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考核说明细则_学生会部门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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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说明细则
一、常规工作考核
(一)思想建设
1.能以重大节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的形式多样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1)重大节日、纪念日包括:“中国青年教育节”、“清明怀英烈”、“学雷锋纪念日”、“学习李林忠、李恒太的先进事迹”等有关于团员思想建设的活动。
(2)开展后的一周上交相关的资料(含策划书、总结、相片)齐全得2分;迟交得1分;其余情况得0分。
(3)活动覆盖面达学院人数的80%以上得1分;50%-80%得0.5分;30%-50%得0.3分;30%以下得0分。
2. 每月与团干的工作部署会不低于2次,及时了解和把握团员的思想动态:
(1)每月学院组织与团支书交流会不少于两次(2分)。在每月末进行月末考核工作期限内将交流会会议记录附图片材料形成电子档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两次及两次以上2分,一次1分,一次未有0分。
(2)积极组织参与每月的全校团员代表交流会(1分)。学院人员到齐1分,未到齐及未到0分。
3.认真完成每月提交一次的团员思想动态调查,按时、按质完成:
(1)在每月的全校团员代表交流会时按时提交思想动态调查(纸质)1分,未按时0分。
(2)思想动态调查书写规范内容真实1分,字迹潦草、内容虚假0分。
(二)组织建设 1.认真开展团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籍年度注册;团费收缴等团内日常工作:(1)团员的发展
团外青年的人数低于全院人数的2%则得0.5分;占3%-5%则得0.3分;占5%以上则得0分。
每年向团输送新团员占团外青年数的50%则得0.5分;占20%-50%则得0.3分;低于20%则得0分。(2)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注册规范及时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大一新生的注册、团关系转接,大
二、大
三、大四的团员证注册且没有遗漏的学院则2分;完成80%以上则得1.5分; 50%-80%则得1分;30%-50%则得0.5分;30%以下则得0分。(3)团费收缴及时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院中所有团员的团费收缴(2.4元/人),做到人数与团费差值小于10元以内,且团员人数与团情统计的人数差值小于20人的则得1.5分;完成团费收缴的90%则得1.5分; 50%-90%则得1分;30%-50%则得0.5分;30%以下则得0分。
团费收缴清单含学院学院的清单、各个支部的清单,且差值小于十元则得0.5分。
2、每学期对团员情况进行统计,团员档案资料齐全、管理有序:
(1)定期更新团员信息数据库且管理有序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大
二、大
三、大四的更新,且完成大一的信息的录入,并生成准确的上报文件则得1.5分;因特殊原因缓交则的0.5分;其余情况则为0分。
在期末调研时查看相关的负责人的电脑上管理团员信息的数据,分组有条理,则得0.5分;未能提供出相关的数据,则得0分。
(2)数据内容真实、完整
团情统计时涵盖到了大
一、大
二、大
三、大四且走访调查支部时数据出入小于2人则得1分;差入在2-5人则得0.5分;差入在5人以上则得0分。
3.【新增团支部工作手册
分值为2分】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工作,并及时将团支部成员、团组织生活、“推优”情况等信息更新完善。(1)内容充实、书写规范整齐
一年记录了七次以上的团组织生活,含出勤表、会议记录,除开团组织生活的记录,其他的各项都填写了,且均用手写(风采展示区可打印粘贴)的得1分;其余信息填写完善,团组织生活只记录了5-6次得0.5分;5次以下得0分。(2)及时收集上交
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到大
一、大
二、大三的团支部手册交至团委组织部,团支部手册数与团情统计的支部数量一致得1分;相差1个(学院人数达1000人以上则定在相差2个支部)则得0.5分;其余情况得0分。
4.能认真做好推优工作,推优工作规范有序,推优材料规范整齐,并能按时交送:
(1)开展推优工作规范有序,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严格按照推优程序(成立推优小组、确定推优对象、召开支部大会、填报推优材料)来进行推优工作,同时在抽查核实中和公示阶段都没有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则得3分;若有1-2个支部没有按照程序进行推优工作则得2.5分;若有3个以上的支部不符合要求则的1分;支部推优完全没有按照要求来则得0分。(2)材料完整,按时送交
推优表填写规范,按照要求的格式,无错别字,常识性错误且内容真实则得0.5分;若错误率小于本学院推上来总数的2%则得0.3分;其他情况为0分。
推优表(一式两份)、学院汇总的名单(左上角加盖团总支的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则得0.5分;迟交则得0分。
5.各学院能按团委要求每月认真组织所属团支部定期有序地开展团组织生活,内容丰富有意义,能做到有主题、有制度、有特色、有成效:
(1)所属团支部每月按时开展团组织生活
每月按时开展,形式多样,及时与团委组织部衔接到位,一学期开展一次得1分,两次得2分,三次以上得3分。(2)组织生活覆盖人数
支部参与程度达到80%以上3分,70%以上2分,50%以上1分,50%一下为0分。(3)资料完整、上交及时
团组织生活资料(涵盖学院策划书、总结和支部的策划书、总结、相片)在规定时间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3分,在规定时间以外上交0分。
6.每学期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观摩赛,形式新颖,吸引同学主动参加:(1)支部参与度
广泛开展阶段,参与的支部数达到学院总支部数的80%以上得1分;达50%-80%得0.5分;50%以下则得0分。(2)取得的成绩
团组织生活观摩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及以下奖项1分。7.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和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积极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及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等活动。
(1)申报内容真实、有效
在走访调查中,同学反馈率好的占80%以上则得3分;好的占50%-80%则得1.5分;50%以下得0.5分。(2)资料齐全,上交及时
资料含有完整的策划书、总结、报道、相片得0.5分;缺一样得0.3分;缺两样以上得0分。
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上交得0.5分;迟交得0分。
8.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每学期形成1篇以上的调研论文报校团委:
(1)在学期末进行期末考核工作期限内提交调研报告1分/篇,三篇及三篇以上3分。
(三)信息与宣传
1.宣传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具有正确的内容导向,内容正确无误。
(1)所责任宣传区域内宣传内容符合规定。
非纯商业性广告且不含有不良信息。巡查发现不符合上述条件海报即视为违规每次每张扣0.2分每月2分扣完为止
2.及时有效的对学院宣传物资进行审批,放置与撤销。
(1)责任区域张贴内容经审批。
盖有活动专用章且明确标出活动时间地点。巡查发现不符合上述条件海报即视为违规,每次每张扣0.2分每月2分扣完为止
(2)按照规定划分区域进行宣传。
海报张贴在自己宣传阵地上若贴至其它信息栏上发现一次每次每张扣0.2分;展板摆放不整齐或未放在责任摆放区域发现一次扣0.5分;上述两项每月2分扣完为止
(3)及时撤出过期和违规宣传内容。
信息栏宣传栏上不得出现过期海报,巡查发现一次扣0.2分;展板应在活动结束三天内撤除未及时清理发现一次扣0.5分;将空信息栏或空展板摆放在宣传区域发现一次扣1分上述三项每月2分扣完为止
3.配合团委宣传工作,按照统一分工开展宣传工作。(1)按要求宣传学习统筹活动。
每周上报海报展板审批表格,未交者一次扣0.5分每月2分扣完为止。
4.能按时报送学院团总之工作或活动的新闻报道(1)每月按时报送学院报道信息,三篇1下,1分/篇。(2)报道信息三篇及三篇以上,3分。
(四)干部培养
1.依据团委的相关要求和指示,各个二级学院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开展青马培训:
(1)参与人数占学院人数比例,5%及以上计5分,4%计3分,3%及以下计1分。
(2)配合审查工作,资料齐全、上交及时
在开展时反馈给团委组织部及时,且达到规定的次数,资料涵盖学院的策划书、总结、相片、以及初审名单、结业名单,分纸质档和电子档,齐全得0.4分,有与以往不同的(通过参训人员的到期情况以及干事反馈的情况来判定)得0.4分;上交的时间及时0.2分反之得0分。
2.各个二级学院积极宣传校级青马培训,配合组织部的相关工作安排,并鼓励学生自愿参与其中:
(1)报名人数占学院人数比例,5%计5分,4%计3分,3%及以下计1分
(2)校级青马,各学院中有多少人结业则加人数*0.5分计算,但是不超过5分(校团委以及五个学生群体的结业人数不算入其中)
(3)资料齐全、上交及时
资料涵盖参训者的结业考核资料,按要求上交,内容真实,且学院中的参培人员全部上交则得1分;其余情况则得0分。
(五)“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基础建设
1.及时向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申报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
按时提交且内容规范2分、积极配合素拓认证中心的审核工作1分。
2.按要求按时的完成本院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认证及时、客观、公正2分,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对学院内活动的抽检情况2分
3.素质拓展认证证书换证、素质拓展认证手册发放工作。新生素质拓展认证手册的组织发放工作
2分
素质拓展认证证书换证工作
2分
(六)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勤工助学,切实做好关爱经济和心理困难学生的各项工作,管理有序:
(1)要求建立完整的贫困生库,并做到及时对贫困生库的更新工作。
(2)积极寻求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如实上报,勤工助学岗位占到贫困生人数60%以上3分,30%以上1分,30%以下0分。
(3)贫困生库资料和勤工助学岗位的资料在十二月末之前上交。
2.积极作好行课期间的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
(1)开展相对应的宣传、组织工作。宣传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活动组织效果良好,能够在学校营造一种很好的社会实践氛围得2分。
(2)相关的活动策划以及宣传活动的支撑材料(宣传方案,照片)等活动资料在活动完了之后及时上交,并且上交的资料完整齐全得1分。
3.认真做好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三进三同”、“六个一”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
(1)宣传活动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能够让同学们了解到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并积极的投身其中得1分。
(2)活动能够有序的组织开展,切实能够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得2分。
(3)具体的活动方案、支撑材料(照片、活动策划等)在活动开展完后能够及时上报,并且上报的资料完整无误得1分。
4.及时组织开展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认证工作。
(1)能够根据校团委实践部的安排,在相对应的时间范围内提交《重庆市大学生社会实践手册》及其相关的材料得2分。(2)材料具体各方面的内容符合规范、符合认证要求,并且做到积极配合开展社会实践的认证审核工作得1分。
(七)工作指导
1.对学生分会开展工作的指导情况:
(1)根据校学生会学期末对学生分会的量化考核结果进行折算至五分内(100分对应5分、95分对应4.5分、60分对应1分、60分以下0分)。2.对社联分会、挂靠社团工作的指导情况:
(1)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学期末对各学院社联分会、挂靠学院社团的考核结果进行折算至五分内(100分对应5分、95分对应4.5分、60分对应1分、60分以下0分)。
(八)其他工作
1.团总支书记遵守团委会议制度:
(1)本人到会3分,请假或他人代开1分,未到0分(根据校团委相关会议记录)。
2.学院团总支相应部门负责人遵守团委各部门会议制度:(1)本人到会3分,请假或他人代开1分,未到0分(根据校团委办公室相关会议记录)。
3.按时报送各类非既定工作材料:
(1)按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3分,迟交一天1分,迟交一天及其以上0分。
4.保质保量的完成校团委交办的非既定工作:
(1)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3分,未按时完成0分。
二、特色工作加分
(一)文化活动建设
1.主动申办、承办市级以上示范性活动或现场会,效果良好:(1)将相关活动申办、承办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2)在学期末进行期末考核工作期限内将活动资料装订成册,将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一个活动做成一个word,包括策划、照片、总结、新闻稿,按此顺序)。按时提交上述完整材料加5分/次。
2.团总支、所属组织及个人参加市级及其以上文体类活动并获奖:
(1)活动获奖汇总表一份(包括活动名称、获得奖项)。(2)在学期末进行期末考核工作期限内将汇总表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整理装订成册,将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汇总一份表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按时提交上述完整材料加5分/次。
3.主动承办校内大型活动,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1)活动取得了校级素质拓展认证,将活动承办材料以及认证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2)在学期末进行期末考核工作期限内将活动资料以及通过素质拓展认证的审批表整理装订成册,将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一个活动做成一个word,包括策划、照片、总结、新闻稿,按此顺序)。按时提交上述完整材料加3分/次,缺失素质拓展认证审批表不予加分。
4.能坚持开展一定数量的学院级文体活动(不包括常规工作中思想建设类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1)开展符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要求的各类活动,且活动申报取得了学校或学院级素质拓展认证。
(2)在学期末进行期末考核工作期限内将活动资料以及通过素质拓展认证的审批表整理装订成册,将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一个活动做成一个word,包括策划、照片、总结、新闻稿,按此顺序)。按时提交上述完整材料加2分/次,缺失素质拓展认证审批表不予加分。
5.积极鼓励同学主动参与校级层面大型活动:
(1)校级层面大型活动例如:百队篮球赛、十佳演讲高手大赛、十佳歌手大赛等。
(2)根据学院参与人数占学院总人数的比例进行折算,根据最终排序情况前三名加2分/次,第四到第七名加1分/次,后六名加0.5分/次。
6.团总支、所属组织及个人在校级层面大型活动中获得奖项:
(1)校级层面大型活动例如:百队篮球赛、十佳演讲高手大赛、十佳歌手大赛等。
(2)活动获奖汇总表一份(包括活动名称、获得奖项)。(3)在学期末进行期末考核工作期限内将汇总表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整理装订成册,将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汇总一份表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一等奖加2分/次,二等奖加1分/次,三等奖及得奖加0.5分/次。
(二)荣誉与表彰
1.团总支、所属组织及个人受市级及其以上表彰:(1)上报相关的证明文件,奖项的复印件,核实后,每次加五分。
2.团总支受到校团委的表彰:
(1)五四表彰中,荣获先进团总支的加3分一次。3.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在市级及其以上新闻媒体上被宣传报道。
在《重庆日报》、《中国青年报》、重庆电视台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和《中国共青团》、《全团要讯》、《中国青年动态》上宣传报道的加5分/次。
4.向团委及其知道的学生群体组织培养输送团学干部(1)输送干部(副部长及其以上的),艺术团团员加1分每人至相应的学院。
(2)输送干事加0.2分每人至相应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