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可不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国企的治理结构_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
混合所有制可不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国企的治理结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
混合所有制可不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国企的治理结构
国企改革被公认为我国经济改革中最难的环节之一,难就难在各界在一些根本问题上缺乏共识。在新一轮以“混合所有制”为重要标志的国资国企改革中,虽然方向已定,但细节至今未明。在此背景下,如何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路线至关重要。国企热民企冷
实际上,国有企业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60%。
然而在前期的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可回避。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提出,一是国有资本有进有退难以把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何设计缺乏依据,不断引发争论。二是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和金融领域的战略取向落实不到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现象仍然存在,垄断行业的改革步履艰难。如何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又维护产业安全,两方面都存在不足。三是规范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行为方面存在缺陷,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监督监管机制缺失的现象。一些企业信息披露不透明,侵害股民尤其是小股东利益。四是资本市场还不适应需要。证券市场的规模和能力与国民经济的总量不适应,与企业直接融资的需求不适应。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加之新一轮改革细则至今未出,民营企业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大多心存疑虑。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的调查,对于混合所有制,现在是国企热民企冷,国企是主动而盘算、民企则冷淡而观望。
中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李志传表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机会公平比利益分享更为重要。因此,观望就成了现实的选择。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
怎么“混”:试探中前行
在近日召开的“石油天然气混合所有制论坛”上,有专家透露,国资委正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这两项文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原计划今年9月份出台,但现在来看可能要推后。”
在顶层设计未定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表现出谨慎而积极的态度。近期上海、重庆、四川等地都明确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的改革措施。但据了解,目前各地的方案多以方向性指导为主,“划定方向,鼓励尝试”的试水意味明显。在具体操作方面,既可以说没有明确措施,也可以说探索空间很大。
市场的反应也正是按照这一路线前行。今年以来,中石化启动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中石油拟搭建6个合作平台引入民资推进混合所有制;国家电网确定直流特高压等3个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领域;上海绿地借壳上市、中信集团H股实现整体上市;广新控股敲响广东国资改革“第一拍”„„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卢永真表示:“大型国企主营业务往往分布于多个板块,其他所有制经济形式可以从个别板块入手进行合作,不必上升到集团层面。”
李毅中提出,可以不断丰富和拓展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路径。一是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实现股份制改制,通过交叉持股相互参股,构建混合型企业。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实行股份制,尽可能形成混合型企业。二是基础好的股份制企业,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选择A 股、H股等境内外类别,选择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不同渠道实现IPO。三是通过股权的流转、增持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私募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各类资本的融合。四是继续坚持和改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做法,深化存续部分改制,培育优质资产推向市场,有条件的母公司可改制为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大企业可以整合子公司争取整体上市,放大资本功能。五是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吸纳外资成为境外公司股东。
在政策支持方面,制定实施推动垄断行业改革、有利于实施混合所有制的有效措施。如垄断性行业放开竞争性业务,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实行“负面清单”;IPO的审批制改为注册制,简化上市程序;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培育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使股权、资产、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等便利流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在这一轮的改革中,有一个问题基本得到共识,即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不可否认,很多国企现在虽已经上市,但管理体制变化并不大,“形似而神不似”。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指出,很多上市国有企业,国有股呈绝对控股地位,一些企业甚至达到70%。“在这种局面下作决策,别的股东再有异议也没用,因为国有股一只手就可以压倒一片手。”
“新一轮国资改革的关键,不只是提高国资证券化率,还要通过上市和股权多元化,切实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国资改革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说。
对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描绘了一张“路径图”:第一,大部分国企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第二,国企降低国有股权比例。第三,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中。第四,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的运行机制。
在公司股权结构方面,祝波善认为,在大多数竞争性的领域,国有绝对控股其实并不必要,相对控股、参股都是可以的。未来国有股可以通过减持,或是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来实现股权结构的完善。
民建天津市副主委孙太利认为,在企业的股权结构设置方面,混合所有制企业既不应夸大国有资本的作用,也不应夸大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需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优化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产权交易市场,将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的交易纳入产权市场,使产权市场成为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有序竞争、合理流动、扩张发展的平台。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深化国企改革 有利于深化国企改革取得突破。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全面推进的上一轮国企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国企改革仍面临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国有产权单
一、“一股独大”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企业治理体制机制存在先天缺陷,严重影响了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形成。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就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引入多种经济成分,由多元股东依法、市场化治理公司,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规范公司治理,建立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挥各种所有制的优势,可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改善和优化运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国有资本通过推进开发性重组,可以从低效和无效的产业实现退出。国有企业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在完善股权结构的同时,规范法人治理,能更好地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企业决策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革,可以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增强国有资本的流动性,优化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者员工持股,有利于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
有利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企业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将国有企业的资源、品牌、市场等优势与民营企业的资金、机制等优势有机结合,可以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使国有资本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以更直接的方式发挥影响力和带动力;可以推动国有资本在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中凸显集中度,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中联重科是湖南首批国资监管企业。目前,已形成了省国资委、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战略投资者、国际投资者及其他流通股东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成为A+H股上市的典型的混合所有制公众公司。到2013年底,企业资产总额达到903.02亿元、净利润43.09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21倍、14倍。国有股权比例从49.83%下降到16.26%,但国有资产不断增值,以百亿元级国资带动了最高达千亿元的社会资本,国有资产增值最高达800倍,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
促进了体制机制创新。中联重科构建的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促进了企业董事会的规范建设,其国有股、财务投资者、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外资股等不同成分的资本,以董事会为平台,按股权比例表决,同股同权,实现了对公司的科学、规范治理。促进了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了“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的用人机制,以“薪随岗走、定岗定薪”为基础、绩效考核体系为标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了员工积极性。
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中联重科坚持持续变革,从一个科研院所蝶变为国资为第一大股东、中外合资的A+H股上市公司,并发挥上市公司的主平台作用,加强并购重组,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融入全球产业生态,实现了“1+1>2”的目标。2001~2013年,中联重科相继在国内外并购英国保路捷公司、浦沅工程机械公司、陕西新黄工、意大利CIFA公司、德国M-TEC公司等企业。通过跨国并购,中联重科在制度、管理、技术、文化和价值观上实现了与跨国公司的高位对接,提升了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能力和水平,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领先优势。
促进了国资监管方式转变。为适应中联重科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要求,省国资委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政策支持和制度创新,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对中联重科管理层与技术骨干实施股权激励,对原科研院所国有资产增值进行政策性奖励。减持国有控股权(从49.83%到16.3%),支持中联重科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A+H股整体上市。支持中联重科规范公司治理,实现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机制市场化。作为第一家由省国资委直接持股的上市公司,率先在全国制定了直接持股上市公司的管理办法。向企业派出国有产权代表,以管理产权代表为主,实现对国有资本的有效监管。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有序推进
主要途径是推进产权多元化和资产证券化。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地位作用、运营质量,明确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对竞争类企业,充分利用产权市场和证券市场,通过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重组、规范上市等方式,引进各类投资者,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根据产业和资本的关联性进行股权置换和交叉持股。推动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大型民企、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参与重组,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非公有资本参股,国有企业也可与民营企业合资合作。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发展,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充分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平台作用,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不断增强企业活力。
成功关键是创新体制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之一在于促进体制的转换,这也是确保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一是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资本产权代表制度,选聘一批专业化、职业化产权代表担任企业董事,依法派出产权代表担任监事,确保国有资本出资人在法人治理结构中依法发挥作用。二是深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管少、管精、管好的原则,探索不同类别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模式,着力推进企业领导人员去行政化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三是完善长效激励约束分配机制,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选任方式、企业效益相匹配,探索采取期股期权、岗位分红、激励基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约束机制。四是深化企业内部“三能”改革,即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经营机制。
内在动力是构筑利益共同体。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者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对国有资本准备退出的企业,或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以及创新性、研发类、基金类企业,允许经营者员工持股,构筑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施过程中,根据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的进展情况、行业特征、发展阶段、企业员工自身情况,来确定经营者员工是否持股,并将业绩约束、时间要求和退出机制结合起来,不搞终身制,防止股权结构固化而背离经营者员工持股的初衷;突出重点对象,不搞全员持股,避免走入“平均主义”“福利主义”的陷阱。
外部支撑是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国资监管机构自身不断转型,与市场接轨,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重点管理好资本的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资产收益权、参加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把应该由企业管理的事项交给企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到监管但不干预、支持但不包办。让企业围着市场转,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将国有企业真正推向市场。
根本要求是规范有序推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统筹企业、职工和投资者等各方面情况,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看得清、有把握的就抓紧进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一企一策”制定方案并加以推进;看不清、有争议的要先探索或通过试点再铺开,切忌“一哄而上”“遍地开花”。以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加强产权保护,从明晰产权关系、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和加强资产监管等重要环节来建章立制,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保护其他资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