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快讯三明通报六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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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通报六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三明,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三明日报 2018-06-22
2018年6月22日,三明通报六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一:明溪县瀚仙镇瀚溪村党员揭旺根
2018年1月8日,揭旺根在瀚仙镇瀚溪村吕某家中,伙同他人用32张扑克牌以“天地罡”的方式进行赌博,被明溪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现场查获。2018年1月9日,明溪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依法对揭旺根进行处罚。2018年3月16日,明溪县瀚仙镇纪委给予揭旺根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明溪县盖洋镇白叶村原村主任王有忠
2013年盖洋镇开展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工作,时任白叶村村主任王有忠利用负责白叶村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申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项目,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500元。2018年5月18日,明溪县纪委给予王有忠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三:宁化县曹坊镇三黄村村主任冯国民
2014年,冯国民将妻子的弟媳徐某某2004年盖的房子用于申报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造成徐某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8万元。2017年11月,曹坊镇纪委给予冯国民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宁化县淮土镇田背村村委会原主任巫杨林
2014年6月至2015年底,巫杨林任淮土镇田背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采取虚报拆迁对象的方式,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11万元挪作他用。此外,巫杨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2月,淮土镇纪委给予巫杨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五:大田县均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之策
经查,陈之策同志在任均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驻均溪镇城东村期间,城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春雷、村委会原主任刘春晓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被开除党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被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陈之策同志作为均溪镇城东村驻村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所驻村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致使其所驻的城东村主干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此,陈之策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陈之策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8年6月,大田县纪委给予陈之策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泰宁县上青乡三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祥泰
经查,吴祥泰在2008-2012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便骗取生态公益林管护费1.2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4月,泰宁县上青乡纪委给予吴祥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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