生物质量标准,以及噪声、辐射、振动、放射性物质等的质量标准。其中水质量标准又可分为地下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以及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工业用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等。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实现环境标准的要求,对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质或各种有害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可分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控制标准。

(三)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为了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技术,所制定的试验方法标准。

(四)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是为了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所制定的标准样品。

(五)环境基础标准,是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及信息编码等,所制定的标准。

14.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哪些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暂行)》等),环境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如《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15.《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是何时制定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条例》于1999年3月26日由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3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5年12月3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2010年9月29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现行的《条例》共设六章四十八条规定。《条例》对环境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进行了规定。

16.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目前我区尚无环境公益诉讼的先例。

17.什么是环境污染损害纠纷?解决赔偿的途径有哪些?

环境污染损害纠纷通常是指环境法主体之间就其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而产生的争议。其争议的内容主要涉及环境污染破坏的责任由谁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应为多少等。

环境污染损害纠纷,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解决:自行和解;调解解决,又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联合调解;请求行政处理;仲裁解决;自力救济;诉讼解决。

18.什么是“绿色信贷”?

通常所说的“绿色信贷”,是环保和金融部门通过信息交流,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促进信贷的环境风险控制,同时增加环境友好产业信贷效益,以达到促

进污染减排,防范信贷风险目的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原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提出该政策。

19.“绿色信贷”涉及环保系统与金融系统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目前,我区环保系统向金融系统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三是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信息;四是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

20.为什么要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一是可以引导业主积极、主动地履行建设项目环评、清洁生产、达标排污、守法经营、防范事故风险、化解周边污染纠纷的义务,从而有助于推进各项有关环保业务。二是会激发企业环境保护的内在动力,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激活企业环境守法自觉性,从而有利于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三是有助于推动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而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四是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是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

21.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有哪些?

一般来说,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指标”“现场监察指标”“清洁生产指标”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等具体指标。

22.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23.我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参保企业主要范围有哪些?

2011年8月,自治区环保厅与广西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桂环发〔2011〕47号),提出逐步在以下三类行业的重点企业中施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一是涉重金属企业、涉铅蓄电池行业和再生铅行业;二是位于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三是试点范围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沿江沿河等高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

24.正常情况下,人们会受到哪些辐射照射?

正常情况下,天然辐射所致个人年有效剂量全球平均约为2.4毫希,其中,来自宇宙射线为0.4毫希,来自地面γ射线为0.5毫希,吸入氡产生的内照射为1.2毫希,食入放射性核素所致为0.3毫希。可以看出氡是最主要的照射来源。

辐射无处不在,我们吃的食物、住的房屋,天空大地、山水草木,乃至人的身体都存在着放射性。北京—欧洲飞机往返一次辐射达0.19毫希;胸部透视一次辐射0.05毫希。

25.什么是电磁辐射?环境中有哪些电磁辐射污染源?

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在空中传播的现象称为电磁辐射。电磁辐射有天然电磁辐射和人工电磁辐射。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大磁场,此外打雷闪电、太阳辐射等都是天然电磁辐射。人工

电磁辐射源主要有广播电视,气象、导航雷达系统,无线通信,工业、科研、医疗使用的大功率高频设备,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等。在环境中,天然电磁辐射的危害可忽略不计,主要影响来自人工电磁辐射。

26.移动通信基站是否可以建在居民住宅区?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移动通信基站不可以建在居民住宅区内。根据我国《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移动通信基站的发射功率一般为十几瓦,最大为20瓦,远远低于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方针是什么?法律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6月28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该法规定我国在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该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28.什么是环境质量评价?

环境质量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进行说明、评定和预测。

29.环境质量评价有哪些类型?

环境质量评价有下述类型:

按地域范围可分为局地的、区域的(如城市的)、海洋的和全球的环境质量评价。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质量评价、水质评价、土壤质量评价等。就某一环境要素的质量进行评价,称为单要素评价。就诸要素综合进行评价,称为综合质量评价。

按时间因素可分为环境回顾评价、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按参数选择有卫生学参数、生态学参数、地球化学参数、污染物参数、经济学参数、美学参数、热力学参数等质量评价。

30.医疗废物有哪些危害性?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含有大量的致病菌、病毒、放射性物质以及较多的化学毒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病毒性和腐蚀性,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

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对医疗废物的疏忽管理、处置不当,不仅会污染环境,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而且可能导致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医疗垃圾由于携带病菌的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具有空间传染、急性传染、交叉传染和潜伏传染等特征,其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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