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报考人员须知_外来人员入校须知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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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考人员(含以往已报考过该考试,今年改报不同的级别、专业及首次报考“相应专业”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4月24日至26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60390、871348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项目经理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指同级别、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但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10月24日至2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在报名时,务必请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各县(市)、区人社(人事)局和有关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老考生只需要网上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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