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汶河小学_小学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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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河小学2013年“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是由教育部引进、江苏省教育厅负责、省教研室和美国公民教育在江苏合作开发的学校教育项目。旨在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关于公民教育的先进理念,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健康积极的人生态度,具有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经验、知识和技能,具有法制观念、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小公民。
2002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了新世纪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学生中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让常年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们走出校园、接触社会,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辨别是非、关心他人、团结协作的能力,提高学生与人沟通、与人合作的能力,搜集信息、整理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在活动中品尝进步、成功的快乐,努力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各种实际能力、人文素养高、科学素养好的小公民。
三、活动主题。
关注扬州世界名城建设,聚焦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四、组织机构。
活动顾问:鞠文灿(省教研室主任)陈萍(市教研员)活动负责人:李菊梅(校长)活动执行人:孙礼贵(副校长)
活动成员:陈芳、王静、张福云、王勤、吴晓逸、孙华晨、张梅、张薇、马芸、周健、朱正娟、黄菊、李勇、陈建芳、郭舟、张翠莲、高阳、顾秋霞、陆晓海、薛和、陈波、崔旭、于萍、俞艳、孙敏、吴秀云、黄晓岑、丁海静、郭波云、杨芳、朱岚枫、陈燕华。
活动年级:四年级
五、遵循原则。
第一,坚持实践性原则。引导学生积极走进社会生活,在社会实践中学会观察、体验和思考。
第二,坚持主体性原则。在六个实施步骤中,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只是组织者、协调者,教师的任务是激活学生的热情、激活学生的潜能,让学生自己去交流、采访、研究、讨论。第三,坚持全面性原则。活动面向全体,每个学生都要参与到活动中来,只求每位学生都有所得,每个学生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
第四,坚持社会性原则。引导学生将目光从自我、从学校,转向外面广阔的社会,让学生明白“受人点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从小树立感恩的意识,从而逐步提高自身的公民素质。
第五,坚持过程性原则。因该活动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以及与人交流、合作、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我们注重活动过程,不引导学生在参与过程中体验点点滴滴的成功。
六、实施步骤。
2013年3月
1、“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启动。
2、学习五(5)和六(3)班活动案例。
3、对四年级全体班配老师进行“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校本培训。
4、组织活动成员教师通过“中国公民教育中心网”,进一步学习“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概念和实施细则。
2013年4月
1、围绕“世界名城”和“儿童友好”的活动主题,各班确立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
题。
2、四年级各班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
3、各班汇报“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进程。
2012年5月
1、四年级15个班依次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听证会。
2、评选活动开展“优秀班级”。
(听证会展示;展板展示;听证会答辩能力;文件夹展示等。)2013年6月
1、“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学期性总结。
2、收集整理各班级“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