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监委〔 〕 25 号_鄂安监发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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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监委〔 2005 〕 25 号
2005年1-8月全区安全生产
事故通报和原因分析
按照惯例,经区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召开第三季度安委会成员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一下1-8月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扎实抓好年底前几个月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下面将1-8月全区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原因分析如下:
一、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8月,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49件,死亡46人,受伤242人,直接经济损失138.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数上升51.8%,死亡人数下降8%,受伤人数上升139.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7.4%。其中:
(一)道路交通:
1-8月共发生事故241件,死亡43人,受伤242人,经济损失65.1%,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数上升68.5%,死亡人数与同期持平,但发生一起死亡5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上升142%,经济损失上升41.5%。
(二)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2件,死亡2人,经济损失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数下降75%,死亡人数下降71.4%,经济损失下降70.1%,但意外事故发生多,如6月1日发生在交通局汽车队院内,两名儿童爬上阳台,踩碎水泥瓦掉入室内蓄水池中被淹至死。
5月27日新繁镇百花幼儿园放学时,由于大人监护不力造成幼儿坠入农灌渠中淹死的事故,象这一类意外事故,今年发生了9起死亡9人,这在列年当中意外死亡人数是最多的一年,虽然这类意外事故没有占我们的死亡指标,但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火灾事故
1-8月发生立案火灾事故6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47.3万元,同期相比,火灾件数下降53.8%,死亡上升100%,经济损失上升36.78%。
(四)农机、农电、水上运输无立案事故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总体上看,今年1-8月份我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指标控制比较好,占市上下达控制指标的54.7%,四项指标综合考核,我们的事故件数上升51.8%,受伤人数上升更是惊人,高达139.6%,与其他区县比,我们的差距更大,双流同期相比下降38.3%,都江堰下降30%,龙泉下降17%,新津下降59%,温江下降41%,我区死亡总人数是第二位,只下降8%。特别是重大事故,去年没有发生,今年发生了,8月6日蜀龙路口,一出租车与一辆大货车碰撞,造成当场死亡4人,重伤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次事故共死亡5人。
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高发,防不慎防,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操作不当,重大事故多发生在夜间。从事故发生的人群看,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个体运输户、小商贩、农民、流动人口是事故的多发人群。从发生事故的车辆看,小客车、两轮摩托车是主要肇事车辆,这些问题是需要我们研究解决的。
一是安全生产发展还不平衡。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等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好转。一些地区和单位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仍然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基本法律制度,在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落实很差。突出反映在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加强投入、强化培训方面不下功夫,各项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仍然较差,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而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不少违法违规问题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少数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着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个别部门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不力,安全事故多发。
三、安全生产总的要求是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围绕这一目标,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狠抓责任落实
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葛市长在“两委会”上对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已经讲得非常清楚。大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真正把“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一岗双责制”落到实处。要通过明确责任,抓责任落实,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真正在本地区、本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二)要狠抓专项整治
朱志宏副市长在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抓好专项整治。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必须紧紧扭住这些工作不放,反复抓,抓反复,确保整治到位,切实抓出成效。一要搞好隐患排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能立即整治的,必须迅速加以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的,要按照危险程度制定整改计划、措施,落实监控单位、监控人员,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要狠抓国庆节日安全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区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节日安全工作。节前,各镇(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新都府办发〔2005〕72号文件《关于在国庆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已经下发到各镇(街办)、政府各部门,请认真抓落实。重点检查道路和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旅游区景点等。安全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区安监办将汇同监察局、目标办对节日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镇(街办)、区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要坚持大型活动“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和落实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对各种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年底前的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坚持,狠抓落实,不断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新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