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作业_卫生法学部分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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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作业
1.从2003年的“非典”到如今的H7N9,谈谈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回顾10年前的SARS危机,由于监测报告与信息统计、跟踪等机制的不健全,对疫情的估计存在较大偏差,而由于没有公开透明的监控机制,SARS悄然从广东走向全国,引起一场蔓延全国的疫病危机。SARS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共卫生预警大规模地反思与制度检讨。SARS爆发几个月后,广州市出台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至此,公民的知情权第一次在法律上得到保障。除了政务信息公开外,SARS事件也直接推动了官员问责制。以SARS事件为契机,近十年来,我国还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医疗防疫体系、新闻发言制度等机制与法规。
在应对此次H7N9事件的过程中,每日疫情信息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通报。地方和国家卫生部门已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对不明原因引发的肺炎病例的监控,以确保早发现和实验室确诊新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评估疑似病例、已知病例接触情况;与动物防疫单位进行密切合作以确定感染的来源。相比10年前的SARS危机,此次应对禽流感疫情反应相对迅速,在寻找病原、报告疫情、对病人及时救治和隔离、向社会公开信息和开展风险沟通等方面都有了相当大的进步。
2、以医德为中心,浅谈在执业种,医师享有的那些权利?
答:1)从某种意义以上说,法律权利也是道德权利。
1999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①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宏章检查、疾病调查、宏章处置、出具相应的宏章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③从事宏章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④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宏章搜集整理继续宏章教育;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⑥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⑦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医师行使权利时具有三个显著特点:①自主性;②权威性;③特殊性。
2)医师享有的道德权利更为广泛。
其中,最主要的是特殊的医疗干涉权,即医师在特殊情况下限制病人某些自主权利,以确保病人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更为重要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医疗干涉权行使的基本依据:只有当病人自主性与生命价值原则、有利原则、公正原则以及社会公益原则发生矛盾时,使用这种权利才是正确的。医疗干涉权合理运用的范围:①精神病、自杀未遂等病人拒绝治疗或者病人想要或正在自杀时,可强迫治疗或采取约束措施控制其行为;②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传染病病人的隔离;③在进行人体试验性治疗时,虽然病人已医|学宏章搜集整理知情同意,但在出现高度危险的情况时,医师必须中止试验以保护病人利益;④危重病病人要求了解自己疾病的真相,但当了解后很可能不利于诊治或产生不良影响时,医师有权隐瞒真相。
3、请问如何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在我国现有的医疗环境下,你认为怎样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医患关系?
答:第一问(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2)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3)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6)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第二问
健全院内制度
1.1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1.2简化就诊程序,方便患者就诊
1.3优化医院盈利模式
坚持“以人为本”
2.1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权利
2.2主动关爱病人
2.3换位思考
提高医务人员自身素质
3.1灵活使用沟通技巧
3.2注重自身专业技能的培训
4.试述卫生法学的概念及学习卫生法学后受到的启发?
概念: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和交融,并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的交叉学科。
启发: 高素质医学人才必须具备卫生法律素质。而且作为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学习和了解必要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从医的基本素质,无论是对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还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这门课程的学习,切实加强了我们的法制意识,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作为医学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它较为系统地介绍卫生法规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使我们掌握专业法律知识,增强卫生法律观念,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为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而服务。
西方医学之父希波可拉底曾说过“医学认识一个病人是什么样的人,比认识是什么病更重要。”,所以医学生不仅要注重医学专业课的学习,更要注重素质的全面培养。为了适应现代医学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新一代高素质医学人才,卫生法律知识已然是我们医学生知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方面。
近年来全国各地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一些医疗纠纷甚至恶化成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和谐。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医学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新的诊疗技术在临床上的成功应用,使公众对医疗行业的期望值增加,人们只看到了医学解除患者疾病痛苦的一面,而忽略了医学无能为力的一面;而且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充满高风险、存在个体差异、充满变数等的一个特殊领域,正是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使得许多患者的要求无法实现,从而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在所难免。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患者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的思想日趋成熟,对于我们医疗行业来说,必须要要依法行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疗常规来进行医疗操作。这既是保护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也是在保护我们医务工作者的自身职业前途。
因此,我们进行卫生法学的教育,丰富了法律知识,培养了自觉的法律意识,为未来依法行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