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专科学籍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_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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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专科学籍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
各学习中心:
接教育部近期关于学籍管理的通知,我校网络教育仍有部分专升本层次同学提供的专科毕业证书无法在“学信网”上查验,且没有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经研究,对上述学生将按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于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学生,我院将继续保留其学籍。如其在学习期限(6年)内能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我校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颁发毕业证书。
二、对于专科毕业证书无法在“学信网”上查验,且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学生,建议其立即退学。本着维护学生权益的原则,对上述学生将按以下处理方式:
1.学生退学时,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已修完的学分和已交的学费, 退学后可就近批次重新报读我校网络教育高起专层次,待其补修完剩余学分和缴齐学费并达到最短学习期限(2.5年)后,我校将颁发高起专毕业证书。如其以后继续报读专升本层次,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原则上应报考其他专业。
2.学生退学时,可向我校申请开具成绩单、保留已修学分和已交学费。待其取得“学信网”可查的专科学历后,可就近批次重新报读我校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待其补修完剩余学分和缴齐学费,并达到最短学习期限(2.5年)后,我校将颁发专升本毕业证书。
3.学生退学后,如重新报读高起专可不再交报名考试费,但应按照新批次费用标准补齐剩余学年学费。
4.统考和学位申请要求必须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5.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不能注册新学籍。
6.若原学习中心未获当届招生授权,则可请学生就近在其他学习中心报读。
7.上述各类情况的学生均须向学习中心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退学申请或入学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
三、学习中心操作程序
1.清查本学习中心专升本学历不合格学生,并告知处理办法。
2.接收学生本人提交退学申请或入学申请并签署意见后,邮寄至西南大学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 邓翔中 邮编400715联系电话023-68254578。
3、经我院同意学生入学后,为其报名参加当季入学。向系统录入报名信息
后,通知我院招办。
4、收到我院相关批复后,检查课程认可及缴费情况
5、向学生告知相关处理结果。
特此通知
附: 退学和入学申请格式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退学申请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本人是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的专业专升本的学生,由于
专科毕业证书无法通过认证,不能正常毕业,特申请退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学习中心意见:(盖章)
入学申请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由于专科毕业证书无法通过认证,已申请退学。现报读年(春 秋)季专业高起专,原已修课程学分,已缴纳元学费。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学习中心意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