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简报4期_医疗保险宣传简报
平潭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简报4期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疗保险宣传简报”。
第4期
(总第124期)
平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1年4月25日
平潭医保召开“两定单位”暨政风行风座谈会
为更好的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项工作,平潭县医保中心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了“两定单位暨行风政风座谈会”。全县25家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各企业及服务对象代表及人大、纠风办等20名廉政监督员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各位监督员踊跃发言,对医保中心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医保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更好的促进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与建议。医保中心参会人员就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并就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坦诚的讨论。通过座谈,医保中心了解了社会各界对医保部门的看法和意见,同时也使监督员对医保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从而更加理解医保工作。这次座谈对县医保中心外塑形象,内塑素质,继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
妥善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我县在贯彻落实该项政策中,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主要优惠政策有: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其职工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和省规定年限的(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缴费年限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在缴费至国家和省规定年限,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我县城镇集体企业按上述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仍有困难的,其职工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条件具备后,再转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转移接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2011年12月31日前,将2009年12月31日以前实施关闭破产县城镇集体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自愿原则纳入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具体认定职工身份及视同缴费年限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经贸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认定。
四、上述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按照一次性补缴10年医疗保险费标准缴费,缴费资金除省政府奖励外,由个人筹集6840元、财政负担13680元。个人不愿承担缴费资金的,可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平潭县全力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医保工作
根据《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闽民宗[2010]144号)和《关于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
保障工作的通知》(闽民宗[2011]17号)精神,平潭医保中心在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中,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早解决”,目前,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正在全面进展中。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在全省医疗保险专项扩面工作会议之后,平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传达了全省专项扩面工作会议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丁明同志强调,解决宗教教职人员参保问题,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举措,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同时这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复杂性。要求县医保中心做到两个到位:第一责任落实要到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负起责任,这是完成这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民宗部门确认的名单及时纳入、及时登记、及时享受,切实把这项工作发办好办实。第二完成时间要到位。省里要求6月底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要按省里规定,不折不扣完成,时间只能超前,不能推迟。
二是宣传造势、成效明显。首先是全面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参加职工、居民医保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其次是印发宣传材料,通过宣传海报、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使宗教教职人员充分了解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做好释疑解惑工作。3月17日,平潭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到基督教堂、天主教会与广大教职人员一起面对面介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解释不同险种的政策区别,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三是服务靠前、保障有力。为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参保工作,平潭县医保中心采取了三条便利服务措施:一是开设绿色通道。在医保中心
开设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绿色通道、设立宗教教职人员参保专门窗口,特事特办。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指定一名业务经办人要求24小时开通手机,作为宗教教职人员参保服务专线。三是落实办结时间。对所提供参保材料齐全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参保手续,采集参保信息,发放医保IC卡,让参保教职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四是周密计划、扎实推动。针对宗教教职人员参保问题政治性强、敏感性高、复杂性大,我县采取“全面铺开,重点突破,典型引领”的工作思路,平潭县医保对推进工作做了周密的计划:三月下旬在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与民宗局联合召开第一阶段分析会,对第二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促进,县区宗教教职人员参保工作全面铺开;四月底与民宗局联合召开第二阶段分析会,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力争使绝大多数教职人员完成缴费,享受待遇;五月份做好扫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省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区经济发展局、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