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相关政策问答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冀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相关政策问答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冀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相关政策问答

1.什么叫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是指在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对参合农民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规定的补偿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补偿的制度。

2.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后家庭账户资金使用期限?

我市新农合自2012年1月1日起将不再提取家庭门诊账户资金,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参合农民原家庭账户中仍有余额的可继续使用,2013年1月1日开始,将取消家庭账户,家庭账户结余基金划归统筹基金账户。

3.选择什么样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必须选择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冀州市所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可自由选择);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4.门诊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实行即诊即报制。

5.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及有关规定?

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钱;参合农民在门诊就医产生的补偿范围内费用,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30%,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35%;每人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元,家庭成员之间不可共用。

6.门诊统筹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①药品费:限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规定内药品。

②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灌肠等。

③医技检查费: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村卫生室未批准开展的项目不予补偿。

④材料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材料费用。

7.下列情况不属于问诊统筹报销范围:

①非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②门诊统筹补偿范围规定以外的医药费用;

③与疾病检查、治疗无关的费用;

④违规违纪行为产生的医药费用;

⑤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报销的费用;

8.参合农民如果违犯了新农合政策规定怎样处理?

参合农民不遵守新农合政策规定,如果出现转借他人证件、弄虚作假等套取国家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损失基金外,同时冻结该户本年度所有参合人员的新农合补偿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冀州市合管中心宣

咨询电话:862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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