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是司法警察的第一信号_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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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是司法警察的第一信号

----兼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

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该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切实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司法警察是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法警大队工作在法院处于武装性、服务性、辅助性、被动性的特点,更要树立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司法警察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认真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群众呼声就是命令,群众呼声就是司法警察的第一信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合理借鉴中外法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是科学的、先进的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法院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我们的党是人民群众的先锋队组织,我们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是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两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要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执法为民是司法警察立足本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最基本的要求,全体司法警察都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呼声,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

其一,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司法警察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一支准武装力量,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就应当切实履行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件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为指针,积极进取、锐意改革、大胆探索,落实 “三项承诺”,做好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干警、服务当事人这四篇文章。司法警察是社会成员,必须遵守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而且司法警察在审判活动中担负着特殊的工作职责,对外是一种正义的象征、公正的象征,司法警察平时应当注意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生活中起表率和模范作用,以自己的模范的行为,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司法警察在法院是一个窗口,经常与当事人或其他公务人员接触,司法警察形象部分代表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当事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到法院解决纠纷和矛盾的,其心情与普通人群是不同的,司法警察在工作中,要心中装着百姓,心中装着当事人,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礼貌待人,文明执勤。认真负责机关值勤工作,值班法警应当着装整齐、警容严整,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坚持首问制,对待当事人象春天般的温暖,见面一声问候,捧上一杯热茶,真正起到了第一窗口的作用,让人民群众产生一种亲切感、信任感,让群众体会到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司法警察的人民的警察。

其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尊重和保护刑事案件当事人、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行政案件当事人和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的维护者和执行者,对保障和促进人的发展起着十分重大的作用。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一个重要部门的司法警察队伍首先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要与时俱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践行司法为民,在平时的工作中处处贯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的思想,无论是对民事,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还是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应当充分尊重它们的人格,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在执行押解、值庭、拘传、拘留、查封、扣押职责时,要给予执行对象以人文关怀,对于他们提出的诸如喝水、上厕所、站累了想坐坐等基本需求应予以满足,不应一概拒绝,不能对他们进行体罚或用侮辱性的语言进行训斥,让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在感受到法制威严的同时,也享受到基本的人格尊严。目前,有的法院将枪击执行死刑改为注射执行死刑等做法,就是法警工作人性化的有益尝试。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还体现在法警队领导的警务管理、警员与警员之间的相互协作方面。在警务管理中,队领导应充分发扬民主,倾听干警对警务管理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关心干警的政治进步和个人生活,从优待警,使干警能安心本职工作。干警与干警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在执行任务时发扬集体精神,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警务保障任务。

其三,求真务实,甘当公仆。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实际、最直接、最现实的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要关心群众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并使其得到保护。司法警察作为人民的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我们行使职权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全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警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脚点,要实现这一理念就应当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道德素质,把司法警察培养成具备优秀的政治品质、执着的职业忠诚、娴熟的职业技能、高尚的道德品行和高度的自律精神。这样才能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才能使法警队伍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即胜,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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