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区垃圾处理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管理办法_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意义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廊坊市区垃圾处理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意义”。

廊坊市区垃圾处理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和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处理,应当实行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四条 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报市政府通过后,再由市政府报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和市区暂住人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六条 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3元;

(二)大中专在校生每人每月1元,由校方支付;中小学(幼儿园)生不征收垃圾处理费;

(三)暂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

(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按在册职工人数(含临时工)每人每月2元;

(五)商场、门店及休闲娱乐业每平方米每月0.50元;

(六)室内餐饮业每桌每月6元-10元;

(七)宾馆、招待所每床每月16元(按床位实有数的50%收取);

(八)医院每床每月5元(由医疗单位支付);

(九)市场外摊点:固定摊位每个摊位每月10元,流动摊位每个摊位每月15元;

(十)自运垃圾每吨100元;

(十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停产期间、学校在寒暑假期间,予以免交。

第七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处置费标准是每立方米5元。具备自运能力的,经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自行运输建筑垃圾。无自运能力的,可以委托环卫部门或者环境卫生作业企业代运,代运费标准是每立方米10元。

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经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

第八条 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环卫服务成本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九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居民和市区暂住人口,可以选择环卫部门或者环境卫生作业企业,承担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扫保洁、公共卫生间吸污、蚊蝇消杀等环境卫生服务,并向其支付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

第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可以委托环卫部门或者环境卫生作业企业负责居民区的清扫保洁,并按每人每月1元支付清扫保洁费。

第十一条 门前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

第十二条 公共卫生间吸污按照下列标准收费:

(一)旱厕四个蹲位以下(包括四个)每月每厕收费24元,四个蹲位以上每增加一个蹲位每月增收6元;

(二)水冲厕所两个蹲位(含两个蹲位)以下每月每厕收费48元,两个蹲位以上每增加一个蹲位每月增收10元,不通下水管道的每月增收15元。

通下水管道的化粪池每月收费60元,不通下水管道的化粪池每车次收费60元。沉淀池每月收费30元。

第十三条 蚊蝇消杀期为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消杀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第十四条 收费单位应当凭《收费许可证》收费。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加盖收费单位财务或者收费专用章,并上缴财政部门,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日常运营。

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属于经营性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财政、审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以及截留、侵占、挪用此项资金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 收费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对违反规定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武汉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取消现行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有偿服务收费......

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征收管理办法

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1994]湘价房字第7......

阜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28号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阜阳市城市生活垃圾......

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兰州城管局解释垃圾处理费捆绑征收(图)兰州城管局解释垃圾处理费捆绑征收拒缴、欠缴现象严重 燃气公司代收 收费标准并未变化燃气销售处贴出了收取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本报记......

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7号《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11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

《廊坊市区垃圾处理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廊坊市区垃圾处理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意义 环境卫生 垃圾处理 管理办法 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意义 环境卫生 垃圾处理 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