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监理资料管理专题_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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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大同华岳电厂监理部资料管理制度

201华岳电厂监理部

年3月24日

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大同华岳电厂监理部资料管理制度

批准:审核:编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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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大同华岳电厂监理部资料管理制度目录

1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011年3月24日

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大同华岳电厂监理部

1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对监理文件、归档资料的收发、存放、借阅、归档移交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监理项目部对监理文件、归档资料的收发、存放、借阅、归档移交的管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0)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3 监理文件及档案资料概念

3.1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为工程文件。

3.2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为工程档案。

3.3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组成为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4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一般为原件。

2)工程文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要求。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6)工程数码照片要求图像清晰,文字说明内容准确。

7)工程文件应采用打印的形式,手工签字。在不能够使用原件时,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监理文件的内容、收发、存放、借阅、归档移交 5.1 监理文件内容包括: 1)监理编制的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志、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强制性条文执行报告、质量通病措施等。

2)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报审表、记录表、登记表、汇总表等。

3)按合同要求的设备采购监理和设备监造监理形成的文件档案资料。5.2 监理文件的管理

5.2.1 监理接收文件应填写接收文件登记表;监理发出文件应填写发放文件登记。登记表应按工程项目分别填写,详细记录文件名称、编号、接收单位、日期,必须由接收人亲自签名。

5.2.2 监理项目部接收的监理文件由资料员负责登记保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文件完成审批程序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发放和保管;现场形成的监理文件资料,由现场监理员整理保管,工程竣工后交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归档。

5.2.3 监理文件资料借阅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应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借阅人对所借阅的文件资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害、丢失、涂改等,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2.4 监理文件资料借阅时,应注明借阅期限,到期不能归还,借出人应主动催还。监理文件、归档资料不允许向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单位和人员借阅。

5.2.5 监理项目部文件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整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办理移交手续。

5.2.6 文件资料移交时应填写“移交文件资料清单”交接双方签字,移交人应填写“发出文件登记表”。

2011年3月24日

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大同华岳电厂监理部

2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对工程监理档案编制、整理、归档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监理项目部工程监理档案编制、整理、归档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组编)《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0〕 250号)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及流程 3.1 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3.2 工作流程

资信管理流程(见标准化工作手册流程图2—6)。信息与档案管理流程(见标准化工作手册流程图2—7)。4 档案文件的分类

4.1 工程文件 :是工程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

4.2 工程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可研、初步设计、谈判、审批、招投标、勘测、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4.3 工程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4.4 工程竣工文件:是指工程竣工时形成的反映工程建设(包括建筑、安装及调试、监理等)过程和工程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工程施工文件、工程竣工图和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监造、设计工代、设备缺陷处理文件以及主要主、辅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报告、配套设备技术文件组成。

4.5 工程施工文件: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建筑、安装等施工情况的文件。

4.6 工程竣工图文件:是指根据施工结束后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简称竣工图)。4.7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工程竣工后试生产(试运行)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4.8 竣工验收:是指工程竣工、试生产后,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工程的全面考核、检查和验收。

4.9 工程档案:即建设工程档案,是由工程文件经鉴定、整理、归档后形成的。4.10 档案移交:一方面指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在工程完成时向工程建设单位移交的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文件;另一方面是指建设单位内部各部门将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文件经系统整理后定期或按阶段向档案部门移交。5 组织管理原则

5.1 贯彻统一领导与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地服务。

5.2 监理项目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承担基建单位和施工单位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双重职能。负责对施工、设计、调试、质检、监理等工程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的编制、工程档案的整理与移交工作。

5.3 监理项目部要建立工程档案的管理组织网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统一协调工程质量、设备等各有关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6 工程档案管理职责

6.1 负责提交工程监理项目的监理文件(监理大纲、规划、目标、办法、措施等)及结论意见(如对于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的监理意见)。6.2 负责提交工程监理通知单及整改措施记录、总结。

6.3 负责提交工程施工及调试期间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执行情况总结及未完成项目的闭环签证(处理结果)。

6.4 负责提交工程建设期间的设备缺陷处理清单、设备缺陷处理会议纪要和处理后复试报告。

6.5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的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及处理结果。6.6 负责提交设备修改通知单。

6.7 负责提交工程联系单及材料代用记录。7 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及质量要求 7.1 竣工文件编制要求

工程施工及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

7.2 凡移交的文件、资料等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7.3 记录、质量评定表必须使用现行表式,不足部分经监理单位、业主认可后确定,所有典型表式必须是印制,不能复印。表内“工程名称”填写整个工程的名称,即“××kV××变电站建设工程”或××kV××线路工程等,“项目名称”填写分项工程名称。7.4 施工记录、验评表、验收单、工程签证、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式的数据均应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书写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归档,均应为A4幅面;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全名,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代替签名。8 竣工图编制要求

8.1 设计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单位设计范围的编制。施工、调试和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及启动调试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做好变更记录。

8.2 竣工图应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竣工图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设计单位各专业工地应及时做好本专业的设计变更记录,收集施工、建设单位的设计变更信息,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反映在设计蓝图上。在出竣工图之前,组织各专业对变更资料进行核实,以保证竣工图的质量。

8.3 应编制“竣工图编制说明”,在说明中应说明竣工图的编制原则、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以及编制情况。对每册修改图纸,应编制分册说明,内容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单号、提供变更资料单位。

8.4 竣工图编制单位应逐张审核,确认与现场相符后直接在蓝图上加盖“竣工图”图章。工程文件的收集与整理 9.1 工程文件的收集

9.1.1 凡是反映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都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档案。其范围参见《工程类文件资料归档范围》。9.1.2 各类文件材料必须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凡是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必须首先由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9.2 工程文件的整理

9.2.1 全部工程文件在归档前必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档案整理。9.2.2 工程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施工文件、试运行及验收等文件按文件形式整理,进行装订。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 10.1 工程档案归档要求

10.1.1 归档移交:工程各参建单位(施工、设计、调试、质检和监理等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将经过整理所形成的工程档案向公司和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归档。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项目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与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10.1.2 归档审查:工程各参建单位在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施工、设计、调试、质检、监理等单位对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

10.1.3 完整:指能记述和反映建设项目(工程)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10.1.4 准确:指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10.1.5 系统:指归档文件的整理符合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工程文件未完善的工程(项目)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10.1.6 归档时间:除受委托进行工程档案汇总整理外,施工、调试、质检、监理等单位在试运行后一个月内归档。10.2 移交

10.2.1 向公司移交的档案应编制移交文件资料清单,交接双方均需履行签字手续,以示交接清楚。

10.2.2 向建设单位移交的档案应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查同意后移交。

10.2.3 向公司和建设单位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填写发出文件记录表,详细记录所交付文件的名称、日期等内容,发文人、接收人应亲自签名。

201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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