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开户事项_住房公积金开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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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开户注意事项
开户前请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联)。
一、开户:
开户时请提供下列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公章、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和汇缴清册(单位到元,汇缴金额末位为偶数)、将汇缴清册制作成的EXCEL电子文档。
上述资料带齐后先到中心城区管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银行柜台进行信息录入,录入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将系统生成的单位公积金账号填写在开户登记表上,并将开户登记表退回单位一份存档。
二、汇缴进账
1、汇缴书:单位开户后,银行工作人员会将单位及职工开户信息、汇缴书、变更清册、调基清册、转移申请表、转移申请明细表等空白表格拷贝给您,请您填写完整汇缴书一式三份后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您没有带U盘拷贝,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汇缴书一式三份,网址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www.daodoc.com,下同),将汇缴书连同支票一起交单位开户银行办理汇款转账手续,汇款时由开户银行在汇缴书上盖章并退回单位一联,其余两联通过银行转账到中心汇缴银行办理汇缴收款手续(汇缴单位公积金专户账号,开户时由工作人员填写在开户登记表上),单位每月汇款时均要求填写汇缴书。
2、变更清册:当单位有职工增加、减少(如离职退休)等人员变动时,请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并盖章,填好后先到中心城区管理部审核盖章,审核通过后连同本月汇缴书一起交单位开户银行办理汇缴转账手续,当人员有变动时填写此表,无变动时则不填。
3、补缴清册:单位在正常汇缴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补缴以前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可办理补缴手续。补缴时,填写补缴清册一式三份并盖章,填好后到中心城区管理部审核盖章,审核通过后连同汇缴书一起交单位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当单位有补缴时填写此表,没有时则不填。
4、基数调整清册:职工由于工资调整等原因导致月缴存公积金发生变动时,请填写调基清册一式三份并盖章,填好后到中心城区管理部审核盖章,审核通过后连同本月汇缴书一起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当有基数调整时填写此表,没有时则不填。基数调整一般一年调整一次,通常在6月年检时调整。
(注:如果本月汇缴职工数和金额与上月没有变动时,则只需填汇缴书到银行转账即可,如果有变动,除填制汇缴书外,还须另外填制上述相关清册作为附件。)
5、专管员证:单位缴存第一个月住房公积金后,可办理专管员证。办理时,专管员先在中心柜台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专管员信息卡(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1张1寸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柜台办理,专管员证在单位进行代职工办理提取、对账、拷盘等业务时需要出示。
6、龙卡:单位在缴存三个月住房公积金后,专管员可带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职工清册(清册中应包含职工账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资料到建行芙蓉中路支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中心16号柜台可代收资料),一般情况下龙卡内是没有资金的,只有在职工办理提取等业务后,中心将审核提取的公积金打入卡内时才有余额,虽然龙卡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龙卡具有查询住房公积金的功能,能在中心网站查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明细及余额,此外龙卡还具有普通活期银联卡功能。
7、网上公积金:对于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专管员可凭专管员证或盖章的专管员信息卡到办公楼三楼303信息中心办理网上公积金软件,办理网上公积金软件后,单位可在自己办公室直接办理汇缴、变更、补缴、调基等相关业务的初始录入工作,但上述业务在网上提交后还不能作为记账依据,还须将这些清册打印成纸制表格并盖章签字,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交汇缴银行进行确认。
三、信息修改、转移等
1、职工信息修改:当职工身份证发生变动或因各种原因导致身份证信息与中心系统不一致时,职工或专管员持单位证明并带上职工本人身份证前来中心柜台办理信息修改(专管员除带专管员证及证明外,还应带上职工本人身份证),证明书上须注明:职工账号,原姓名与身份证号,更改后姓名与身份证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有5人以上批量修改,除带上纸制证明外,还需另外将职工明细制作成EXCEL电子表格,电子表格上注明:职工账号,原姓名与身份证号,更改后姓名与身份证号,将制作好的电子表格连同纸制证明一起带中心办理信息修改手续。
2、职工公积金账户转移:职工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在中心系统形成2个或多个账号时,应办理职工账户转移合并手续。转移时填写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将原单位、新单位及新老职工账号信息填写完整,加盖转出单位(原单位)公章以及专管员签字后,带本人身份证来中心办理,转移金额如不能确定可暂时不填写,待来中心办理时再填,金额请用阿拉伯数字小写填写,并在数字前面一位用¥作为人民币封口符号。
办理转移时,中心系统中同一职工在转出单位与转入单位两边所显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出现不一致,须先由出现错误方单位查明原因后开具职工信息修改证明,只有在两边信息修改完全一致后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
如果有5人以上批量转移(同时由一单位到另一单位),则转移申请表可只填一套作面单,金额填合计总金额,而职工明细则另外用转移明细表填写,转移明细表填每个职工的信息及金额,除纸制表格外,转移明细表还需用Execel制作成电子表格。转移明细表与转移申请表均为一式四份,均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经专管员签字后,与Execel电子表格一起交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住房公积金由长沙转到外地(含省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如果为批量转移,则除转移申请表外,还需另外填制转移明细表一式四份),每份均加盖原转出单位公章并签字,金额请不填;
2)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对方公积金中心)出示的接收函; 3)职工本人办理时提供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办时除提供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外:
1、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
2、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子女代办的,还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或子女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原转出单位专管员代办的,还需提供专管员证、专管员身份证原件。除上述三类人员可以代办外,其余人员不能代办。
4、职工住房公积金查询:职工可凭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龙卡在中心网站、建行自动柜员机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余额,如来中心柜台查询,请您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单位名称变更请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更名报告:报告中请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前单位名称、变更后单位名称,并加盖原来单位公章、变更后单位新公章;
2、变更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则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董事会同意变更批文或工商局变更登记资料(行政事业单位则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及编办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