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审查方案要点_规划方案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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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审查方案要点
1、申请审查规划设计方案的报告(有建设单位盖章和报送日期)。
2、提供土地使用证(包括出让合同及附图、附件)
3、设计单位的资质备案。
4、应提供带有坐标界点的标准比例测绘现状地形图(有勘查资质的单位盖章)和电子文件。
5、应提供两套方案文本及CAD电子文件。方案文本和总平面图上加盖有资质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
6、设计方案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2002年版及《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徐州市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计算规定》要求。
7、方案的配电房布置应先咨询供电部门意见,报送的方案应为已经供电部门确认配电房布置的设计方案(附供电部门确认盖章的文件)。
8、方案应先咨询消防、人防部门意见,报送的方案应为已经消防、人防部门确认的设计方案(附消防、人防部门确认盖章的文件)。
9、设计方案中有高层住宅建筑的应进行日照分析,保证高层住宅建筑之间及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住宅建筑的有效日照时间符合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规定,进行日照分析应提供具有资质单位盖章确认的日照分析报告。
10、应提供小区竖向设计和综合管线设计方案。
7、物管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等配套设施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条例规定,且不宜使用“会所”。
8、小区停车位应明确其位置、规模,控制指标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9、关于CAD电子文件的要求:
①、所有的CAD电子文件必须转成CAD2004版本报批。
②、总平面图中各栋建筑应标明该栋楼的楼栋号、层数、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③、在总平面图中应用PL线框出各栋建筑占地轮廓、道路占地轮廓、绿地轮廓(不能包含停车位),置于总平面图旁,标明其面积,以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的审查。
④、总平面图中,应明确标注各栋楼之间的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
⑤、在单体建筑平面图中,应用PL线框出各层建筑轮廓,置于各层平面图旁,标明其面积,并注明该栋楼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
10、建设性质是否与出让条件和土地性质相符。
11、规划设计方案整体效果。
12、建筑面积及容积率(包括计容积率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
13、日照间距、建筑间距、离界距离等是否符合规定。
14、小区配套(包括幼儿园、物业用房、警务用房、公厕、垃圾中转站等)是否符合《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2002年版及《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15、小汽车停车位及自行车车位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16、落地红线图是否落在经测绘的出让红线图上并标明坐标,且与土地局的宗地图进行核实。
17、规划使用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要求。
18、门卫、围墙 20、安置房
21、超过19层须设置剪刀梯。
22、方案中的总平面图内要有消防登高面及消防分析图。
23、方案中要有水泵房、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