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委办_系统重要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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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委办〔2007〕92号 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纪念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激励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持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奋力推进苍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经县委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实效明显的庆祝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精神,为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省第九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认真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务必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推进富民强省全面小康的基本精神。要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撰写心得等方式深化对党代会报告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把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全省工作主题上来,统一到我县推进县域经济发展“高点跨越”、寻优打造川北生态经济强县上来,激励广大党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为实现富民强县全面小康而勤奋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二、认真学习南充市水观镇党委书记黄凤林同志先进事迹,在全县上下形成比、学、赶、超抓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黄凤林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里始终装着群众,真情服务群众的公仆意识;学习他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爱民情怀;学习他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善于创新方法开展群众工作的进取精神;学习他长期奉献在基层,不计个人得失的忘我风范;学习他“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精神风貌,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真正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
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黄凤林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活动取得实效。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乡镇、村(社区)两级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讨论。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引导他们领会水观经验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并落实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群众观,认真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民主管理、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制度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必须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乡镇党委书记的学习心得体会要在7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三、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充分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形成勤政为民、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县委将在“七一”期间隆重表彰“十佳”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十佳”部(局)长、“十佳”亲民公仆、“十佳”干警和“五好”乡镇党委、“五好”村(社区)党支部、优秀村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1)。
(一)推荐程序。各级党组织在推荐表彰对象时要突出勤政为民和群众公认原则,一般应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差额的方式产生,推荐的表彰对象不得重复。同时,要对确定的对象进行认真考察,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凡因一票否决事项空缺名额将不再另行增补。
(二)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1)坚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深化改革、保持稳定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本单位的三个文明建设成效显著;(2)结合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在本地、本部门党的建设中成绩突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3)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勤政、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绝大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4)领导班子无内耗,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无“一票否决”事项。
2、优秀村支部书记条件:(1)熟悉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按政策、原则、法规办事,能准确地理解、把握、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基本要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积极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群、干群关系融洽;(3)能立足本村实际,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本村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发展适销对路的高效农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年度综合考评位于所在乡镇前列;(4)“户办工程建家、三村建设连片”的生态小康新村建设力度大、进度快、效果好,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5)坚持科技致富,实用信息技术培训、推广、应用指导到位,积极发展产业协会或农村专合组织,农户均有科技明白人,促进农民增收成效显著;(6)村支部和村委会制度健全,关系协调,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村党支部被县委评为“五好”村党支部;(7)村级事务决策民主,管理规范,定期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反映好;(8)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为民,不谋私利,党员群众支持率高,满意度达80%以上。
3、优秀共产党员条件:(1)认真践行党的先进性,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带头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3)密切联系群众,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享受在后,克己奉公,无私奉献;(4)带头解放思想,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和挫折,努力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头人;带头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抵制愚昧落后思想和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清正廉洁,艰苦创业,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性;带头致富或回乡创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支持乡、村公益事业,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贡献突出。
4、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无私奉献;(2)热爱党务工作,勤于钻研党建业务,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真抓实干,在党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党务工作特色明显;(3)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威性较高。
(三)评选范围。先进基层党组织是从全县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中评选;优秀村(社区)支部书记是从全县所有的村支部书记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从全县机关、农村和企业工作一线和生产一线事迹最突出、最具代表性的党员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具体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中评选。
(四)材料报送。除“十佳”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十佳”部(局)长、“十佳”亲民公仆不再上报材料外,其余拟表彰对象的有关材料,属县级部门的,由县直机关工委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属乡镇的,由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必须在6月26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经县级有关部门会审和县委组织部讨论后报县委审定。
各乡镇党委和县级各部门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开展以“梨乡先锋”为主题的党建宣传月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在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一是召开先进典型座谈会。组织在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党员代表讲事迹、谈感想、提建议、发倡议,把“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月活动。把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活动、“三级联创”活动、“爱民书记”活动、“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工作、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拍摄成专题片或撰写成先进事迹材料,在县电视台和《苍溪周讯》上播放、刊登。同时,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并展开讨论,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发展热情和创新活力。三是认真总结宣传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县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四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知识竞赛、到革命教育基地忆传统、书写悬挂纪念标语、电影晚会等各种纪念活动。总之,要把党建成果的宣传过程变成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过程,变成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过程,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五、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
“七·一”期间,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开展庆“七·一”文艺演出活动。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将共同举办“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活动和千名党员宣誓暨签名活动,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举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扩大党员群众参与面。二是开展“万名党员惠民服务”行动。由县直机关工委和各乡镇党委牵头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开展共驻共建、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党员群众。三是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活动。“七·一”期间,县委领导将带队分赴所联系乡镇及单位,组织对农村、企业、社区的困难党员、长期担任过基层干部的党员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集中进行慰问。各级党组织也要把走访慰问困难党员作为深化“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长期担任过村社干部家庭贫困的党员和特困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倾听党员诉求,征求党员意见,帮助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老党员和贫困党员中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开展党内集中帮扶活动。“七·一”前,各乡镇党委和县级各部门党组织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开展向困难党员捐款捐物活动。这次帮扶活动中,党员干部职工的捐款捐物主要用于本单位本系统和帮扶村(社区、企业)的困难党员和群众,没有困难党员和帮村任务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捐款要直接纳入县委组织部“党内帮扶基金”专户(开户行:农行陵江营业所;帐号:2863-01040005545;户名: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组织部),集中用于全县面上急需救助的党员。各级各部门要将党员干部职工的捐款及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各级党组织捐赠的物资由单位党组织送到本系统和帮扶村(居)困难党员家中,集中帮助生活解困。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和县级各部门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于7月6日前将“七·一”纪念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电话:522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