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政策_全国毕业生就业政策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全国毕业生就业政策”。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政办发〔2009〕9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稳定就业局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创新有为、务实求进”的工作基调,以统筹城乡就业、构建扩大就业与促进创业长效机制为目标,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特色经济,通过构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体系、创业培训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带动能力,积极营造全民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促进就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参与创业的社会格局,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力争到2010年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2个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标准。2.重点扶持和培植一批创业型企业,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大型创业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龙头,中小型创业企业为主体,个体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新型创业格局。3.从2009年开始,5年内对1万名城乡劳动者实施创业能力培训,力争每年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70%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努力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1.推行个体经营试营业制度。2010年底前,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经营状况良好的,引导其办理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登记,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1次,有效期6个月。试营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纳入验照管理,轻微违规不予罚款。2.放宽企业注册资本(金)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2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5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不需要每个股东出资都达到20%。申请办

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鼓励高校毕业生以著作权、专利权等作为出资申办企业。

3.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未办理产权证的经营场所,可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征收或租赁土地作为经营场所的企业,提交县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企业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或与已办理合法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允许非生产类企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将商住房屋或住宅作为经营场所。

4.免收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返乡农民工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只需凭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的有关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免收登记费和工本费。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对农民在农贸市场或者当地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5.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6.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创业的支持力度。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都视为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和残疾人申请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申请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服务。

(二)构建创业培训体系

1.培育优质创业培训基地。从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中,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创业培训机构作为承担创业能力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每县(市、区)至少培育两所具有“U”型标准化教室,教学设备齐全的SIYB培训机构。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组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使每县(市、区)至少拥有10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SIYB教师资格证书的培训教师,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师资队伍。建立创业培训师资资源库,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师资力量,保证培训工作正常进行。3.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对面向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暂时按照《德州市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德财社〔2006〕23号)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

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金开支。

(三)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1.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在进行失业登记时,同时进行培训登记,并及时将登记信息提供给创业能力定点培训机构,形成培训登记、培训机构推荐、免费培训、技能鉴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的“一条龙”服务。加强创业指导专家库、创业项目资源库建设,提升创业培训后续支持服务水平,实现创业培训与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专家服务、小额担保贷款的紧密结合。搭建创业服务新平台,通过报刊、移动通信、互联网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电话咨询、短信、网络交互等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等各类创业群体的不同特点,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服务。2.优化创业服务程序。进一步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推行联审、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办理,主动服务,限时办结。继续推行“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的有机联动机制建设,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反担保形式、扩大反担保人范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创业计划书经过专家论证可行的,要优先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条件。3.开发创业场所。在符合城市规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条件下,支持企业利用现有的厂房、场地兴办各类专业市场,帮助其尽快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扶持其经营;积极引导、支持各类主体因地制宜,兴办各类早市、夜市,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提供经营场所。积极协调市场开办单位,全市拿出4000个摊位,以工商所为单位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用于创业,半年内免收摊位租赁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规定的创业型城市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要通过建立组织领导体系,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培育创业型企业、创业带头人,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二)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创业发展规划、创业综合指导、创业培训管理、创业跟踪服务、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创业带动就业效果的考核考评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负责指导创业企业发展等工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创业经营场所的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管理等工作;财政、人民银行负责落实资金、金融信贷支持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创业指导和教育等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商部门负责从事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准入登记监管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树立一批创业典型,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创业指导专家要给予表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打造“创业之州”的城市名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劳动 就业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德州军分区。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5日印发

《毕业生就业政策.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毕业生就业政策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全国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 就业政策 全国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 就业政策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