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发39号_国人部发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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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发[2007]39号
五常市教育局关于评选
2007年德育工作、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市直教育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总结一年来我市德育工作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开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市教育局决定评选2007年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标兵)、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标兵)、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1、办学方向明确,理念先进。坚持把德育作为学校首要任务来抓,在人事安排、经费投入、制度保障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能够选派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好、奉献精神和责任心强有能力的优秀教师从事德育管理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2、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学科渗透德育研究、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德育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积极构建生活化德育体系。全体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强,全员德育的氛围浓厚,把德育任务落实到每一门学科、每一位教师。
3、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建有规范的心理辅导室,积极开展有效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密切学校、家庭、社区联系的教育模式,形成学校教育的良好环境。
5、学校校风学风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好评。教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6、学校德育工作效果显著。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经验在全市具有示范性作用。可附事迹材料。(二)优秀德育工作者
1、热爱德育工作,有敬业、创新和奉献精神,建立良好平等的师生关系,自觉用良好的师德风范和良好道德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2、坚持育人为本,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能够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岗位上成效显著。
3、教育思想端正,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律,教育理念 2 先进,在提高德育实效性、研究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方面有新思路、新方法,创造出符合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管理的规律和经验。
4、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方法能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能够组织学校教师学生认真开展德育活动。可附事迹材料。(三)优秀班主任标兵
除具备优秀班主任的各项条件外,还要在本地区有较高的影响,学生德育研究工作成效显著,班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特别是能够热情帮助学习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家长工作、社区教育工作等方面工作突出。申报哈市的要至少获得过两次以上市级表彰的荣誉。申报优秀班主任标兵的,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一份。(四)优秀班主任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政治思想修养,组织管理能力强,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
2、严格执行《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和关心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学生和家长反映良好。
3、所任班级有良好班风和学风,学生在两年内无违法犯罪或受到学校处分的现象。
4、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开发和利用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教育,学习各种相关教育知识,积极参与班主任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五)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建设的有关规定,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突出“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位教师、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工作主题,师德建设规划和师德档案等各种长效机制健全,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中注重师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师生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教职工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反师德规定的问题和现象,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提高,在本地区或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推荐哈市的要取得哈市一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
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八项承诺”、“十五条禁令”,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建立民主、平等、和谐师生关系,坚持终身学习,开展教育科研,热心为学生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声誉。推荐哈市的要从教三年以上,曾获县(市)级以上奖励,师德考评优秀。
推荐哈市的师德标兵个人须近两年获得过市一级优秀或其他市一级先进荣誉称号。
申报师德先进个人的须同时提交个人师德事迹材料,对事迹优秀和突出的,市教育局将不按学校排名向上推荐。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为全市中小学校(含职高和民办学校);德育工作者为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含教育行政干部、德育研究人员);优秀班主任为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含职高和民办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为全市中小学校、市直属学校;教师职业道德 4 建设先进个人为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市直属学校教师。
(二)名额:
推荐名额: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教师职业道德先进集体自愿申报,市教育局各评出25所。优秀班主任标兵各单位推荐1名。优秀班主任标兵必须兼报优秀班主任,从优秀班主任中产生。德育工作者每单位推荐1名。优秀班主任按现有班级总数的20%推荐(乡镇中心学校按全乡镇、班级总数的12%推荐),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按照教师总数的5%申报(计算时可四舍五入)。
三、评选要求
(一)各要认真传达《通知》精神,以评选为契机.总结经验,树立新的典型。注意发现、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上述优先模集体和个人,对有师德问题、学生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实行信访一票否决,对于存在到市教育局对推荐工作反映并检查有一定问题的单位,收回上述名额优先模集体、个人全部指标。
(三)推荐先进要采取“两公开”的原则,既评选条件公开,推荐名单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家长、学生的监督,坚决避免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此文件通知须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面向全体教职工传达。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评选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评选、不推荐。推荐人选的产生须结合教师考核和教育教学业绩,成立校级评选推荐小组,具体负责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的产生须由全校职工大会通过。
(五)单位在申报推荐工作中,所有项目的表彰名额均不得超额上 5 报。对于蓄意增加名额的,市教育局除减掉多余名额外,还将扣除一定比例的正常名额。
(六)各单位的评选工作要在1 0月26日前完成并上报材料。
1、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如下:(1)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申报名册各一份。(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申报名册各一份。
2、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如下:(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名册一份、审批表一份,推荐先进集体标兵需增加综合推荐报告及综合事迹材料各一份(2000字以内打印稿)。
(2)申报先进个人需呈报审批表一份,打印名册一份,推荐先进个人标兵需呈报综合推荐报告一份,审批表和综合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打印稿),并单列名册。
(七)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坚决防止校长指名推荐。所有推荐人选必须经过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等程序,按教师最后排序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必须经由全体教师大会产生或通过。各单位的推荐工作过程应该如下:
各校要采取打分制的办法进行。分数分配比例为:民主投票占60%,平时考核占10%,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占30%。
本次评优具体操作办法:
(1)评选前各校要将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公开。(2)个人递交申报申请。
(3)学校公布平时考核成绩(占10%)。(4)教职工投票选举(投票前,申报者最好由学校组织进行述职),当场唱票,公布投票结果(占60%)。
(5)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占30%)。
(6)校长办公会综合以上结果,确定人选。同时向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名单。
(7)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并公布市教育局举报电话:53522838,公示3天后,将名单报送市教育局。
推荐工作中,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防止学校推荐工作中的人情现象。推荐工作要体现择优的原则,减少论资排辈、职称评定等因素的影响,不得考虑申报教师的年龄、职称和证书多少等情况,做到完全基于工作实绩来确定推荐对象。
(八)各单位推荐人选需集中打印名册,名册样式见附表。使用Excel进行操作,发送至电子邮箱:jijiaogu@126.com 截止10月26日没有上报名册及电子版名册的单位,名额作废。
(九)各上述所有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均系五常市级。推荐到哈市的另行通知。
(十)表册须于10月26日前报到市教育局孙连文处,咨询联系电话:55306588。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德育 师德 先进 通知 五常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