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死亡事故案例_中小学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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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死亡事故案例汇编
耿镇中学
政 教 处
2010年5月
中小学生死亡事故案例
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死于安全事故,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一个40多人的班级消失!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有六大问题,死亡人数依次是:溺水、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打架斗殴和其他情况。仅以交通事故为例,2004年我国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学生死亡1767人,受伤10098人;造成小学生死亡2556人,受伤10819人。这些数字触目惊心!安全事故已经成为 16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
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 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 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
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事件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发生在农村学校的较多,说明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仍然是各地的一个薄弱环节;二是溺水和交通事故造成学生死亡的数量仍占前两位。
1、2008年7月29日下午,旬阳县庙坪中学初中二年级住校学生王某、吴某吃过晚饭后到学校附近的小河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2、2008年4月20日11:00左右旬阳中学高二18班(文科)同宿舍学生因打电话发生口角后发生肢体冲突,一学生用水果刀将另
外一学生刺中,同宿舍的学生迅速拨打110报警,并把伤者送往县医院,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3、2009年 2月19日15时左右,旬阳县仙河乡初级中学初一学生龚雪在上体育课结束前慢跑时突然前扑倒地,不省人事,老师同学立即将其送往乡卫生院进行抢救,但因抢救无效,于16时20分不幸死亡,经初步诊断,该学生因突发性心脏病死亡。(身体有病要提前声明。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
4、2009年2月10日清晨,西安市长安区108国道宫庄段,5名骑自行车上学的初中生遭遇飞来横祸,一辆肇事卡车撞死其中4人,撞伤一人,随即逃逸。(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自行车要靠右行驶,严禁骑飞车、快车,严禁骑车时勾肩搭背;不准突然猛拐,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扶身并行或追逐嬉闹。)
5、2008年6月段家河中学六学生趁午饭后的时间下河洗澡,有两人溺水死亡。
6、2008年12月1日夜到2日晨,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堆子梁中学(含小学和初中)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同一宿舍的12名四年级女生煤气中毒,其中11人抢救无效遇难。目前事故认定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经榆林市委研究,免去定边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贾枫县委常委职务,并提请免去其副县长职务;定边县研究决定免去县教育局局长和该校校长职务。7、2008年12月8日上午第四节课,某中学七年级(2)班学生陈某在写作业时,多次与同桌说话。陈某所在小组组长郭某(13岁)便拿起课本击打陈某的头部数下,致使陈某当场昏倒在地。事
故发生后,学校立即派人把陈某送往医院,经诊断为癫痫病(击打行为系诱发因素)。陈某住院45天,其间花去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600元。
8、王某和陆某是某中学九年级同班同学。某日下午放学前的自由活动时间,在教室里的王某因数学老师要他改正作业,就从自己座位走上讲台拿作业本,在经过坐在前排的陆某身边时,陆某故意伸了个懒腰,手中的铅笔尖正巧戳进了王某的左眼。当时,王某因痛揉了揉眼睛,没在意,回去也没告诉家人。第二天上课时,班主任发现王某频繁揉眼睛,问了问王某得知他左眼被戳的事,但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次日晚上,王某爸爸在家发现王某左眼红肿、流泪,一问才知真相,即带儿子到医院治疗。经手术治疗后,王某双眼又并发交感性眼炎,视力急剧下降。医院鉴定王某的左眼视力为 0.06,右眼视力为0.2,且不能矫正,左眼角膜裂伤,外伤性白内障,双眼交感性眼炎,已达六级伤残。王某病情虽稳定下来,但随时可能发作,最终可能导致双目失明。致害学生陆某赔偿11.9万余元。
9、2002年9月23日晚6时50分,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第二中学教学楼发生楼梯护栏坍塌事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有初中三个年级19个班,共1563名学生。2002年9月23日,晚自习结束后,1500多名学生从东西两个楼道口,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条件下,蜂拥下楼。在西楼道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五个台阶处,楼梯护栏突然坍塌,前面的学生纷纷扑倒在地,后面的学生看不清,仍然纷纷往前拥挤,酿成事故。
10、2005年11月14早晨5点40分, 山西省沁源县第二中学组织全校初二,初三13个班的900多名学生来到汾屯公路上跑操,学生们跑到汾屯公路118公里+206米处,在公路上调头返回.前面12个班都调头返回去了,尾随其后的初三121班转弯时,一辆车号为晋D13513的东风带挂大货车像疯了一般突然碾压过来,在一片惊呼和惨叫声中,学生们纷纷倒地.东风带挂车“扫”倒一大片学生后,撞断路边的大树又驶上公路斜横在路上才停了下来.当场有18人死亡,21人受伤,其中32岁的班主任老师姜华也在此次事故中丧生.死亡学生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15岁.11、2006年6月6某市第三高中发生火灾.由于起火房屋为土木结构旧房,过火较快,扑救工作难度较大,至次日3时大火才被扑灭,从火场中救出100多名学生.大火将住在该校同一宿舍内的6名男生烧死,烧毁面积约50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10间.起火原因是住在下铺的一名同学夜间点蜡烛看书,睡着后点燃床铺引发火灾.湖南湘乡校园踩踏案一审宣判 校长获刑1年半
2009年12月7日晚,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后,学生们在返回寝室过程中在教学楼楼梯上因为拥挤发生踩踏,事故造成8名花季少年罹难,多人受伤。
湘乡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叶继志身为湘乡市育才中学校长、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被告人彭和良、陈新威分别作为校政教处干事、政教处主任、同任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明知学校教学楼就读学生严重超编、且楼梯灯光不符合相关标准,对教学楼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报告,导致楼梯间发生踩踏事件,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对三被告人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被告人叶继志及其辩护人在庭审中作了辩护,提出叶已经履行了校长职责,踩踏事件属于意外。湘乡市人民法院查证后认为,被告人所提出的无罪辩护理由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但法院考虑到三被告人在案发时采取了积极的抢救措施,案发后能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时妥善处理伤亡学生的善后处理工作,且三被告人一贯表现较好,故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彭和良、陈新威在本案中的责任要轻于被告人叶继志,依法可适用缓刑。
据了解,育才中学踩踏悲剧发生后,湘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朱清华因对校园踩踏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已被免去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并按程序被免去教育局局长职务。
福建南平砍杀小学生案凶犯被执行死刑
新华网福州4月28日电(记者孟昭丽 郑良)28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0年3月23日发生在该市南平实验小学门口的郑民生杀害多名小学生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随后对罪犯郑民生执行枪决。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多次受挫,图谋报复泄愤,竟迁怒无辜,选择在学校门口行凶,持刀连续捅刺,致8名小学生死亡,5名小学生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广东突发校园凶案 男子挥刀砍伤19师生
昨天(2010年4月28日)下午3点左右,广东省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恶性暴力事件。一名30多岁的男子突然冲进学校的教学楼,持刀砍伤19人!当时,这名男子已经用手中的刀具先后砍伤了18名学生和一名老师,正骑在一栋教学楼顶楼的护栏上挥刀阻止他人接近。与此同时,19名伤者均已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现场挤满了家长,校方不断用喇叭告知其余学生迅速撤离。
据目击者称,下午第二堂课的上课铃声刚刚响过,该校五年级的一名美术老师最先在教室门口遇见了行凶者,正当他询问男子是什么人时,这名男子突然拿出刀来将美术老师首先砍伤。现场顿时乱作一团,混乱中这名男子开始继续持刀追砍学生。
事后有群众回忆,昨天下午2点40分左右,有路人曾看到这名男子去过雷城第三小学并试图进入学校,后在保安的询问下被挡而离开。仅仅十几分钟后,这起校园凶案就在数百米之外的雷城第一小学教学楼内发生。
随后这名行凶男子的身份被证实为附近镇上的一名小学老师。昨天下午4点左右,在当地公安干警和武警消防官兵的努力下,行凶者终于被当场制服。事发后,当地警方称,这名男子姓陈,雷州市纪家镇人,事发前已被校方要求停课病休,所以可能对学校怀有仇恨心理。目前,19名伤者中有3名伤势较重,其余情况已经基本稳定。(供稿: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