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安全施工检查措施_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方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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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措施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将于2012年7月1日实施,为此特根据此标准编写如下措施,以供实施。

1、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2)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3)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c、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程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e、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f、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g、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h、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i、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j、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k、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a、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b、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c、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d、施工组织设计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e、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a、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b、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c、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d、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a、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b、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c、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a、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c、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a、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b、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c、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4)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a、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包分单位进行资质、安全产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b、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主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c、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2)持证上岗

a、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职行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b、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a、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b、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c、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4)安全标志 当施工单位做为现场管理的总承包管理单位时,应按如下进行: a、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b、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c、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d、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技术规范》JGJ/T188的规定。

(2)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3)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上的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分工责任负责其相关的检查内容)

1)现场围档

a、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b、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封闭围挡; c、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

a、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b、应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c、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d、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3)施工场地

a、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b、旗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c、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d、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e、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f、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g、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4)材料管理

a、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b、材料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

c、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d、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

e、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5)现场办公与住宿

a、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b、在建工程内、伙房、库房不得兼作宿舍; c、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符合规范要求;

d、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

e、宿舍内住宿人员均面积不应小于2.5m2,且不得超过16人; f、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g、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h、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6)现场防火

a、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b、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c、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d、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e、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4)文明施工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治理

a、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b、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c、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2)公示标牌

a、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b、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c、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d、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3)生活设施

a、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b、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c、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d、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e、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f、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g、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h、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i、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j、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4)社区服务

a、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b、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c、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声、防光污染等措施; d、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3、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安全帽》GB609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2)高处作业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3)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上的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分工责任负责其相关对应检查内容)

1)安全帽

a、进人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b、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2)安全网

a、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b、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3)安全带

a、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b、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 c、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4)临边防护

a、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 b、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c、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洞口防护

a、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b、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c、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d、电梯井内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6)通道口防护

a、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b、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c、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d、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e、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7)攀登作业

a、梯脚底部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b、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c、梯子的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8)悬空作业

a、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b、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带工具袋。9)移动式操作平台

a、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b、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c、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d、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应并设置登高扶梯;

e、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10)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a、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算;

b、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c、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 d、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e、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4、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

(2)施工用电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

(3)施工用电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上的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分工责任负责其相关的检查内容)

1)外电防护

a、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b、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c、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

d、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a、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b、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c、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出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d、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e、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f、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g、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h、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i、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j、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3)配电线路

a、线路及接头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b、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c、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许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d、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e、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

f、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4)配电线与开关箱

a、施工现场配单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b、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c、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d、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e、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f、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g、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4)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上的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分工责任负责其相关的检查内容)

1)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a、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b、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c、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d、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 e、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f、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2)现场照明

a、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b、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c、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d、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e、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f、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g、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3)用电档案

a、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供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b、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总承包单位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c、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总承包单位制定的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d、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e、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5、施工机具

(1)施工机具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的规定。

(2)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机具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气瓶、潜水泵。

(3)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圆盘锯

a、圆盘锯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b、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c、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d、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e、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刀刃、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2)手持电动工具

a、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b、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c、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保出厂时的状态,不得接长使用。3)电焊机

a、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 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b、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c、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d、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 e、二次线应采用放水橡皮护套铜芯电缆; f、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4)气瓶

a、气瓶使用时必须按照减压器,乙烷瓶应按照回火防止器,并应灵敏可靠;

b、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c、气瓶应设置方振圈、防护帽,并应按规定存放。5)潜水泵

a、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b、负荷线应采用专用放水橡皮电缆,不得有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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