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经营规划纲要_江西省森林经营规划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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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森林经营规划纲要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编制《全国森林经营规划纲要》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西省森林经营实际,为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长量、单位面积产量和改善林分质量,切实推进全省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充分认识森林经营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经营是指从宜林地上形成的森林起到采伐更新时止的整个生产活动,包括森林造林、抚育、主伐再更新等重要内容,它是林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效益的重要措施。搞好森林经营工作,对于调整优化林分结构、缩短森林培育周期,确保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省林业普遍存在“重造轻管、重采轻育、重量轻质”的问题,导致林种、树种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和效益不高,现已成为制约我省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瓶颈”。据统计,全省林业用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3.7%,森林覆盖率达60.05%,位居全国第二。全省森林平均每公顷蓄积42.1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8.2%。2008年,我省全面启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充分利用现有闲臵土地大面积营造森林,至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将达63.0%。因此,在林地利用率空间增长有限的情况下,加强森林经营,积极提高林木生长率和森林单位面积产量是当前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中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二、森林经营现状

㈠森林资源现状

江西省地处长江中下游,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地带性植被为常绿阔叶林,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丰富的森林资源。据统计,全省土地总面积1669.5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062.7万公顷,占63.7%,活立木总蓄积35357.2万公顷,毛竹总株数142283.1万株,森林覆盖率60.05%。长期以来,在传统粗放经营管理模式下,重造林、轻管理,虽然全省林地利用率较高,但森林质量较低,主要表现“五多五少二低”。即:针叶林多,阔叶林少,阔叶林仅占乔木林面积的19.1%;纯林多,混交林少,混交林仅占乔木林面积的22.3%;中幼林多,近成过熟林少,近成过熟林仅占乔木林面积的12.3%;单层林多,复层林少,复层林不足乔木林面积的20%;人工林中同龄林多,异龄林少,异龄林不足人工林的5%;乔木林林分平均单位面积蓄积量低,平均每公顷蓄积42.1m,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8.2%;毛竹林单位面积立竹度较低,平均每公顷立竹仅1758株,而且大径竹比重小。

㈡森林经营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由于森林经营意识淡薄、森林经营标准和激励机制缺失、森林经营投入不足,我省现阶段林业生产普遍存在经营粗放、管理水平低问题,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

1.森林经营意识淡薄

林业的特点是周期长见效慢,需要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培育过程。由于对森林经营认识有偏差,普遍存在重造轻管现象。从政

3府层面分析:近些年来,我省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多,任务重,主要人力、物力、财力都用在前期造林任务上,无力顾及森林经营。另一方面,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各级政府部门都以造林面积和林木覆盖率为主要指标考核林业建设成效, 很少考虑造林后森林的培育问题,忽视了营造林质量。从经营者层面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我省林木所有者大多数是林农,由于林业的回报率低、见效慢,林农对林业收入期望值不高,森林经营意识不强,目前基本沿用原有的传统粗放经营模式,轻给予重利用,只栽不管或栽后管理不到位。

2.森林经营标准缺失

为顺利推进“林业五大转变”,依据分类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应制定一整套适应商品林和生态林发展的森林经营标准,指导林业生产。目前,我国在提高造林质量上提出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但在如何培育森林资源方面,特别是针对商品林和生态林如何经营管理方面没有较系统的、完善的技术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无据可寻。另外,我省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较完整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和生态监测评价体系,缺少对森林经营的科学评价,无法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经营措施,致使森林资源处于盲目经营的状态。

3.森林经营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林业重点工程的投入,只考虑了种苗费和前三年的抚育费用,幼林郁闭后的森林经营,没有资金投入。即便如此,相应的建设资金投入也仍然不足。县级林业部门负债多、负担重,育林基金大都成了“育人基金”。地方财政对林业的投入有限,有些重点林区县甚至从林业部门挖走部分育林基金。江西省属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省份,林农是森林经营主体主体,经济的不宽裕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森林经营中,而且,国家、省、市对森林经营也没有投入专项资金,因此,森林经营难以开展。

4.林业现行政策束缚了森林经营的开展

森林资源管理特别是现有采伐管理政策极大地影响了林木抚育间伐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一是木材采伐限额指标直接影响了抚育间伐能否开展。目前的森林采伐限额对木材利用做了必要的规定,但就如何改善林木结构,如何有效地开展林木抚育间伐,提高林分质量缺乏应有的手段和措施,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造林抚育工作的开展;二是间伐材的“一金两费”征收导致经营者基本上无利可图,甚至亏本,从而直接影响抚育间伐开展的力度和积极性;三是国家启动的各类林业建设项目和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缺少对森林经营的扶持。

四、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㈠指导思想

高举“生态产业,绿色富民”旗臶,围绕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以郁闭度达到0.2以上、具备经营条件的乔木林(不包括竹林、经济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灌木林)为主要建设对象,以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为主要经营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入森林生态系统经营、森林健康发展、森林多功能的充分利用、人工林集约经营等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模式和技术,树立起森林经营理念,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促进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㈡建设原则

⑴坚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 ⑵坚持依法限额管理、凭证采伐的原则; ⑶坚持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原则; ⑷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的原则 ⑸坚持以技术规程为指导、可持续经营的原则。㈢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对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进行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大培育森林资源力度, 积极推进分类经营,不断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林地生产率,使森林资源的面积和蓄积达到双增长,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2.第一阶段目标

至2015年,将对全省

公顷中幼林进行抚育,公顷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基本实现中幼林抚育率达到50%以上,低产低效林改造60%以上,森林年生长率达,单位面积蓄积量达。

3.第二阶段目标

至2020年,将对全省

公顷中幼林进行抚育,公顷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基本实现中幼林抚育率达到50%以上,低产低效林改造60%以上,森林年生长率达,单位面积蓄积量达。

五、森林经营主要任务与重点

㈠主要任务与重点 1.中幼林抚育

公顷的商品林和

公顷的生态林进行中幼林抚育,抚育措施包括砍杂、除灌、间伐等措施。

2.低产低效林改造

公顷的低产商品林和

公顷的低效生态林进行改造,改造的措施包括补植改造和更新改造。

㈡主要措施

依据分类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对生态林主要采用近自然林业理论指导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从而逐步优化森林结构,将针叶纯林改造为针阔混交林,将同龄单层林改造为异龄复层林,并由一次性皆伐、人工更新改为按目标径级分年择伐、天然更新,实现森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性经营。对商品林主要采用集约经营理论指导中幼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重点是选用优良品种,加强森林经营,重点是清除杂灌、控制林分密度,从而提高林木生长率,充分发挥森林的经济效益。

1.中幼林抚育

⑴商品林抚育:在林分未郁闭前,重点是以清除杂灌、除萌等为主的抚育措施;在林分进入郁闭后,重点是以除萌、间伐为主的抚育措施,重点是伐除林内霸王树和无明显培育前途的林木及病腐木、枯立木、空心木、丛生萌芽条。根据林分密度状况疏伐对目标树生长有影响的其它有林木,每亩保留目的树150-200株;5-8年后,进行一次疏伐,每亩保留100-120株;到林龄30年时,再进行一次密度调整,每亩保留40-80株。

⑵生态林抚育:生态林抚育重点是通过卫生伐、透光伐等措施清除林分内病腐木、枯立木和不具培育前途的林木。

2.低产低效林改造

低产低效林改造包括补植改造和更新改造两种方式。⑴补植改造

低产林补植改造以补植目标树为主;低效林补植改造以补植阔叶树为主。

⑵更新改造

商品林更新改造营造树种以速生树种为主,实行小片混交;生态林更新改造营造树种以阔叶树为主,实行带状混交或品形混交。

六、创新和完善森林经营管理的政策机制

㈠完善林业建设政府目标考核机制

⑴在原有森林覆盖率指标的基础上,将森林质量同时纳入政府业绩目标考核体系中,提高森林集约经营度。

⑵建立森林资产评估师考核机制,推进森林资产评估市场建设,完善活立木市场机制,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

⑶政府以无偿投入、低息贷款等方式加大林业项目建设投入,并积极推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力支持林权抵押贷款。

⑷鼓励通过森林资产流转、拍卖方式,发展林业民营企业,实现林业规模经营,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发展。⑸依据新形势下林业建设新任务,改革完善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综合监测体系,制定完善适应生态林、商品林森林经营标准。

⑹以法制林,强化管理。要真正将森林经营纳入法制轨道,达到管理规范,突出开展好扼制“四乱”为内容的专项打击,对破坏森林经营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打击制裁.决不姑息。

七、保障措施

㈠把森林经营与发展林业放在同等位置

增加资源是林业发展的前提,开展森林经营是取得森林效益的手段,两者不可偏废。在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部署中,要充分体现森林经营在现代林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森林经营是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林业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把森林经营与林业发展摆到同等重要的位臵。在林业生产计划的安排上,把森林经营项目列入其中;在林业考核内容和检查验收上,把森林经营项目和效果作为重要考核目标。

㈡加大宣传力度,典型示范

利用各种媒介和方式,大力宣传营造林生产“管重于造,三分造,七分管”的思想及全省各地营林生产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典型。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营林意识和自觉性,使营林重要的思想深入人心,让森林经营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在林区各县树立起近多个森林经营典型,在典型示范中把一些成型配套的管理技术、经验和模式在典型内组装,将其作为森林经营示范现场,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林农积极参与森林经营活动。㈢创新森林经营政策机制

在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步伐的同时,对现有林业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包括林业分类经营制度、森林分类区划调整、产业政策的完善、采伐限额管理方式、投资机制的确定等等。在各方面体现开展森林经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㈣增加森林经营的科技含量

按照森林经标准体系的要求,对现有分类经营中不合时宜的规程、标准,进行修正和调整,从而建立一套符合现林业要求的森林经营技术体系,包括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商品林培育技术规程及指标体系、以及森林经营主体经营方案及作业设计规程、森林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等。

㈤加大对林业的政策扶持

一是稳定和完善林地使用制度,赋予和保障使用者长期而稳定的林地使用权。允许林地使用权自愿、有偿、合理流转。鼓励和引导林农、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二是切实减轻林农税费负担。三要不断完善木材交易市场,打破木材独家收购或地区保护,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使木材生产者多得益。四是各级政府要尽可能增加生态建设投入。增加政策性贷款,延长贷款期限,加大贴息幅度,发放造林补助,吸引社会投入。

㈥增加对森林经营的资金投入

森林经营培育森林资源的重要环节,建议在今后的林业建资金计划安排中,把森林经营列入专项投资,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别是要对国有林场加大扶持度,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中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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