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推荐)_真理的绝对性和普遍性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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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的教学解析

叶 立 国 江 宏 春

(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系,山东 青岛 266003)

摘 要:哲学教科书中 ‚绝对真理‛一词的含义存在一定的混乱,为此学生提出了‚‘没有绝对真理’是绝对真理吗?‛这一问题。问题之源是教材在两种含义上使用了‚绝对真理‛的概念:真理的绝对性和终极真理。本文认为: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建议引入‚终极真理‛取代‚绝对真理‛。

关键词:真理的绝对性,绝对真理,终极真理

中图分类号: B023.3 文献标识码: A

Teaching and Interpreting “Absolute Truth and the Absolute Nature of Truth”

YE Li-guo, JIANG Hong-chun(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Shandong 266003)

Abstract: The definition of “absolute truth” in some philosophy textbooks is rather confusing.Consequently, some students have such a question as “Is it an absolute truth that there is no absolute truth?” The problem lies in the fact that “absolute truth” is used in two senses: the absolute nature of truth and ultimate truth.The authors hold that absolute truth ≠ the absolute nature of truth, and recommends that “absolute truth” be replaced by “ultimate truth”.Key words: absolute nature of truth;absolute truth;ultimate truth

关于“绝对真理”的教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学中既是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任何真理都是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靠近”,即没有“绝对真理”。很多学生由此提出不是问题的问题——“‘没有绝对真理’是绝对真理吗”?很多老师在回答此问题时以“不是问题”或命题存在内在逻辑矛盾来搪塞。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绝对真理的教学,而且还打击了学生的求知欲。更有甚者,有些学生由于在真理观上的混乱不清而导致以偏概全,直接怀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性。笔者认为关于这个问题的经典论述比较清楚,但语词使用有些混乱,导致了一系列困难的出现,只要从多角度加以探析,完全可以给学生一个满意的答案,而且可以借助这样一个学生感兴趣的问题把“绝对真理”和“真理的绝对性”讲解清楚。

一、关于“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问题之源

何谓绝对真理?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是什么关系?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以及现在通用的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中都有所阐述。笔者认为他们对于这些概念的理解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在语言表述等方面容易给人误解,直至引出混乱。因此,可以说有关表述是问题之源,笔者在此做概要说明。

1.教材中的观点

在当前通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材中对于真理、真理的绝对性和绝对真理做如此表述:“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真理的绝对性又称作绝对真理,它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任何真理都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二是指人类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多样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进一步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由相对向绝对不断转化的无限过程。”[1]另外,在教师教学参考书中也明确提到“真理的发展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不断转化的过程。”[2]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教材中对真理的界定以及真理的绝对性的说明没有任何异议。问题在于两点:一是把真理的绝对性等同于绝对真理;二是同时把绝对真理又理解成处于极限位置的永远只能靠近却不能达到的真理,即学界所提到的“终极真理”。这就相当于在两种不相同的含义上使用绝对真理,而这两种不同的含义虽然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但决不能等同。因此给学生理解“绝对真理”以及教师的教学带来了困难。2.经典著作中的观点

在经典著作中,恩格斯和列宁对绝对真理都有所阐述。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否定了“绝对真理”的存在。“在恩格斯看来,否定一切绝对真理,坚持认识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这是‘彻底革命的思想’”。[3]他还提出“假定一切矛盾都一下子永远消除了,那么我们就会达到所谓绝对真理,世界历史就会终结,而历史是一定要继续发展下去的,虽然它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4]。他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认为存在的“永恒真理,最后的终极的真理”也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谁要是在这里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猎取真正的根本不变的真理,那么他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除非是一些陈词滥调和老生常谈”[5]。总而言之,我们可以看出恩格斯所反对的绝对真理事实上是那个最后的、永远也达不到的、终极的真理,并非真理的绝对性意义上的绝对真理。

列宁认为“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在给这个绝对真理的总和增添新的一粟”[6]。毛主席也提出“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真理。”[7]对于绝对真理的问题,列宁可能对恩格斯的思想有所误解,[8]谢维营先生对列宁关于绝对真理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3]笔者在此不再重复。事实上,列宁对于绝对真理的使用也是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客观真理,另一个也是在上文中提到的终极真理的意义上。但无论怎样他都没有把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等同起来,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这方面,教材对经典理论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误读。

3.学界的管窥

学界众多学者已经认识到,关于真理的绝对性和绝对真理的论述存在着一定的混乱,有必要加以厘清。赵洪亮先生明确提出“绝对真理不等于真理的绝对性”“我们只有既要看到绝对真理和真理的绝对性的联系,又要看到它们之间存在着的区别,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及其辩证关系。”“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具有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性质。”“总之,绝对真理和真理的绝对性并不是等值的范畴。真理的绝对性,讲的是真理的属性问题,是从静态的角度考察真理问题。绝对真理则是从真理的整体,从真理的动态,从真理的发展过程来考察真理的。”[9] 另外,他还提出“绝对真理同真理的绝对性的关系在于:第一,绝对真理同真理的绝对性的含义,是既有重合的方面,又有基本区别的方面,这就是,二者都无条件地符合客观世界。前者是在终极的情况下符合,后者只是具体条件下的符合。如果只看到它们的重合关系,就必然把二者加以等同,这是不正确的。第二,我们说,绝对真理的含义表明了,绝对真理是不包括真理的相对性和等同于相对真理的。”„„“而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是每项科学真理所具有的两种不同属性。如前所述,真理的绝对性表示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在特定条件和范围内是真理而不是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并不是完全等同的。”[10]谢维营先生明确提出绝对真理是一个“应当摒弃的概念”„„教材中“很难讲清,并不是由于这些理论有多么艰深难懂,而是因为这两个概念在语词组成、概念释义和相互关系等环节上都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似是而非,有点自相矛盾。”。[11]

以上二人所述已把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阐述清楚了,我们也可以明确为以下几点:一是教材中关于绝对真理和真理的绝对性的阐述存在混乱;二是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具有内在联系,但决不等同于真理的绝对性;三是绝对真理是表征一种形态的真理,而真理的绝对性是任何真理都具有的一种属性。但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仅仅抛弃“绝对真理”还不够,尤其是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面对学生的“‘没有绝对真理’是绝对真理吗”的疑问时,决不能仅以逻辑矛盾搪塞,应该寻求一种更深入合理的解决途径。“终极真理”的概念引入教学将成为一种理性的必然。

二、关于“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的解题之器

事实上,关于绝对真理和真理的绝对性这两个含义的混乱,以及学生提出“‘没有绝对真理’是绝对真理吗?”的疑问,主要是由于教材在两种含义上使用了绝对真理,尤其是其中之一还把绝对真理当作真理的一种性质看待。要澄清混乱和“合理”地回答学生提出的疑问只能也必须从“割断”“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出发。1.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

所谓“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那么,任何真理都具有绝对性,真理的绝对性的两方面内容在上文已述,因此,“真理的绝对性”这一提法没有问题,但是它的含义一定是像赵洪亮先生所阐述的那样是真理的一种属性,而不是一种形式的真理。“从构词规则来看,‘绝对真理’绝对不等于‘真理的绝对性’”。[11]真理的绝对性是与真理所具有的相对性相对应的。而绝对真理无论是作为与相对真理相对应的某某真理也好,还是被认为是恩格斯所批判的终极真理也好,总之它是某种真理,正像学界众多学者已认识到的,它绝不等于真理的绝对性。“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是厘清此问题以及回答学生疑问的前提。

2.以“终极真理”取代“绝对真理”

既然绝对真理已经引起了如此的混乱,那么笔者首先同意谢维营先生抛弃绝对真理这一概念的思想。对于教材中第二种含义的绝对真理,我们可以回到恩格斯那里,用恩格斯提到的“终极的真理”,即用“终极真理”这一概念取而代之。这样做的益处有三:一是不再使用绝对真理的概念,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绝对真理双重含义的混乱;二是用终极真理取而代之,终极真理的含义无论是在经典作家如恩格斯那里,还是在当前学界的看法中,都是比较清晰的,不存在太多的混乱;三是终极真理概念的内涵事实上与绝对真理第二方面的含义是基本等同的,可以避免再引入新概念可能带来的混乱。笔者在此必须说明一点,恩格斯对终极真理主要批判的是“客观上存在终极真理”这样一种错误的思想,而不是批判存在终极真理这一概念。

3.终极真理概念的理性分析

何谓“终极真理”?让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恩格斯的论断,他是在批判杜林的终极真理的存在时对终极真理进行描述的。在他那里,终极真理被称为终极的真理或永恒真理。“如果人类在某个时候达到了只运用永恒真理,只运用具有至上意义和无条件真理权的思维成果的地步,那么人类或许就达到了这样的一点,在那里,只是世界的无限性就现实和可能而言都穷尽了,从而就实现了已经数出来的无限数这一著名的奇迹。”“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猎取真正的、根本不变的真理”[5]。学界在这个层面所使用的“绝对真理”也比较准确地表达了它的本质含义,如陈中立先生认为“所谓绝对真理,就是人的认识对客观世界及其无穷本质完全的绝对正确的反映”[12],当然,在此我们要把他的绝对真理换做终极真理。总之,纵观以上,我们可以把终极真理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具有至上意义和无条件真理权的人类认识成果;二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类意识里的最终反映,是对客观世界及其无穷本质完全的、绝对正确的反映;三是一种真正的、根本不变的永恒正确的真理。对于此概念的这种总结貌似与辩证法相违背,因而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阐述。

终极真理是一个思维中的抽象概念,并非现实中客观存在的实体。“终极真理”是有限与无限的辩证统一:所谓有限是在本体论上、可知论视角上的有限;所谓无限是在认识论视角上的无限,是一个无法穷尽的认识过程。另一方面,终极真理既存在又不存在,是存在与不存在的辩证统一:所谓存在是指存在“终极真理”这一概念,它有确定性的含义;所谓不存在是指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终极真理,我们人类意识所得到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真理,都只是向最终的终极真理的靠近,但永远也达不到。或者说,人类只能认识到相对真理,“相对真理”的发展过程即是向终极真理的靠近,是一个逐渐接近的过程,但不能简单的说“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的总和”。

三、关于“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问题之解

“解题之器”中的分析阐述,已经对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的混乱给出了“问题之解”。在此,笔者主要是依据上文的论述及建构对 关于“‘没有绝对真理’是绝对真理吗?”的命题进行具体分析,以求给学生一个具体的解答。此命题是在对教材中关于绝对真理介绍的基础上提出的。依上所述,教材中绝对真理的含义包含两个方面、两种理解,必须具体对待。因此,为了阐述方便我们规定此命题中第一个绝对真理为A,第二个绝对真理为B,对此问题给予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绝对真理A=绝对真理B,不管A、B是真理的绝对性之意还是终极真理之意,都可以得出“存在逻辑矛盾”的结论,不存在是与否之说。具体分析:如果A=B=终极真理,那么,如果回答是“绝对真理”,此命题本身即是一条绝对真理,这会与命题内部的“没有绝对真理”相矛盾,如果回答不是绝对真理,那么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不是“没有绝对真理”,而是存在绝对真理,这又与客观实际相矛盾,因为此处的有无都是在客观存在的意义上的理解;如果A=B=真理的绝对性,也存在相同的逻辑矛盾,不再重复。

其次,如果绝对真理A=终极真理;绝对真理B=真理的绝对性,因为“没有终极真理”是一个真理性的认识,那么这种认识就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因此“是绝对真理”我们可以理解为具有绝对性,此命题为“真”。再次,如果绝对真理A=真理的绝对性;绝对真理B=终极真理,一方面,“没有绝对真理”,即不存在真理的绝对性,是一种错误的说法,不是真理,更不可能是终极真理,命题必然为假;另一方面,从另一角度说,终极真理是不存在的,因而A不可能是终极真理。因此,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此命题都为“假”。

另外,有些同学或学界同仁可能还会提出“‘没有终极真理’是终极真理吗”的问题。在“首先”当中,我们给出了解答,但在此还可以依据“解题之器”中对终极真理的界定和分析对“没有终极真理”给出更辩证的、深入的解释:我们说没有终极真理是指客观上不存在终极真理,只存在相对真理;终极真理又是存在的,但是只存在于人们的抽象思维当中。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或者课程改革之后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学中,教师透过马克思恩格斯对有关真理以及绝对真理的经典陈述,综合当前学界的研究成果,以笔者上文分析的“‘没有绝对真理’是绝对真理吗”作为案例,可以使学生更透彻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真理问题的本质。最终使学生应用科学的认识论,树立起正确的真理观。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03,105,105. [2] 张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师教学参考用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14.

[3] 谢维营.恩格斯列宁论绝对真理[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2(1):10-14.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5. [5] 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0,86-87. [6] 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315,324.

[7]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72. [8] 赵宝云.恩格斯提出过“绝对真理是由相对真理构成的”吗[J].新华文摘,1986(1).[9] 赵洪亮.绝对真理不等于真理的绝对性[J].济南大学学报,2000(4):33-35. [10] 赵洪亮.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与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异同[J].东岳论丛,2002(5):81-82.

[11] 谢维营.绝对真理:一个应当摒弃的概念[J].上饶师专学报,1997(5):1-7. [12] 陈中立.真理过程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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