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_关于贯彻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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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情况的汇报
根据林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8月上旬,就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情况做一个综合汇报。自1987年,《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林区政府和林区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对林区区直各单位和乡镇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各机关制定档案管理保管制度,规范文件归档工作,加强各区直机关单位档案目标管理创建工作,采取定人定责分线包干的办法,指导和规范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等创建工作,积极有效地推动了我区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现将《档案法》在我区实施25年来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区档案工作基本概况
近年来,林区政府及林区档案局贯彻执行《档案法》,重视档案馆舍建设,依法规范档案管理,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档案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1、重视馆舍建设,档案事业发展有了良好基础。林区档案局为建立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档案利用查阅的需要,抢抓西部档案馆建设机遇,在区委区政府规划的新城区新建了面积达2600㎡的档案馆,新装密集架183组,新装档案柜37组。接收全区各类档案资料的库容面积不断加强。林区档案局积极调整馆藏收集范围,加大档案收集力度,将具有参考价值的档案按照有《档案法》规定接收进馆。近几年来新增各类馆藏档案68700卷,建立档案查阅室50㎡,实行全文电子录入50080条,为全区人民方便快捷查阅档案资料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2011底林区政府政拨出专款,对档案库房进行装修,配置相关设施,使其达到“八防”要求,确保档案安全。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各机关单位建有综合性档案室,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同时,全区7个社区和66个行政村也建立了档案室。各级机关、乡镇、社区、村档案室的建设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依法监督指导,促进了档案规范化建设。林区档案局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年检制度,对各部门、乡镇、社区、村的档案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年确定一个系统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督促纠正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指导,通过组织上岗培训、继续教育,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现在,我区有10家省特级单位通过省级档案目标认定,66单位达到省一级,达省二级18家单位,企业达AA标准2家单位,达A标准5家单位,16个村规范化建档,3个社区达省级社区合格单位,全区50个单位档案室统一使用档案管理专用软件。档案工作趋向规范化。
3、丰富馆藏资源,档案服务经济、社会功能逐步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是档案工作的重点。林区档案局通过接收养老档案,帮助整理国土资源局地籍档案,征集民间特色珍贵档案,努力增加馆藏数量、提高馆藏质量,改变档案结构单一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加强了档案的开发、利用。编纂了《神农架林区党史》、《神农架林区方志》等档案史料,开展了学党史知党情活动,开通了林区档案网,发挥档案资政、育人、利民的作用。2007年以来,林区档案馆共接待档案利用者3000多人次,提供档案资料6000多卷次,积极服务经济社会,促进社会稳定。
二、当前我区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硬件建设落后,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区档案馆(室)建设总体上依旧落后。林区档案馆迁建后,虽然在库房面积、设施配置方面有了改善,但对照我省《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独立建造、自成体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经济发达县市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要求,我区档案馆却未予独立、难成体系,而且面积过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群众查阅不便等问题。国家档案局提出各级档案馆要建设成为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利用中心,而我区档案馆受馆舍条件限制,“两基地、一中心”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林区档案馆由于馆库面积不足,接收、管理的范围尚限于林区机关及下属机构的文书、业务档案,目前只起到基础档案室的作用,破产改制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社保、婚姻、地籍等地大量的专业档案依旧分散在外。各单位、乡镇、社区档案室多数在面积,保温、隔热、防潮条件等方面存在不足,能达到规范要求的仅占小部分。不少行乡镇及政村的档案室更加简陋,所收集的档案内容也较空白,只有少数真正做到一户一档。
2、人员、经费不足,档案的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滞后。按照今后档案工作的发展,林区档案局现配置工作人员18人。而我局实际工作人员16人,在2007年档案馆藏3万卷时就已配备了14人,现在馆藏量已超过8万卷,人员仍为16人,且档案专业人员年龄已老化。因力量不足、业务素质得不到更新,林区档案局对全区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乏力。各机关单位、乡镇的档案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管理档案只是次要任务,精力很难到位,一般也不大重视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流动性大,往往熟悉岗位不久就被新人取代,队伍缺乏稳定性。为取得档案年检过关,有的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委托社会闲散人员整理,不但档案质量难以保证,而且自身水平也难以提高。档案的征集、整理、保护、抢救和开发利用需要资金投入,我区每年从未给单位预算过专用档案经费,与周边市、县档案管理政策有一定差距。信息化、网络化是档案建设的发展趋势,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软硬件平台,配备信息安全、网络管理专业人才。我区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建设比较滞后,林区档案馆和各档案室只实现档案目录的电脑检索,多数文档内容还未数字化。2011年,湖北省档案局出台《电子文件和数字化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分批、分期推进电子文件和数字化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据测算,建设数字化档案馆需投入350万元,由于资金不到位,上述方案难以实施。
3、法制意识淡薄,档案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各部门普遍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档案工作处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没有召开过有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区性档案工作会议,虽然各部门的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有档案工作的内容,但仅仅只限于应付差事。同时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很少能引起领导的关注,成绩突出者难以获得奖励。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我区的档案管理中存在不少违规现象。部分单位的业务资料没有整理成档移交档案室集中保管,而是分散在业务科室或经办人员手中,个别单位甚至连档案室也没有,如遇机构变动、人员调动,极易造成资料缺失、毁损。一些单位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按时向林区档案馆移交档案。按照规定,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先行通过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而目前我区没有一个项目进行了该项验收。林区档案局虽然对部分违规行为发出过整改通知,但能按要求改正的微乎其微,有的单位甚至对档案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表示不理解,认为小题大做。
三、依法加强档案工作的建议意见
1、加强领导,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档案事业是文化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承担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各区直机关要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林区政府每年要召开一次全区性的档案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形成全社会重视档案工作的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有档案工作的内容,要把建设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独立建造、自成体系”的综合性档案馆列入“十二五”规划。重视林区档案馆功能发挥,确保林区各门类档案得到完整收集、安全保护和有效利用。对没有档案室的单位单位要督促腾出房间,建立档案室。要重视队伍建设,逐步更新档案局的人员编制,挑选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档案员,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大投入,促进档案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林区政府要根据区档案馆馆藏量的增加逐步提高档案“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各乡镇、行政村也要重视档案工作投入,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设备设施。林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将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规划。档案的电子化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是现代科技发展对档案工作的必然要求,要落实《电子文件和数字化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施意见》,及早规划设计,资金列入预算,加快档案的数字化、现代化进程,使我区档案保护更加可靠安全,档案征集更加完整准确,档案利用更加便利快捷。
3、强化监管,促进依法治档的深入开展。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对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做到敢于执法、严格执法。要加大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深度,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档案法制意识。各单位要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将分散在业务科室的资料及时整理收归档案室集中管理。对确因办公条件限制暂时无法集中归档的,也要将相关资料整理成档,实现档案目录的集中统一管理,避免档案的遗失损毁。各档案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向林区档案馆移送档案。要高度重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症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使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档案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应将项目档案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在进行项目档案验收时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