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计_我与会计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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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室职责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同时分管学校的交通安全、防汛安全。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与完小一起做好交通安全、防汛安全等安全知识教育,督查站队放学情况,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二、考核

1、考核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各责任人每学期书面总结一次,平时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岗位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

三、奖罚

1、对安全工作中成线突出或有见义勇为的给予校长特别奖。

2、未达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意一条职责,该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实行一票否决制。

3、对责任人负责的安全工作出现问题,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降档处理。

4、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弄虚作假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学校作出必要的处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提请教育局、乡政府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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