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期民法总论期末考试题_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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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第二学期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一、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A、经济管理关系B、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C、所有的财产关系D、纵向的财产关系
2、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公平原则
3、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塘中的鱼B、夜空中的星星C、不作为D、企业的名称权
4、甲杀害了乙,乙的继承人因乙死亡而继承乙的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属于()
A、事件;B、民事行为C、违法行为;D、事实行为
5、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不善,负债5万元。甲乙对该债务应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
6、下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上海铁路局 B、北京市邮政局C、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D、广州白云机场
7、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
8下列为法人的是:()
A、某大学法律系B、某机关财务科C、某公司市场部D、某铁路分局
9、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法律行为C、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10、权利人可依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属于()。
A、支配权B、请求权 C、形成权D、抗辩权
11、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的行为 B、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12.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时起无效
A、行为开始之时B、行为被撤销之时C、行为人请求撤销之时D、判决或裁定生效之时起
13、甲厂业务员王某被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往甲厂所在地。甲厂拒收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为有权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合同无效
14、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只用于:()。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
15、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
A、实体权利B、胜诉权C、起诉权D、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本部分共12分,每题2分)
1、下列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有()。
A、张某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而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
B、国家因建设需要征用甲村的土地而形成的土地征用关系
C、小张因与小刘恋爱向小刘赠送MP3而形成的赠与关系
D、甲父死亡后其子甲取得遗产而形成的财产关系
2、下列可以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多选)。
A.聋哑人B.合伙企业C.机关法人D.个体工商户
3、下列事实中,能够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有()。
A、太阳从东边升起B、月圆月缺C、洪灾导致房屋倒塌D、张三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
4、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有权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关组织包括:
A、未成年人父亲所在单位B、未成年人的母亲所在单位
C、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
5、自然人甲为一精神病人,因离家出走2年多,对是否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意见不一,下列人员及组织中,有权为申请人的有()。
A、乙,某盲人,为按摩院的按摩师,因甲尚欠其按摩费200元而主张申请
B、丙,甲之子,14岁,但很懂事,主张申请以保护甲的财产
C、丁,甲之父,年80,为甲之监护人D、戊、甲之叔,30岁,为机关公务员
4、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财产应包括()。
A、合伙时投入的财产B、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C、合伙期间的债权D、合伙期间的债务
5、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为某企业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某企业不能偿还债务而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该担保合同无效,因为支行不具有缔约能力
B、该担保合同有效,因为支行具有缔约能力
C、债权人应以该支行为被告,因为该支行具有诉讼能力
D、债权人应以中国农业银行为被告,因为该支行不具有诉讼能力
6、下列物中,非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的有()。
A、矿藏B、水库中的水C、土地D、黄金
三、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1、试析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关系。
2、什么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3、试述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
4、试析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的区别。
四、辨析题(共计15分)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请运用代理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五、案例分析(每题13分,共计26分)
3、甲、乙、丙经协商共同成立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为董事长,乙任业务经理,丙为财务负责人。公司章程约定:购置公司财产超过20万元的,应当经三人协商同意。为更换车辆以便更好地承接业务,甲未经与乙、丙协商即订购了一价值25万元的运货车。在一次搬运的过程中,公司员工李某、杭某不幸将客户张某窗台上的一盆花碰落,恰好砸在行人王某的头上,王某因此支付医疗费及其他费用10万元。因乙、丙反对购买车辆以及王某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双方发生纠纷。
【问题】
(1)甲所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王某所受到的损害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分析】
(1)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由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李某、杭某是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应由所在企业法人承担责任。
3、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颇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
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某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南某某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萧某则认为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
请问:
(1)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
(3)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
(4)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 分析:本案例中,涉及到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监护人的职责等问题。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有南某某与商场的附赠与奖券的买卖合同关系、南某某与萧某之间的监护关系。
(1)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南某某所有。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南某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下列两类民事行为有效:一是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用的民事行为;二是接受奖励、赠与、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而该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父母拒绝追认,则合同归于无效。南某某用4800元购买钻戒,属于标的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既然其母亲萧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则合同归于无效。既然合同归于无效,则其母亲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
(3)萧某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萧某购买股票井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其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
(4)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本案例中,南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洗发水获得奖券中奖的行为,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不得主张无效。因此,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