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_我和新课程标准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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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的基本理念

提升信息素养,培养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

信息素养是信息时代公民必备的素养。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上,以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宗旨;让学生在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呈现与交流的过程中,在通过交流与合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掌握信息技能,感受信息文化,增强信息意识,内化信息伦理;使高中学生发展为适应信息时代要求,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公民。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打造终生学习的平台

以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为契机,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力量,为高中学生提供必备的软硬件条件和积极健康的信息内容,营造良好的信息氛围;使学校学习与社会学习相连续,使当前学习与未来发展相连续;既关注当前的学习,更重视可持续发展,为学生打造终生学习的平台。关照全体学生,建设有特色的信息技术课程

充分考虑高中学生起点水平及个性方面的差异,强调学生在信息技术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和自我设计;提倡通过课程内容的合理延伸或拓展,充分挖掘学生潜力,实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关注不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性,在达到“课程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强调问题解决,倡导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实践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强调结合高中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实际设计问题;让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掌握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鼓励学生将所学的信息技术积极地应用到社会生产、日常生活,乃至信息技术革新等各项实践活动中去,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实践。注重交流与合作,共同建构健康的信息文化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鼓励高中学生结合生活和学习实际,运用合适的信息技术,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并在此过程中分享思想、激发灵感、反思自我、增强友谊,共同建构健康的信息文化。

二、课程设计思路

1、课程设计思路与模块结构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信息技术教育已经超越了单纯计算机技术训练的阶段,成为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信息素养培养的教育。因此,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设计坚持如下三点:第一、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结构形式;第二、切实针对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课程内容;第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人文素养培养相融合的课程目标。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共包括六个模块。

必修部分只有一个模块“信息技术基础”,2学分。它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相衔接,是信息素养培养的基础,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该模块着重强调在大众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上,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与理性建构相结合的过程,感受并认识当前社会信息文化的形态及其内涵,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建议该模块在高中一年级第一、二学期开设。

选修部分包括“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五个模块,每个模块2学分。选修部分强调在必修模块的基础上,关注技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融合建构,是信息素养培养的继续。模块内容设计既注意技术深度和广度的把握、前沿进展的适度反映,同时关注信息文化理念的表达。其中“算法与程序设计”是作为计算机应用的技术基础设置的;“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是作为信息技术应用专题设置的;“人工智能初步”是作为智能信息处理技术专题设置的。

为增强课程选择的自由度,所有五个选修模块平行设计,相对独立。各选修模块的开设时间,建议安排在高中一年级第三、四学期或以后。其中“算法与程序设计”模块,与数学课程中的部分内容相衔接,应在高中二年级第一、二学期或以后开设。

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所应涉及的其他内容,如传感技术、控制技术等,考虑到课程管理的原因,放在通用技术课程中设置;而通信技术等,考虑到设施设备条件等因素,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学校自行开发相应课程。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总学分为 2+2+(x),其中必修2学分,科目内选修2学分,跨领域选修x学分。每个学生必须修满4学分,才能取得高中毕业资格。考虑到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应用性特征,应使维持学生的持续经历,以保证学习的有效性,建议每周二学时延续两个短学期完成一个模块,同时建议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连堂上课。同样,若学生仅修4个学分,建议分布在两个学年里完成,例如,高中一年级第一、二学期完成必修模块,高中二年级第一、二学期完成一个选修模块。

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标准评析

按照《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2004年秋季即将实施的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内容有6大模块。与2000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相比,新课程标准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课程目标体系力求有新意。原课程纲要中只列出了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和各学段的教学目标。新课程标准中专门列出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并将其分解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同时还在各模块内容标准中进行了具体表述。由此可见,新课程标准的目标体系强调信息技术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然而,“过程与方法”本身,并不能成为学生发展的目标,最多只能是学习的途径、内容或要求。此外,从教学目标论的视角看,这只是将能力目标进行了分解,分解成“技能”和“过程与方法”两个方面。

2.努力将教学起点从“零起点”改为“非零起点”。例如,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已学过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与软件”学科知识不再进行低水平重复,而是从用计算机系统的硬件与软件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对已学内容进行巩固和提升,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又如,针对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发展趋向与学校的教学条件差异,实行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结合的弹性教学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自我设计,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关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非零

起点”与“非同一终点”的教学要求。

3.强调“任务驱动”、“问题解决”教学策略的正确运用。新课程标准中特别强调从问题解决出发,让学生亲历处理信息、开展交流、相互合作的过程。特别强调结合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实际设计问题,让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掌握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同时鼓励学生将所学的信息技术积极应用到生产、生活乃至技术革新等实践活动中。大量实践表明,“任务驱动”、“问题解决”都是行之有效的信息技术教学策略与教学模式,但其有效性是有条件的,不能滥用。要坚持科学、适度、适当的原则,要注意“任务”、“问题”的情境性、有意义性、可操作性,不要简单重复,以免造成学生的厌烦心理

和学习时间的不合理分配乃至浪费。

4.课程内容有较大的拓展和深化,体现了社会需求的变化与信息技术的新发展。通过与原课程纲要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的课程内容进行了如下调整:

拓展与深化部分:“信息技术基础”、“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等五个模块。

新增部分:“人工智能初步”模块。

压缩与淘汰部分:原课程纲要中的“文字处理的基本方法”、“操作系统简介”、“计算机硬件结构与软件系统”等3个“零起点”模块在新课程标准中不再单独列出,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其内容适当补入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之中。

5.进一步强调了信息技术教育的人文性、文化性。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操作性、创造性、综合性、开放性,同时还具有一定的人文性、文化性。“提升信息素养”、“建构健康的信息文化”便是这种思想的凸显。6.课程地位方面,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纳入到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系之中──—将信息技术作为八大学习领域之一的技术领域中的一个科目,使信息技术与语文、数学等科目并列。而原有的课程纲要是单独颁发施行的,只是强调“中学要将信息技术课程列入毕业考试科目”,实际上不少学校将其作为“副课”。

7.内容表述方面,原课程纲要只是简单地罗列了内容的条目,新课程标准不仅列出了内容的条目,而且明确提出了学习应达到的程度(标准),以及例子、建议等。8.课程实施方面,改学时管理为学分管理(每1个学分相当于18个学时)。总学分为2+2+(X),即每个学生必须修满4个学分,其中必修模块2学分,科目(5个选修模块)内选

修2学分,跨领域选修X学分。同时要求,应维持学生较长的信息技术学习历程,以保证学习的有效性。

9.课程评价方面,突出信息技术内容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倡导纸笔测验和上机测验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价,适当弱化评价的选拔与甄别功能。

10.教科书编写方面,强调渗透学生自主学习、勤于动手、主动探究的思想,强调为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技术教学活动提供直接指导。

11.新课程标准中还就教学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师资队伍等方面的课程资源的开发与

利用提出了建议。

12.存在的不足:与初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内容间存在“断层”现象。因为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尚未制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不免成了“空中楼阁”,这就难免事实上还要从“零起点”去考虑问题。同时,“信息素养”一词宜改称“信息素质”,其理由在《中国教育报》2002年10月3日三版《e教育》发表的《“信息素质”与“信息素

养”辨析》一文中已有论述。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系 彭绍东 《中国教育报》2003年7月24日第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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