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办法_企业公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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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管理并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陕西国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公务用车,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所指车辆为公司固定资产中所列各办公用车。
一、车辆的购置和配置
1.1公司需要购买新车辆时,由综合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列明购车缘由及申请购买车辆的型号、市场价格、预估税金及保险费用等),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购置。1.2车辆购置后应将发票交由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及保险等票据交由财务室进行统一登记和保管。
1.3除给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外,公司其他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原则上不单独配置车辆。各部门及个人在办理公司业务需要使用车辆时可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配。
二、车辆的使用
2.1公司部门及个人需使用公司车辆时,应在综合办公室填写《公车使用审批单》(附表1),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出车安排。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联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请求出车,用车部门或个人在返回公司后及时补办《公车使用审批单》。
2.2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而车辆无法满足调配时,综合办公室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综合办公室应在《公车使用审批单》上注明。
2.3公司车辆一般不得外借或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外借或公车私用时应由经办人在填写《公车使用审批单》时注明并经总经理批准,在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方可使用。
2.4节假日期间,除给公司高层领导单独配备的车辆由其自行保管外,其余行政用车应统一入库停放,车钥匙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如在节假日期间需使用公司公共用车,应提前填写《公车使用审批单》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公司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期间有长途出车需要,应由驾驶员驾驶,若私自开车外出,造成损失将由其个人承担,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6工作完成后必须将车停在厂区指定停车位内,如停在厂外车辆被盗由车辆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2.7工作完成后需填写《公车使用登记表》(附表2)。
2.8办公室人员登记《公车信息登记表》(附表3),包括公车基本信息、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维修/保养、违章信息。
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3.1车辆负责人向总经理提前申请车辆的定期保养或保险审验,如因延误保养时间或保险审验所造成的损失由车辆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办理时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及时处理。车辆如因缺油,水等发生车辆损坏由车辆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3.2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附表4)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所需的维修费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3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维修后应由主管领导在相应维修单上签字确认。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件或在非指定厂家修车所产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定点维修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并随时将维修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销手续。
四、车辆费用说明
4.1车辆的保险费、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及凡因公使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公司报销制度进行报销。保险费由综合办公室每年报销一次;车辆加油卡由公司指定负责人保管和记录公车《加油记录表》(附表5)、车辆特殊情况加油时由负责人凭油票到公司报销公车燃油费。路桥费由驾驶员在外出返回公司后进行统一报销。
4.2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报销需附《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和维修收费清单,报销程序按公司报销制度进行报销。4.3负全部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有当事人承担。负次要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由公司按事故责任的划分来决定当事人赔付比例。
注:责任的划分,以执法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违章停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带、超速等)造成的罚款,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公司不再予以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可在提交《情况说明》并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进行报销。违规驾驶员应在3个月内前往交警大队缴纳罚款并消除违章记录。
五、驾驶员纪律
5.1驾驶员必须熟读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行车。
5.2为体现公司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5.3严禁无照驾驶。驾驶员应在驾驶车辆时随身携带驾驶执照,若因自身原因未能携带驾照者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以便安排其他驾驶员出车。
5.4驾驶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
5.5驾驶员对综合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5.6出车前驾驶员应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挂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5.7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自行承担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之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5.8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不得在途中办私事。5.9驾驶员严禁私自对外经营,一经发现将由公司没收全部收入,并与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10原则上由驾驶员负责公司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公司车辆。特殊情况需自行驾车者应在《公车使用审批单》上注明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处罚决定
1.违反第二条车辆的使用条例任意一条者处一次性罚金100元。2.违反第三条车辆维修和保养条例任意一条者处一次性罚金200元。3.违反第五条驾驶员纪律条例任意一条者处一次性罚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