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_消防设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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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监科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主管科室。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申请“动火作业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4)未办理“动火作业单”擅自动火作业者,安监科将按三违处罚
电气焊防火制度
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人员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乞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底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气立即关闭并修理。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2、电器设备的安装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查一次接地线。
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灭火器操作规程
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方法:
1、灭火时,应迅速将灭火器翻转摇动数次,以松动干粉,在距燃烧物5米处拔下保险鞘,对准火焰压下手把猛烈扫射。
2、扑救可燃、易燃烧液体时,应对准火焰根部进行扫射。如扑救的液体火灾为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维护保养:
1、该灭火器应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存放温度为-5℃至45℃,应避免在高温、潮湿场合存放。
2、每隔半年应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内充气是否泄漏等。
3、灭火器一经开启后必须再行充装,每次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方法: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使用方法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基本相同。维护保养: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维护时应检查车架、车轮子是否转动灵活,并检查其部件有无粘连破损现象,其他维护要求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相同。
三、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操作方法:
1、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 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
2、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防止手被冻伤。
3、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4、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并且手要放在钢瓶的木柄上,防止冻伤。在室外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伏岩煤业生产系统用电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成立专门的消防机构并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确保用电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3、任何用电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且都有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4、井上下主要配电地点、机房、公寓楼等场所的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沙箱、沙袋、消防栓、火钩等要经常保持有效性和安全性,并保证器材数量充足,放置位置合理。
5、井上下各用电地点严禁出现私拉乱接现象。用电负荷严禁超过电缆开关额定电流的80%。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现象,避免发生电气火灾。
6、井上下库房严禁打火机、火柴、香烟等火源入内,易燃物品要严格管理。
7、井上下各重要场所要设置安全通道,通道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通道出口严禁上锁。
8、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增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9、井上下各地点消防器材要由专人管理,专人检查,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器材的有效性,也要及时排查各种消防隐患。
10、如发生火灾、火警,值班人员应向所属科队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并视火灾性质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各岗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二、各地点如需电焊、动火作业,要坚持审批制度,由要求作业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请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出安全措施,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出作业时间,由各科室在审批单上签字,最后由总工、总经理审批。
三、检查作业地点是否存放在易燃易爆可燃物,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着专人对作业地点3米范围内进行洒水,并配足消防器材。如在井下作业必须配专职瓦斯员,确保施工地点的消防安全。
四、岗位值班员必须掌握辖区内的工作流程,保证不出现因操作失误而造成的火灾。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内进行扑灭,并向上汇报。
五、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机电矿长对生产系统机电设备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所辖范围内可能出现火灾隐患地点作出整治决策,长督促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组织消防学习和训练,使职工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增加职工的消防意识。
6、所辖区内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