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认识加大力度_认识再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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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认识 加大力度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龙岩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近年来,中央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业税赋的全面废除和强农惠农政策的持续出台得以稳步提高,农村社会日益安定稳定,全社会呈现出国强民富、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着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农民的辛勤劳动,也有着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为此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农村税改后,农民负担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免了税,长了费”,一些涉农收费项目出现了新形式、新花样,有的以合理的项目出现,有的超标准收取,有的将相关违规项目搭车收取,有的将无关的违规项目捆绑收取,一些地方出现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新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针对减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我市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不断深化认识,调整工作重点,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努力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断减少已经形成的涉农收费负担,给予农民的补贴补偿落实到位,减轻农民负担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市累计减轻农民负担3.76亿元,农民人均减负157.32元。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在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维护广大农民的具体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农村稳定的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农民负担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的深刻涵义,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始终坚持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在每年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纠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都要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每年的年初,市委、市政府都要根据全国、全省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密切结合我市实际,以政府或两办的名义下发文件,对当年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始终保持减轻农民负担高压态势,坚持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县乡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2007年武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措施和领导责任。连城、漳平等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及县直有关涉农部门签订了减负工作责任状,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措施。
二、部门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到位
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的部门多。做好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防止农村税改后农民负担反弹,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和密切配合。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调整充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03年来,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人事变动和减负工作需要,我市及时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进行了二次调整和充实,将市计生委、市城乡规划局等涉农单位列入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实行减负工作责任分解制度。为进一步形成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市从2004年起,便由市委、市政府下发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行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分解制度,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将减负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解,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于每年年中、年底向领导小组汇报减负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市农监办作为领导小组下设的专门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全市减负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沟通协调。2007年永定县制定•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巩固减负成果。通过4年的实践,推行减负工作责任分解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减负工作的开展。
3.强化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市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计划生育乱收费、农民工进城务工乱收费等列为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各专项治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与市纠风办密切配合,制定下发了•龙岩市2006年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龙岩市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将治理整顿教育收费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内容,明确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的责任措施、工作步骤和目标要求,并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加大对学校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农民建房收费项目,严把收费关口,清理取消集镇及村庄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农民建房负担。市计生委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龙岩市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将往年计生押金清退、收取计生保证金、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不规范、坐支挪用社会抚养费、强制要求计生对象接受有偿技术服务、借计划生育搭车收费等问题列为重点清理内容,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计划生育乱收费、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押金等违纪行为。据统计,2005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治理减轻农民教育负担388.24万元,减轻农民建房负担1292.85万元,减轻农民进城务工费用91.13万元,清退计划生育违规收费80万元。
三、制度健全完善,监管措施到位
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是关键。税改后,根据农民负担出现的新情况的新特点,我市及时调整监管工作重点,坚持和强化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减负“四项制度”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制度建设,从制度上规范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严把收费关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全市1009所农村中小学全面落实教育收费“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132个乡镇、1838个村均实行了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公示率均达100%;95%的村实行了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2007年全市辖区内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总额230.95万元,比2006年减少19.2万元;2007年全市共对15个村“一事一议”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中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违规挤占、挪用、平调“一事一议”资金和强行资代劳的现象。在此基础上,我市还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监管措施,重点做了两项工作。
1.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针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2003年9月,我市在深入调查摸底基础上,根据•农业部关于防止和纠正向农民乱收税费的紧急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和•龙岩市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度,将新罗区红坊镇等7个乡镇列为全市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单位,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促进了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效地解决了重点区域和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了全市减负工作开展。2006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暂行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扩大监控范围,2007年将县直涉农收费部门--长汀县教育局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据统计,2003年来,全市共对36个乡镇和部门进行重点监控。
2.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络。2007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作为今后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在全市选择部门乡镇、村和农民,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点,及时掌握全市农民收支情况和税费负担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并认真总结上杭县(农业部在我省设立的农民负担监测县之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农民负担监测点的通知‣,在全市各县(市、区)建立了7个农民负担监测乡镇、14个监测村和70户监测农户,形成市、县、乡、村、农户五级农民负担监测体系,同时印制了•农民负担监测村、监测户登记册‣,发放到各监测乡镇、监测村和监测农户。2007年8月,我市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民负担监测工作会议,开展农民负担监测有关知识学习培训。为加强对监督村、监测户的管理,我市还在每个监测乡镇设联络员1名,负责联络所属乡镇的2个监测村和10户监测农户,指导监测村、监测农户登记监测报表,并及时将党和政府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涉农收费政策规定向监测村、监测农户宣传,解答农民有关收费咨询,帮助农民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年终,市农监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各监测点一定的经费补助。通过一年来的运作,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四、检查全面深入,问题整改到位
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检查,是促进减负各项制度措施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坚持每年开展一至二次的减轻农民负担大检查制度。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加强与纠风、物价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根据当前农民负担的特点,改进检查方式,实行明察与暗访、自查与互查、检查与处理相结合,不断完善检查机制,提高检查实际效果。2005年6月和12月,市农监办与市纠风办联合开展了两次减负大检查,共抽查了14个乡镇、28个行政村、39个基层所站和14所农村中小学,查处并清退连城县隔田小学向学生收取的电脑捐款,取消连城县朋口中学等5所中学义务教育危房集资项目,对长汀县古城镇中都村向建房农户收取“建房土地补偿费”每平方米30元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全额清退违规收费金额。2006年12月,市农业局、教育局、物价局、纠风办、国土资源局、税改办、计生委、文化与出版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了三个减负检查组,分别对漳平市、永定县、连城县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共抽查了6个乡镇、12个行政村、24个乡镇基层所站及12所农村中小学,并走访了60户农户,查处并清退永定县、漳平市等个别农村中小学开收补习费、课外材料费、以“班会费”为名向学生乱收费等违规收费金额54.59万元。2007年11月28日-30日,市农监办与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组成减负督查组对长汀县南山镇、长汀县教育局、连城县庙前镇和上杭县太拔乡等4个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部门减负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连城县连南中学擅自开展初三年段学生双休日收费补习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清退违规收取的双休日收费补习费15680元。通过强化检查监督,及时处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减负农民负担各项制度和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五、案件查办到底,责任追究到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将日常监督管理与开展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明察暗访、查处农民举报案(事)件相结合,加强与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督办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了四类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一是平调、截留、挪用农民的粮食直补款、征地补偿安臵款、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强行向农民进行各种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三是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四是平调、挪用村民“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违背农民意愿筹资筹劳的行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涉农负担案(事)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据统计,2005年来,我市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共受理农民负担信访件134件,查处涉农案(事)件60件,查处并清退违纪违规金额153.82万元,上缴国库12.97万元,处理干部2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2人。2005年,永定县根据农民信访投诉,查处并清退永定县三堡中学违规收取的“订书费”、“班会费”共计10420元。2007年,漳平市对灵地中学、新桥中学、永福二初、南洋中学收取周末有偿补课费行为进行查处,清退违规收费金额24.50万元,并对4名涉及违规收取补课费的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实施重点监控制度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明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减负办的大力指导下,坚持把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度作为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来抓,适时对农民负担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县直部门进行动态监测和重点督查,有效地扭转了农村“三乱”屡禁不止的局面,促进了各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巩固了农村改革成果,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对12个单位实施重点监控,清退纠正违规违纪金额185.6万元,减轻农民负担1700多万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控办法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稳步推进,农民负担得到明显的减轻,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从减负检查和信访的情况看,农村“三乱”和支农惠农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损害农民权益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和涉农收费部门表现尤为突出,且屡禁不止。为解决这些重点地区和部门的农民负担问题,我们于2004年在全省率先提出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办、政府办专门发文实施。2005年,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事项和考核办法。省里下发•福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暂行规定‣后,市委叶书记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市、县两级领导小组成员和涉农收费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原分管副市长吴俊慰全面安排部署了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工作,市委副书记,原纪委书记袁德俊作了进一步强调。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对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对在重点监控规定期限内没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监控期间继续加重农民负担以及因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的地方和部门应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市减负办会同纠风办进一步完善重点监控办法,深化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工作,专门下发了•三明市农民负担重点监控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了排查、整改、提高三个具体的工作步骤;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省、市部署,及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予以实施。省里下发•福建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后,市里专门召开减负领导小组成员会,分析当前减负工作形势,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三明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控制度体系,使全市保持了减负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定监控对象
按照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部署,我市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务工经商、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乱收费,农村征用土地补偿费兑现不到位以及及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摊派等问题;重点督促农村税费改革、农村低保、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每年都组织成员单位组成3—4个检查组,由各参与单位主管领导带队,对12个县(市、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暗访检查。为推进检查发现问题的解决,及时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和向市有关涉农收费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后,由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暗访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全面部署开展自查。随后,根据各地各部门汇报的自查和整改情况组织回访督查,确保支农惠农政策执行到位,违规收取的款项清退或收缴到位,不规范的收费行为纠正到位,负有责任的人员处理到位。同时,根据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暗访检查和受理农民负担信访的情况,本着从严掌握、教育多数的原则,把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和县直涉农收费部门确定为市级重点监控单位,并由市减负办、纠风办联合下文予以公布,明确监控期为一年,同时报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和市直主管等有关部门,作为考核和任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和内容。制度实行以来,市级共抽查了106个乡镇、212个行政村、462所农村中小学和涉农收费所(站),走访了1400多户农户;共对检查发现的12个县(市、区)的202个涉及农民负担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分三批重点监控了5个乡镇、7个县级主管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三、强化监控措施,确保监控效果
为保证重点监控工作不走过场,在监控期间,市减负办、纠风办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暂行规定‣的要求落实好监控措施: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监控对象工作开展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多次巡查回访,督促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跟踪指导。帮助重点监控对象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止和预防问题复发的角度,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预防和查处涉农乱收费的有关制度;三是通报监控情况。及时将监控情况书面报告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重点监控,并将情况书面通报全市。重点监控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市级重点监控对象所在县(市、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分管领导召集其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在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上通报批评;县(市、区)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和涉农收费检查,对辖区范围内的农民负担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将发现的情况通报全县和限期整改;市直主管部门在系统内通报,并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重点监控对象不能参与评先评优、不能获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名次,单位主要领导晋职晋级,及时征求纠风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意见;县级减负、纠风办对重点监控对象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程的指导和督查。各重点监控单位领导普遍感到压力,及时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整改意见,层层签定减负工作责任状,将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邀请县级减负、纠风部门一起对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核实,并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积极筹措资金,及时退还给农民、学生家长和村集体,并对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时向市减负办、纠风办书面报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进展情况,并附报有农民、学生家长签字清退花名册,村集体盖章清退票据和银行转帐单,有关人员处理结果和制度建设等文件,有的领导还亲自登门汇报,并表示要变压力为动力,坚决把本地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或本系统的涉农收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争取尽早摘除“重点监控”的帽子。从目前监控工作的情况看,重点监控起到了监控一点,规范一批,净化一线的效果。如:省里下发•福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暂行规定‣后,我市分两批重点监控了3个乡镇、1个县级主管部门。宁化县翠江镇、尤溪县八字桥乡、梅列区陈大镇积极筹措资金,分别退还村集体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2、15.1、23.63万元,并设立财政专户,规范拨付制度,确保补贴补偿资金及时到村到户。永安市以此为鉴,及时纠正未安排村级办公经费补助配套资金的错误做法(永安属标准人均财力2万元以上的县级市,省财政补助40%,其余由本级财政承担),将所需资金95.76万元(228个村、每村4200元)列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永安市教育局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退了农村中小学违规收取的借读费30.8万元,并通过签订校长责任状,设立公开专栏,公布举报信箱、电话,加强财务管理,开展春、秋两季收费专项检查等完善了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规范了全市教育收费。
落实农民减负政策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建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建阳市是我省商品粮基地县(市)之一,全市耕地面积45.2万亩,辖8镇3乡2个街道192个自治村,现有村民小组1635个,农户6.23万个,农业人口24.82万个,占全市人口的73.7%,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049元。2007年,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48号文件及闽政办[2006]193号文件精神,围绕“三个确保”,即确保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不断巩固,确保我市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我市不因农民负担而发生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一、努力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007年,我市继续通过农业服务热线、农业信息网以及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刊发专题简报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等形式,及时把党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与要求进行宣传贯彻:
1.全年坚持每星期一天的农业服务热线值班日。保持与农民的直接沟通与联系,一方面宣传党的强农富民政策,另一方面听到农民的声音,做到贴近农民为农民,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始终对农村、农业是重视的,对农民是关心的。
2.先后召开有关农民负担专题会议3次。主要是学习党在新时期实行的一系列农民减负方针政策,传达省减负办召开的农民减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本市农民减负工作经验和布臵阶段性工作任务,促使减负工作保持应有的活力。
3.下发有关农民负担的文件11个680份。其中: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4个240份,主要内容有:调整充实减负领导力量通知(谭政综[2007]42号),印发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通知(潭委办[2007]39号),转发省减负工作抽查情况通报通知(潭委办[2007]38号),印发本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抽查方案通知(潭政办[2007]104号);以市减负办的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8个440份,主要内容有:转发农业部关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通知,印发2007年减负抽查工作通知,印发做好农民负担监测点工作通知,责令限期退款及整改通知,印发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通知,印发做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专项治理工作的函,转发南平市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基层组织订阅报刊限额制通知,办理雕刻印章的函。
4.刊发建阳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简报‣4期280份。主要内容有:认识新时期农民负担问题,本市农民减负工作会议精神,本市农民减负“四项制度”及农村“三乱”抽查情况,张昌平常务副省长提出的农民减负工作五点要求。发表有关农民负担的网络信息和调研文章6条(篇),主要内容包括政策导向、减负动态、“三农”情势等。
5.力抓支农惠农政策落实。2007年,我市村级组织及农户从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中获益总额达1833.175万元:一是村级转移支付额494.88万元,比上年的354万元增加了140.88万元,其中干部补助146.64万元,办公费134.1万元,五保户59万元,“五大员”津贴155.14万元;二是农户直接受益额1338.295元,户均受益额214.81元,人均受益额53.68元,总额比上年的635万元增加了703.295万元,其中:农业综合直补52899户930万元;粮价与粮种直补11300户260万元;农机具直补296户110万元;母猪饲养直补1123户38.285万元。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宣传贯彻,促进全市上下形成对农民减负工作的共识,不仅增强了农民自我维权意识,而且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我市各级干部对党在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认识,尤其感受到新时期农民减负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今天农民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的大好形势下,如何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既是一项长期、复杂、艰苦的工作,也是摆在我市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认真开展农民负担日常监管工作
1.完善减负机构和充实减负力量。2007年,除了市级农民负担监管力量得到调整充实外,还有 9个乡镇也相应调整充实了减负工作力量,各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也统一雕刻了印章和制作了机构牌子。目前,13个基层减负办,全部实现了“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固定办公场所,为我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落实农民信访举报制度。2007年,我们先后接受群众来电、来访3批次6人,其中反映学校乱收费3批5人次,反映公安乱收费1人次。根据举报线索,我们一方面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与市教育局联合对学校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主要是对学校收取所谓的“差价款”,体检费、电影费以及代办费多还少补部分进行专项治理;另一方面通过明察暗访形式,获取公安收取“摩托车管理费”的相关可靠信息,结果发现,有收费许可,但提供的票据不规范,已当即得到了纠正。对于农民负担的信访、举报件,我们始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给信访、举报者以满意答复,把农民减负的一些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3.坚持农民负担检查制度。2007年6月间,我办先后会同纠风、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组,共3批16人次,分别对6个乡(镇、街道)12个村的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好的方面有:一是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得较好,涉农收费部门的价格公示及村级政务公开率都达到100%;二是教育收费“一费制”能严格执行,特别是实行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能严格执行学杂费免收政策,2007年全市60所农村中小学的23900位学生享受到了599.2万元的国家免收学杂费政策,有994位贫困家庭学生得到了14.4万元的免费科教书,有312位贫困家庭的寄宿学生得到了12万元的生活补助费,全年一共减轻学生家长负担623.6万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村级组织报刊征订“限额制”落实得不尽人意,报刊摊派征订、人情征订现象仍然存在,超限幅度居高不下,村均征订额4415.68元,村均超限额2582.35元,下一阶段我们将进行专项治理。
我们认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虽然难做,但只要坚持做下去,认真做起来,成效总会日积月累。
三、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我们认识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根本职责,也是应尽义务。2007年,我们着重做了三件事:
1.坚持治理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结合面上工作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先后对6个乡镇的农村“三乱”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重点治理。通过听汇报、查帐目、个别走访等形式,发现乡镇的一些部门的确还存在乱收费、乱集资行为,个别乡镇公安派出所分别以所谓的“赞助费”和“综治经费”等名义向村集体违规收费20000元不等。在掌握有效证据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2‟19号)和中纪委、监察部、农业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5‟13号)的有关规定,对违规收费单位作出严肃处理,下发•限期退款及整改通知书‣,并关注治理结果,将治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逐步形成治理手段的一定威慑力量,促使农村“三乱”现象少发生、不发生,进一步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2.认真落实国家土地补偿费政策。近年来,随着国家项目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不断深入,向农民征地的情况也不断增多。2007年,我市应补农民土地补偿费达9509万元,其中浦南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9300万元,其他征地补偿费209万元均于当年如数兑现给了农民。
3.注重整改农民减负存在的问题。2007年12月17~18日,省减轻农民负担检查组对我市农民减负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肯定我市减负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按照•建阳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潭委办[2007]39号),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减负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潭委办[2008]07号),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截至今年2月下旬,全市相关的9个部门先后下发了文件和作出了整改,并将违规收取的各种款项共计47501元如数退还给了14个村(场)。
在实践中,我们深深懂得,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一项涉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尤其面对农村“三乱”行为,需要保持积极的应对态势和把握稳妥的操作规程,这样才能不断优化工作环境、获取工作业绩,从而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
我市是省级农民负担监测点,已历经7个年度。2007年,根据省减负办的统一部署与安排,我市继续做好徐市、莒口两个镇的徐市、震前、溪尾、莒口、茶布、后山等6个村的30个农户的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在监测过程,我们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由监测员直接收集农户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并原原本本记入有关表册,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可靠;二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注重监测指导与监测质量统一的基础上,做到数据有对比、内容有分析;三是坚持捕捉农民负担热点、难点信息,做到监测内容与项目及时拓展、反映,为上级有关领导提供可靠的农民负担监测信息。
2007年,我们虽然做了一些细致的工作,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比,与兄弟的县(市)比,还有差距:一是涉农收费公示以及村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要充实规范;二是村级组织报刊征订“限额制”还需要加强落实;三是农村“三乱”现象还需要不懈治理。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力求我市农民减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继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