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酒泉 李明)_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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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着力构建国税系统大预防格局

酒泉市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 李 明

税务机关部门内控机制,是指由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以明确责任为基础,以权力制衡为核心,以流程控制为主线,以完善制度为根本,以公开透明为保障,最大限度的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构建责任明晰、制度完备、合理分权、流程规范、制约有力的权力监控制约机制,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保证国家的税收安全,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为广大税务干部干事创业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廉政环境。

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和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办法的具体体现,是有效防范国税系统管理风险的重要举措。国税部门内控机制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使部门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从而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中,构建国税系统预防工作的格局。

一、目前税收工作的执法风险和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不规范。目前税收工作中最大的风险,是执法不规范的风险。国税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执法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程序规范执法。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重事实、轻程序,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文书不规范、处罚随意性大、执法上不到位等问题。

2.行政管理随意性。在行政管理上制度落实不到位,该按程序的不按程序,该报批的不报批,管理随意性大,管理不严,监督不力。

3.责任心不强。工作中个别干部责任心差,麻痹大意,侥幸心理重,对企业的异常情况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甚至麻木不仁。在日常管理中,对于企业短期内发票用量猛增,频繁申请发票增版增量,税负明显偏低等异常现象,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等问题。

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是全面落实两权监督的必由之路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内控机制建设紧贴税收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体现了中央《工作规划》和总局《实施办法》的精神,是惩防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和主导机制。

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标本兼治、有效预防、长效管理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的深化和提升。国税机关在“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提升层次,全面整合、修订、充实、完善各项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关联制约、协调互动、科学管用的管理机制,保证 “两权”正确运行。

3.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内控机制建设重在治权,源头防范。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4.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能够充分发挥各部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各部门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统一,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有效,监督更加有力,从根本上提升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就在于保障我们有一个安全的税收执法环境,起到稳定队伍,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增强执行力的目的,从而提高税收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税法的尊严。

(一)强化预防风险意识。

1.牢固树立两个意识。一是树立忧患意识。在风险面前,任何人都不能掉以轻心、高枕无忧,务必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岗位风险不是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风险控制不是无关紧要,而是当务之急。一定要自尊自爱,自我保护,在执法上把握住方向,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真正从主观上避免问题发生。二是树立法治意识。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就是原则,违法是最大的风险。工作决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事,规范办事程序。凡事做到言必循法、虑必及法、行必守法,自然就会远离风险。

2.克服三种不良观念。克服侥幸心理观念。忽视风险,麻痹大意,就一定会出问题,甚至出大错。要清醒认识风险形势严峻的大气候,严格自律,一定不能受不良的小气候影响。克服经验主义观念。要自觉克服不良的习惯性做法,坚持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提前化解岗位风险。克服轻视失职渎职犯罪的观念。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贪不拿,即使执法不规范,也不存在风险。任何执法过错实质上都是违反法律法规,都可能损害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

(二)规范权责、细化流程、排查风险

1、规范权责。各个定岗、定职、定责,明确岗位职责,融入廉政要求,实现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结合;合理配置权力,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制衡。

2.细化流程。完善细化流程,围绕深化“两权”监督,充分发挥内控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对以往权力行使过于集中、程序不够科学合理、自由裁量权较大、过程不够透明公开、责任不够清晰等问题进行流程再造,完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各类权力运行的制度,逐步建立一项权力一项制度保证。将日常管理中已经形成的对策和措施转化为制度规定,用客观标准代替以往的主观裁量。

3.排查风险。开展单位自查、互查和集体排查等方式,梳理权力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确定关注和控制的重点;密切关注本级业务流程和业务链条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查找剖析在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操作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发生的执法风险;重点围绕行政管理权“人、财、物”等方面,排查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三)制约风险点,实时监控。

1、注重规范。对排查的所有风险点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建立风险点权力运行图,从受理到办结,步骤要清晰,程序要严密,使每一项权力背后都配有一套制度。形成纵向授权制约、横向流程控制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公务和业务活动均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

2.流程控制。不让重大事项“一两个人说了算”,将权力运行的各个部位划分为若干个必经环节,进一步强化在分权基础上的流程控制。

3.分级防控。落实防控责任,各部门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源点,构建分级防控模式。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源点,划分为行政决策类、税收执法类、税务处罚类和日常工作类等四个等级,构建一级风险抓全面,二级风险抓程序,三级风险抓规范,四级风险抓公开的分级防控模式。

4.动态防控,强化预警跟踪。预警组织机构将定期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录入违规记录查询系统,督促被检查对象认真整改,并从内控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剖析,持续整改,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

5.科技防控,提升风险控制的科技含量,逐步实现以机器管人,以机器制约人的执法行为。

(四)完善考核、奖罚分明。

1.内部控制考核是推动国税部门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重要手段。在推进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中,有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考核,探索国税部门内部控制机制评价指标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方法体系与程序,建立在一整套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内部控制评价考核体系。国税部门内部控制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以保证内部控制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按照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执法责任制予以处理。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奖罚分明。通过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干部,该奖励的要奖励,该行政问责的要问责,该处罚的要处罚,要把内控机制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总之,开展内控机制工作是构建国税系统大预防工作的重要保证,不能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要长远规划,克服困难,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加强岗位风险控制,进一步规范“两权”监督,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干部队伍稳定、国税事业兴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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