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双语教育规划_阿克苏市双语教育规划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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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和 县

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送审稿)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十二五”期间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抓住机遇、重点投入、加快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全我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自治区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双语”教学有关要求及地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基础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双语”教学工作回顾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使全县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10年初,我县成立了“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设立了“双语”教学研究工作办公室,出台了《新和县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并多次召开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研讨会和汉语教学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力推进“双语”

教学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师汉语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克服师资、教材、经费短缺等方面的困难,积极抓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区、地培训的同时,加强县、校级培训相结合,坚持每周4小时的汉语强化学习,努力培养“双语”教师的教学能力。积极倡导少数民族学生进入汉语学校学习,为培养“民汉语言兼通”的少数民族学生打下良好的基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组织好HSK考试同时在民汉学校之间交叉任职书记、校长及教师进行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双语”教学工作的发展。

据统计,2009年,全县少数民族学前幼儿接受双语教育的达2544人,到2010年,全县少数民族学前幼儿接受双语教育的达3876人。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民考汉的学生由2009年的1133人上升到2010年的1192人;全县接受双语教学的中小学学生有172个班5795人,创历史新高。

当前,我县“双语”教学工作处在探索和初步试点阶段,受地域、文化、师资、经济、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双语”教学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双语”教学推进速度缓慢;“双语”师资严重不足,质量偏低,培训质量和继续教育规模还远远不能适应“双语”教学工作的需要;学校“双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尚不完善,理科“双语”教学工作还未能全面铺开。

二、发展“双语”教育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思想指导,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决定》、《关于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为主线,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以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培养“民汉语言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为目的,坚持从学前教育抓起,从教师抓起,把“双语”教学延伸到各个学段,从理科教学起步,把“双语”教学辐射到各个学科,促进少数民族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断拓展,视野不断开阔,科学文化素养不断增强,使我县少数民族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切从我县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双语”教学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鼓励民族学生进入汉语学校学习和在民族学校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双语”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中小学布局调整统一规划,创设“双语”教学良好语言环境的原则。

三、“双语”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双语”教学的各项规划要超前,使全县少数民族学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逐步实现“民汉兼通”,缩小民族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少数民族的素质,增进民族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二)学前“双语”教育

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挖掘办园潜力,以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以现有的基础建设为依托,兴办农村“双语”幼儿园,广泛吸收少数民族幼儿入园。按照自治区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要

求,坚持学前幼儿“双语”教育两年学制,对5-6周岁的幼儿进行学前“双语”教育,主要以汉语口语训练为主,使少数民族儿童基本会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为小学阶段“双语”教学打下良好的语言基础。

从2010年春季开始,各乡镇中心“双语”幼儿园正式开园;同时,县城和农村的所有公办幼儿园都必须做到用汉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五年内办好县城3所示范性幼儿园,建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带动村级幼儿园建设。2011年,我县新建乡镇“双语”幼儿园13所,到2012年,全县乡镇双语幼儿园达到30所,使学前两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双语教师达到615人。到2015年,全县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全覆盖,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80%左右,学前教师达到735人;到2020年,学前双语教师达到800人。

(三)小学“双语”教学

2010年春季,我县城镇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小学从一年级起开始运用“双语”模式二授课,2010年秋季在乡镇中心小学展开,2011年有条件的村级小学开设模式一课程,2015年在全县乡镇村小学全面铺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巩固现阶段县城民语言学校一年级双语教学班规模。其他少数民族小学在学前“双语”教育普遍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双语”教学班规模。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学校从小学起始年级实行理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把“双语”教学逐步辐射到各个学科。县乡(镇)50%以上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在小学起开始接受“双语”教学。到2015年,少数民族小学基本普及双语教育(模式一),小学双语教师达到697名;到2020年,少数民族小学基本普及双语教育(模式二),小学双语教师达到1161人;接受双语教育

模式二的少数民族学生校占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学生的50%左右。

(四)中学“双语”教学

全县少数民族初中和高中要进一步提高汉语课的教学质量,除母语授课的课程外,积极创造条件,继续巩固和扩大理科课程用汉语授课的范围,并鼓励有条件的少数民族中学把“双语”教学逐步辐射到各个学科。

本着“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做好学校规划布局,逐步实现全县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我县将花大力气进一步加快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优化教育资源,扩大学校双语班招生规模和师资配备。到2015年,少数民族中学基本普及双语教育,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学校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75%左右,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达到80%左右,中学双语教师达到867人;到2020年,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学生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90%以上,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达到95%左右,中学双语教师达到1293人。

(五)“双语”师资建设

目前,全县能够承担“双语”教学的教师仅有524人,其中:学前83人、中小学467人。2010-2012年“双语”师资建设要符合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其中2010年补充学前“双语”师资156人、小学174人、初中68人,2011补充 学前“双语”师资136人、小学126人、初中77人,2012补充 学前“双语”师资83人、小学290人、初中107人,基本满足全县“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六)加强双语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

进一步加强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教材建设,制定双语教材建设规划,加快开发双语教育教材和教学资源。加强对双语教育教材的监管,严格执行审查管理制度,未经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教材和教学资源不得进入学校。

(七)积极推进双语现代远程教育

按照优质双语教育资源免费共享、全面覆盖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计划,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双语教育中的应用水平。到2012年,通过中小学计算机教室项目和“班班通”项目,我县将实现每个乡(镇)的中学和中心小学具有计算机室,并接入互联网,为学生提供网络条件下的学习环境;我县75%的中小学双语班具有“班班通”设备,实现远程直播课堂进教室,为教室和学生提供优质远程教育资源。

(八)加强双语教育科学研究

把双语教育科学研究纳入教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设立专项课题和专项经费,予以重点支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双语教育规律,促使双语教育科学发展。要针对双语教育模式,研究授课形式,形成样板,组织培训,进行推广。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双语”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少数民族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实现“民汉语言兼通”是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要战略举措。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建设,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提升各民族综合素质的根本性措施,是少数民族

教育发展的历史选择,是广大人民群众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客观现实需要,是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各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教育发展观,真正理解和把握“双语”教学的深刻内涵,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推进“双语”教学的每一项工作,为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二)突出重点,做好“双语”师资配备和培训工作。

多年来的“双语”教学实践证明,没有足够数量和较高素质的“双语”师资队伍,就不可能搞好“双语”教学。解决好“双语”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已成为推进我县“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将继续坚持师资先行的原则,积极实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县、校“五级”培训措施,采取脱产、半脱产、进入汉语学校跟班学习、利用寒暑假在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双语”教师进行汉语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教师汉语教学水平。

一是利用自治区、地区下达的专项编制,吸纳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具备“双语”能力的“民考汉”、“民考民”优秀毕业生,从教师补充的来源上解决“双语”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力争每个边远贫困农牧区学校均配备2—3名合格双语教师。

二是建立“双语”教师储备库,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训人数,派出有一定汉语基础、有培养前途的在职教师参加“双语”师资培训,培训合格后,充实到有“双语”教学任务的学校。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委派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到内地进修学习,提高其汉语水平和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区内外培训教师结业回来后,再分配到本地汉语类学校跟班学习一学期,并要求他们带课,不断巩固其汉语水平和提高实际教学能力。

三是积极开展民族学校骨干教师到汉语学校学习培训,继续加大选派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分学段、分学科到汉语学校进行为期1年的跟班学习培训,充分利用本地培训资源,提高民族教师的“双语”实际教学能力。

四是继续强化少数民族学校教师每周4学时的校级汉语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的汉语水平,特别是对40岁以下的“双语”教学水平不达标的理科教师要严格进行汉语强化培训。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HSK合格标准:汉语课教师高中达到8级,初中达到7级,小学达到6级;非汉语课教师高中达到7级,初中达到6级,小学、幼儿园达到5级。结合实际,制定“双语”教师考核办法和制度,对达标教师进行评价。

五是坚持师资先行的原则,积极争取区内外教育对口支援,不断扩大少数民族教师到内地名校和自治区各大院校培训和学习的规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双语教师到汉语学校跟班学习或带课,争取对中小学民族教师轮流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的双语水平。

(三)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双语”教学覆盖面

县城要进一步扩大学前两年“双语”教学面,农村要以中心幼儿园为依托,办好学前两年“双语”教学,并积极向周边农村辐射覆盖。县城学校要适当加快“双语”教学工作进度,有步骤地扩大中小学“双语”教学班数。加强全县汉语中小学校建设,鼓励少数民族学生自愿进入汉语授课学校学习。强化汉语教学,保证疆内初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生源质量,送出更多的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同时,大力实施民汉合校工程,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民汉合校,鼓励民汉学生混合编班。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对在汉语类学校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每周安排两课时母语教学。

(四)强化指导检查,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县“双语”教学研究工作办公室和各级学校要深入研究“双语”教学模式,确保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双语”教学的连贯统一,使“双语”教学成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强化教师教学业务能力、保证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同时,配齐配强以汉语和理科教研员为重点的少数民族教研力量,努力探索和总结“双语”教学规律,制定改进措施,科学指导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抓好少数民族中小学校长、教务主任等学校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把政治强、懂教育、会管理的人才选拔到学校领导岗位上来,少数民族学校必须有1名汉语或“双语”骨干教师进入领导班子。推行民汉学校领导交叉任职制度,注重选派少数民族学校领导及后备干部到名校、汉语言学校挂职锻炼,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管理水平。

(五)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双语”教学创造必备条件

县财政要将“双语”教学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师资培训、教学资源开发、设备购置、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经费。依托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大力开展教师培训,按照现代远程教育配备模式的要求,全县高中、初中和小学要配备好相关设施。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建好乡镇寄宿制学校。

(六)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实现“双语”教学工作的新突破。

县“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双语”教学工作的领导、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和落实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强化对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家长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组织、宣传、人事、编制、计划、财政等部门要依据本部门的职责,从干部调配、教师补充、舆论宣传、经费投入、组织实施等方面大力支持“双语”教学工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双语”教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付诸实施。加紧建立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保障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营造有利于“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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