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辅导清单1(优秀)_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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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辅导清单
一、登记办理:在双阳区地方税务局打印税务登记证后,地税局会在一周内将登记资料传递到双阳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审核资料后录入登记信息、进行税种鉴定。(为方便纳税人,也可自行将相关资料带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录入)
二、申报纳税: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种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税种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企业所得税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季度(一般纳税人按月报送)终了后15日内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我省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在每季度最后月份15日前申报该季度税款。逾期申报将依征管法处罚或认定为非正常户。
三、网上申报:国、地税均开通网上申报,可自行登录吉林省国税局和地税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新办纳税人可到国、地税办税服务厅自助服务区进行网上申报的学习。查账征收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免费申领电子钥匙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使用密码网上申报(初始密码为123456)。
四、账簿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五、在办理银行开户账号15日内,报告全部账户账号并到税务机关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以便实现电子缴税。
六、发票领用:自开票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发票(增值税纳税人向国税局申请;营业税纳税人向地税局申请),领用发票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发票专用章印模。发票专用章印模须经公安机关备案,并向税务机关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印章备案反馈单;
(五)首次领用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须到场。符合条件的发放《发票领用簿》。
七、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认定:认定一般纳税人,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的证明及复印件。
八、双阳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咨询电话:0431-86717023;双阳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咨询电话:0431-8189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