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备国家档案局科技成果奖申报材料_如何申报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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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备国家档案局科技成果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准备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项科技成果能否获奖以及获奖等级。无论是政府序列奖还是社会上的各种奖励,都要求准备一定的材料。评审专家只有通过阅读有关的申报材料才能了解所申报的成果,然后结合当今同类成果国内外的发展水平对其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成果获奖等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的申报也毫不例外,它要求正确填写“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和必要的附件材料。综观近年来的评审情况,因推荐书填写不合要求、附件材料不齐全而在形式审查中被淘汰的大有人在,结果痛失获奖良机。由此可见,申报材料的准备是报奖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国家档案局自1987年开展科技奖励工作以来,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评审前的形式审查工作也都依据《奖励办法》严格进行。
根据统计,每年大约都有1/3的推荐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的项目因申报材料方面的原因而在形式审查中被淘汰。今年我们共收到来自各省(市)档案局馆和国家机关、中央级大型企业的档案部门及馆局直属事业单位等的推荐成果70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有25项,占推荐成果总数的36%;去年共收到推荐成果51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21项,占推荐成果总数的41%;前年情况也大体相当。因此,很有必要再谈一谈如何准备“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材料这个问题。“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材料通常包括“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两大部分。“推荐书”的填写在《奖励办法》中逐项都有详细说明,通常出现差错较少,这里不再赘述。事实上,准备附件材料是一个非常容易出现纰漏的环节。附件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的技术评价和应用情况证明等。技术评价证明主要包括成果的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鉴定或评审证书或结题报告等。应用情况证明是指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材料。对于可能对档案载体及其记录信息存在不良影响的、关系到档案工作者健康的成果还需提供有关安全测试报告。通常,不同类别的成果类别要求也不相同。如有些现代化技术类成果还需要有技术报告、用户报告。工作报告的起草主要是将开展研究工作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如研究工作什么时间开始的、人员组成如何、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做了哪些工作,最后取得了哪些成果等等。研究报告是最能体现成果水平的主要材料之一,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背景情况、在研究过程中制订了什么样的方案、利用了哪些技术手段、采取了什么样的试验方法、解决了哪些问题、在研究工作中有什么创新、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该成果跟国内外同类成果水平的比较以及对该成果的初步评价等等。
从历年推荐成果的材料来看,在形式审查环节上遭淘汰的几个主要表现为:
一、推荐成果不属于评审范围 《奖励办法》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的奖励范围。其具体内容是:(1)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和档案管理现代化而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2)为延长档案保存和使用寿命而取得的保护技术研究成果;(3)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而取得的现代化技术研究成果;(4)为研究制定档案工作技术标准而取得的标准化研究成果;(5)个人或集体编著经公开出版发行的档案科技专著、教材和科普图书等科技著作成果;(6)为推动先进科学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推广转化成果。上述六大要求以外的成果均不属于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的评审范围,如《xxx之最》、“xxx通史”、“xxx简介”等等。
二、成果完成时间不合乎要求
《奖励办法》规定,成果应用于档案工作实践需一年以上,推广转化类成果应用于档案工作实践要3年以上,只有满足这个要求才可以推荐“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通常,除推广转化类以外的成果把握尺度为跨年度,即头一年完成的成果可以申报本年度的评审(2003年完成的成果可以申报2004的评审);推广转化类成果可跨三年(2003年获得专利的成果可以申报2006的评审)。具体完成时间(哪年)的判别不是凭完成单位口头说明,而是要看该成果鉴定或评审或结题或获得专利等的时间,以此为线。现在,由于成果完成时间不合《奖励办法》要求,每年都有十余项成果在形式审查中被淘汰。
三、应用情况证明材料不齐全 应用情况证明是指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材料。对于可能对档案载体及其记录信息存在不良影响的、关系到档案工作者健康的成果还需提供有关安全测试报告。现将形式审查中常见的问题分类叙述如下:(1)现代化技术类成果:如:“xxx软件管理系统”成果,必须有使用该软件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应用情况证明材料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测试报告等材料。
(2)保护技术类成果:如:“xxx防霉剂的研制及应用”成果,不仅要有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情况证明,还要有有关方面出具的该防霉剂对档案工作者和档案载体影响的测试报告。如果投放市场,还要有生产许可证。
(3)软科学类研究成果:必须被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用。如:“xxx管理模式的研究与应用”成果,该模式只在某个地方应用还不够,必须被省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用,省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若认可此模式,可下发文件,在全省或部分地区推广应用;若其中的某些观点对档案宏观管理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被省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文件时采用也可。
(4)推广转化类成果:必须有10个以上单位的应用证明,具有相关应用、生产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出具的效益证明材料。
四、技术评价证明材料不齐全
技术评价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成果的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鉴定或评审证书或结题报告等等。缺一不可,即不能参加“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的评审。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标准类研究成果和科技著作类成果,每年这两类成果只有极少数成果申报材料能够过形式审查关。(1)标准化类研究成果:首先必须是正式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内首创的地方标准,对于标准类成果,许多申报部门不知道如何准备申报材料,往往只把推荐书和颁布的标准材料报了上来,科技成果奖评审评的不是标准本身,也不可能将同是国家标准的几项成果分成三六九等,标准类成果在评审过程中主要评价在标准形成过程中研究解决了哪些问题,这就要求在研究报告中有充分的体现,所以单纯把行业或地方标准报上来是没办法评奖的,也是不符合申报材料要求的。
(2)科技著作类成果:表现在通常缺少该著作出版获奖和发行量的证明及两位以上专家的评价意见证明材料。
五、成果的鉴定、评审人员是主要完成人
成果的完成人不能作为该成果的鉴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即不能自己评说自己的成果好与坏。
总而言之,“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过程中,材料准备工作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环节。只有周密准确地准备材料,才能顺利通过形式审查,只有顺利通过初审才能入围,才能有望获得“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