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地分居户籍解决政策_上海两地分居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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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地分居户籍解决政策
现在,上海市的人才政策的确比较宽松,从大的趋势看,对于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或有特殊贡献的创业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专利、带产品进沪的企业经营人才,以及高学历、学科带头人、海外留学回国创业的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均可以一步到位,家属子女随迁入沪,不会产生夫妻分居两地的问题,且对引进人才家属的工作给予优秀推荐、重点安排。
根据市人事局1999年122号文件,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受单位,且本人或在外地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外地配偶调入本市工作,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一、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在外地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者。
二、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人员、工作满3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的人员。
三、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四、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申请人可携“承报单位报告、本人向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上海一方)、干部调动登记表、外省市商调同一函、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夫妻双方学历职称证明、结婚证明、双方户籍证明、调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八项材料到中国上海人才市场交流部办理夫妻两地分居调沪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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