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_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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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市审计局对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着力创新审计理念,提升审计质量,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规范预算管理,规避政府债务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及财政运行质量、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强宏观调控力度,加快淮南科学发展服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及审计发现的问题
2011年,全市财税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收入征管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财政规模继续扩大,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全市实现财政收入138.8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比上年增长30.9%,收入总量位居全省第五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1.3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0.6%,增长37.8%。收入质量稳步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89%。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积极服务经济发展。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年投入财政资金19.2亿元,支持山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和煤化工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安排3500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投入5100万元扶持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同时,积极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以旧换新政策,兑付产品补贴资金1.33亿元,对拉动内需、刺激消费起到积极作用。
——民生投入继续加大,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市财政继续加大投入,保障重点领域资金安排,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中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住房保障等支出分别完成6.83亿元、4.67亿元、5.16亿元、5.13亿元,计21.79亿元,较上年增长52.3%,占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41.6%。
——财政改革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日趋规范。一是创新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参与式预算编制方式,试点推行项目预算公开评审,使预算编制更加规范透明;二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市级财政专户、实行财政资金“集中专户”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存放,使财政资金更加保值增效;三是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现金管理,全面推行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使财政支出行为更加阳光可控。
——预算体系继续完善,审计整改有效落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同级审计反映的问题,在去年审计后,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制定出台了《关于编制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通知》、《关于编制201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市预算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
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财政运行较为平稳,预算收支保持平衡,并超额完成了市人代会确定的预算目标任务。同时,通过强化对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预算管理和执行的水平逐步提高,问题逐年减少。今年财政同级审反映出的市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非税收入和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导致预算与实际相差较大。一是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年初预算为4.01亿元,实际完成8.28亿元,为预算的206%;二是市本级基金收、支预算均为20.65亿元,实际完成基金收入45.66亿元,为预算的221%,实际安排基金支出52.56亿元,为预算的254%。
(二)财政专户资金存储利息未及时解缴金库。2011年市财政对尚未解缴金库的财政资金实行集中专户管理,当年实现利息收入8330万元,当年末专户滚存利息为1.11亿元,市财政未及时解缴金库。
(三)财政预算暂付款过大。2011年末,市财政预算暂付款余额为25.61亿元,其中:2010年以前形成的为15.27亿元,占59%;五年以上账龄的为9244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审计局对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十二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专项收入未及时解缴财政或作部门收入管理。一是市华联机械总公司、东盛友帮制药有限公司等7公司上缴市经信委资产处置收入1757万元,未及时解缴市金库;二是 2011年末市环保局尚有以前年度滚存结余排污费收入187万元,未及时解缴市金库;三是市农委等5个单位将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撤户并账资金、目标考核奖等786万元挂往来账未作收入反映,其中:市农委425.5万元、市公安局293万元、市卫生局36.4万元、市房产局9.7万元、市建委21.4万元。
(二)部分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一是市经信委将聘用人员工资、教师节慰问金、八一节慰问金计33.7万元,分别在推进与央企对接专项资金、会展招商专项资金、退城进园专项资金和维稳专项资金中列支;二是市发改委将防暑降温费6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三)部分罚没款和规费收入滞留经办部门。市水利局所属采砂办收缴的非法采砂罚款42.2万元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收取的规费收入5.48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主管行政机关或财政非税专户,不符合罚缴分离的制度要求。
(四)未按预算规定的项目内容列支。2011年,部分单位未报经财政部门批准,自行改变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削弱了预算的严肃性。如市建委无预算项目列支排水公司工程款800万元;市教育局无预算项目列支借用所属单位人员补助费81.17万元;市水利局无预算项目列支水政部门借用人员工资、奖金等49.9万元;市科技局无预算项目列支借用人员奖金、补助等8.4万元。
(五)部分大宗采购支出未实行政府采购。如市教育局所属的部分学校采购的教育仪器等20.64万元、市房管局购置电脑等3.48万元和市体育局购电视机4.41万元,均未进行政府采购。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截止2011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为91.65亿元,按照2011年市本级综合财力114.66亿元计算,市本级债务率为79.9%,低于国际公认100%安全标准,债务规模尚处于合理范围。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集中在投融资公司,其债务占总规模的70.6%,主要投向市政建设等公益项目。债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散管理统计上报的管理模式,未真正将全部政府性债务按规定实行归口管理。二是未要求债务单位编制债务收支计划实行预算约束,并报人大、政府批准。三是有的单位上报的债务信息存在部分错报、重报现象。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机制未得到全面落实。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淮南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并实行财政集中管理。审计发现,截至2011年末,仅有市财政对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而上述债务仅占全部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的4.5%。
(三)投融资公司缺乏稳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制约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持续发展。市城市投资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土地出让收入和每年4000万元的财政补贴,由于该公司投资建设的主要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无经营性资产,无法带来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市产业投资公司也面临同样问题,主营业务不足给两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了影响。
四、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一)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1年末,全市采煤沉陷区总面积达190.9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36%,主要集中在凤台、潘集、大通、八公山、谢家集、毛集等6个县区的27个农村乡镇,影响人 群为11.31万人。2011年末,全市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建设资金累计筹集12.3亿元,累计拨出9.83亿元,资金结余2.46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搬迁安置资金缺口较大。一是省财政对市2011年及以后年度搬迁安置项目取消人均3000元的公建设施补助,以我市2011年度搬迁安置计划34186人计算,新增资金缺口1.02亿元。二是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偏低,受近年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建设成本远远高于目前的补偿标准,形成较大资金缺口。审计抽取凤台县、潘集区和毛集区的部分完工项目进行成本测算,人均搬迁补偿资金缺口10750元,总资金缺口约为8.73亿元。
2.未建立资金专户,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审计发现,各县区均未按规定对搬迁安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利于资金的管理控制,导致部分搬迁安置资金被挤占挪用。如:潘集区财政以前年度挪用搬迁安置资金8651.5万元,用于区建投公司支付土地报批费用和偿还贷款,至2011年底,尚有5908.4万元未归还。
3.部分配套资金没有到位。一是采煤企业不执行市政府《关于采煤塌陷区加快村庄搬迁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2011年度没有配套兑现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发展专项资金2400万元。二是县区未按规定配套“以奖代补”资金1059.6万元。
4.部分建设资金未及时投入使用。凤台县滨湖投资公司贷款1.2亿元代建凤凰湖新区岳张集镇安置项目,年利率为7.05%,年应付利息为846万元,每平方增加建房成本21.32元,而岳张集镇财政账面2011年末有1.36亿元搬迁安置资金未投入使用。因建设单位与资金管理单位在资金结算方面存在分歧,造成 “一方面贷款建设,一方面资金闲置”的问题。
(二)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我市教育费附加收入20817万元,当年安排支出2055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931万元。资金重点用于市职教园区的土地收储及市属学校新增教学设备和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对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及职业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教育费附加未足额征收。2011年度,市税务部门应征收教育费附加39525万元,实际征收38776万元,少征收749万元。
2.地方教育附加覆盖面不广,资金结余较大。审计发现,2011年全市地方教育附加支出7402万元,其中:投向市本级所属各有关学校占37.7%,投向国有企业移交学校退休人员补助占62.3%,未对各县区学校进行资金分配。截至2011年末,地方教育附加累计结余达5931万元,影响了资金效益的进一步发挥。
(三)财政促进企业发展方式转变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0年至2011年,中央、省、市财政共拨付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7.07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44亿元、省级专项资金1.04亿元、市级专项资金4.59亿元,对促进我市企业转型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未全面落实,影响政策扶持效果。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中规定:凡获得国家或省级扶持的项目,市财政应按上级资金50%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自主创新项目企业进行配套或奖励。截至2011年末,市财政尚有480万元配套资金没有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兑现。
2.应用技术研发专项资金投入企业较少,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2011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为3500万元,其中分配给山南高新技术开发区1000万元,政府信息化建设300万元,另外,企业自主创新兑现奖励资金也从中列支,剩余1080万元投入65个企业,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每户企业平均投入资金16万元左右,资金数额少且使用分散。
(四)城市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使用效益审计调查情况
城市旧小区整治工程是2011年我市实施的42项民生工程之一,项目范围涉及五区的16个旧小区,项目计划总投资1492.8万元。整治工程计划自2011年6月起实施, 2012年2月完工。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已完工9个,完成投资额710.14万元,占计划投资的57.08%。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区整治工作进度迟缓,影响全市整治工作推进。如田家庵区旧小区整治任务为9个小区,占全市任务的56%,投资额577万元,占全市总投资额46.38%,计划完工时间为2012年2月,截至2012年4月,该区仅完成2个小区的零星整治任务,投资额只完成78万元,占任务投资额的13.5%,影响了全市旧小区整治工作进度。
2.区级旧小区整治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按整治工作方案,各区应按整治规模的40%安排配套资金,审计结果反映,仅有八公山区配套了24万元,其他4个区有573万元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
(五)农房改造资金使用效益审计调查情况
农村农房建设与改造工程自2011年被列为市级民生工程,列入2011年度农村农房建设与改造示范工程计划的有7个村庄共计1755户。2011年市财政下拨农村农房建设与改造示范工程资金1286.8万元,各县区配套资金实际到户960.7万元。截止 2011年末已经完成了7个村(社区)共计1814户的农房建设和整治任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农房改造项目存在资金缺口。2011年实施的7个村庄的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预算为4830万元,而市、县区补助资金为3572.6万元,缺口1257.4万元。有的县区由于资金问题,压缩了村庄整治预算,把资金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2.部分农房改造项目未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一是潘集区未履行批准手续将原方案安排的田集街道刘龙村改造项目更改为田集街道田集社区。二是凤台县刘集乡高潮村、毛集试验区焦岗湖镇王郢村的农房改工程没有按方案要求公开招标。
3.配套基础设施和后续管理尚未同步跟进。据对7个村实地查看发现,有的村庄配套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如缺少公厕、公共活动场所、卫生院、文化站等便民设施;排水、绿化、亮化、道路、垃圾处理等还需进一步建设;多数后续管理不到位,村庄依然存在家禽乱圈、垃圾乱堆乱放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造整治的效果。
五、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2011年度,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全民健身中心、第一人民医院外科大楼、龙湖公园改造一期工程、西部污水处理工程等26项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2.36亿元;对奥体中心、东西部第二通道、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42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核减多报、虚报工程进度款1.97亿元;对市中城建研发中心、朝阳东路延伸段下穿立交桥招标控制价审计,从源头上控制核减工程报价8316万元,以上三项共核减资金5.16亿元;另外审计还查出因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督把关不严、施工单位违规施工造成损失浪费资金1055万元,有力的促进了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政府投资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控制不严。如市龙湖公园改造、西部污水处理、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工程项目因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不完整、设计变更频繁以及建设成本增加等原因,导致工程超概算问题严重,经审计测算工程累计超概算16897万元,占概算的33.34%。
(二)部分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未能同步保证建设需要。一是东西部第二通道项目,因征地时未考虑部分路段的施工放坡用地,形成开工后二次征地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二是东西部第二通道八公山段、206国道和朝阳东路的农场段,因征地工作推进迟缓,无法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已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后,做出了立即组织整改的决定。日前,市政府又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审计问题涉及到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财政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落实整改措施。目前,一些问题已得到及时纠正。
六、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立足精细强化执行,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市财政局应加强调研,及时分析和把握影响财政收支变动的各种因素,防止出现对财政收支变化预判不准,使年初预算安排不到位、下半年预算增支指标追加过于集中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收入管理,对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应及时入库。市财政局还应逐步清理消化财政预算暂付款,减少各种资金的长时间相互占用。
(二)突出改革强调规范,进一步硬化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市财政局要结合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创新预算分配机制,强化监督力度,推动部门预算支出在阳光下运行。市财政局和部门预算单位应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防止和纠正罚没收入和规费收入违规滞留在财政资金管理系统以外,不及时解缴、擅自改变预算支出内容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必须实行政府公开招标。
(三)注重防范落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应规范债务管理的计划编制、申报审批、责任界定、定期报告和风险控制等项工作,并谨慎确定债务风险控制标准。同时,要多渠道筹集偿债准备金,将其纳入财政偿债准备金专户集中管理。针对城投、产投公司因履行政府投资职能用于无收益公益性项目建设的举债,财政部门应客观分析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收入,通过提高财政补贴资金和增加公司现金流等方式,尽可能地帮助公司减轻债务负担。
(四)加大投入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大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力度,合理分配教育费附加,做到“应征尽征、应拨快拨”,避免因程序设计、体制机制因素导致的资金大量滞留以及利用率不高、覆盖面不广等问题。要强化教育费附加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按照“优化结构,保证重点、均衡发展”的原则,重点安排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切实保障教育资金的良性运行和有效使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五)落实政策调整投向,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财政部门要紧扣我市“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和支持相关部门落实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优惠措施,将更多的扶持资金投向企业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以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进一步转变。
(六)密切协调明确责任,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市矿协调、市区协调,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规定,市沉陷办应进一步筹集和落实安置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防止各种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现象发生,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保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市民生办、市城市旧小区整治和农房改造等相关执行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拨付,切实纠正部分项目存在的工程进度迟缓、违规操作等问题,使我市的民生工程建设真正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
(七)强化控制规范运作,进一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有序建设。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监管,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初步设计和工程投资概算等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从紧掌握项目设计变更,从严控制工程投资成本,从速落实工程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性、效益性,保障我市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