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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湖县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制度》的通知
各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连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推进年、提高年活动,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探索构建部门权力内控机制、依靠制度创新破解反腐难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深化我县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现将《金湖县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湖县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制度
为了全面了解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深入推进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制度。
一、示范点的确定
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分级建点的原则,县纪委、镇和部门分别确定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确定示范点的程序为:
1、申报。县纪委指定示范点,或者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自荐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
2、审核。县纪委、监察局选择在工作思路上有创新、工作措施上有特色、权力监控上有成效,且具有一定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性的部门和单位作为县级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县级示范点。
各单位纪委结合实际,确定本级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并于5月底前报县纪委备案。
3、公布。每年初,县纪委根据申报和审核情况,更新、调整本级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根据县直部门自荐申报,经严格筛选,现确定县地税局、质监局等12个部门为县级首批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名单见附件2)。
二、认真做好示范点工作
(一)加强联系工作。
县纪委教研室具体负责县级示范点工作,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1、深入示范点进行业务指导,帮助示范点单位结合实际,明确年度内控机制建设目标,理清工作思路;
2、督促示范点单位制定工作方案,从制度确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实时监控入手,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3、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掌握县纪委有关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了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寻求对策和办法;
4、及时编印工作通报等材料,宣传、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县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
5、认真听取基层对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预见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导作用。
各示范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努力发挥自身在内控机制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1、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以分权为核心的权力制约新机制。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重点,从权力授予、分配的源头抓起,强化对权力的下放、分解和制衡,探索对决策权、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资金和财务管理权、工程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权等进行制约、监督的有效方法;
2、按照“阳光就是群众的眼光”的要求,结合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库、廉政风险源点信息库,积极探索通过引入外部评价和强化群众监督促进权力透明、规范运行的新途径;
3、按照实时监控的要求,探索加强对廉政风险源点的分级防控、组织防控、流程控制和科技监控的新路子;
4、按照具体、管用的要求,健全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核心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的惩戒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制度体系;
5、坚持“立”、“行”并重,积极探索制度后评价工作,强化制度问责,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努力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持续改进的廉政建设内生机制。
三、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领导
建立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制度,是县纪委、县监察局加强对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示范点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内控机制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并在人员、经费、软硬件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证。各示范点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内控组织,建立运转顺畅、有序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上级纪委的沟通、联系,定期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县纪
委教研室电话:86883879,电子信箱:jinhulrl@126.com)。
未列入示范点范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示范点的经验做法,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深入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后,可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自荐申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内控机制建设示范点的动态管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要积极培育典型,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水平。
工行江苏金湖支行四措施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见成效
工行江苏金湖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内控管理创新年”的一系列规定要求,狠抓内控机制建设,采取整章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突出重要环节和要害岗位管理,保障了业务经营的合规快速发展。
工行江苏金湖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内控管理创新年”的一系列规定要求,狠抓内控机制建设,采取整章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突出重要环节和要害岗位管理,保障了业务经营的合规快速发展。
一是营造内控环境氛围。该行以干部员工队伍建设为切入点,以营造良好内控环境为基础,提高员工内控意识,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定期开展金融案件摘报的学习,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引导干部员工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除非份之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的意识。组织机构上,该行加强和保证内控机制的有效运作,按照精简、效率、相互制约的原则适时调整组织机构,明确业务管理科牵头履行内控督导职责,并加强与上级行的协调沟通,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规章制度测试、与员工签订内控责任书等,有效地推动了内控机制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整章建制构筑防火墙。该行以整章建制为切入口,形成了较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内容涵盖公司业务、个人金融业务、业务管理、办公室等各个层面,并制定了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具体规定,强化对授权业务的检查。逐步建立起经办、监督、检查等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内控工作机制。还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明确内控风险点及关键控制环节,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构筑起防范的“防火墙”。
三是监督检查与整改并举。该行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工作体系,及时发现并解决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保证了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一是以内控评价为动力,对职责履行、业务操作、档案台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对号落实整改;二是每月组织人员对科室、网点进行检查、评价,对资料不齐全的及时督促其对照整改,纠正不规范行为;三是要求各科室、网点由被动接受检查向以自我评价为主的预防型检查转变,切实把好业务操作关。
四是强化管理与岗位轮换并重。该行以突出对要害环节和要害岗位管理为重点,对重要业务、大额资金审批严格审核把关。对要害岗位人员坚持问责制和定期考核制,并对岗位到期员工采取轮岗、强制休假等控制措施强化管理,做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对金库强化操作权限管理和门禁指纹密码分级管理,也效果明显,控制了风险。
金湖县粮食局排查廉政风险源点 强化权力内控机制
近年来,金湖县粮食局根据自身特点,认真排查系统内部廉政方面的风险源点,逐一落实防范措施,从而不断完善和强化了权利内控机制。
一是规范公务招待管理。对公务招待一律实行核定标准、定点接待、每月公示、接受监督。
二是严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去年新提拔任用的四名库所主任和一名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都先后经过民主推荐、民意测评、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张榜公示、一年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正式任用。
三是仓储建设实行公开招标。2007年陈桥中心库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节省造价近三十万元。
四是制定资金使用管理流程。针对基层单位粮食经营资金量大、风险性高、容易滋生不规范行为环节多的特点,制定并实行“经营单位申请——购销合同审查——风险保证金缴纳——批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过程跟踪——完成交易、资金回笼”等六道程序,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又防范了交易过程中易发的违规风险。
金湖县粮食局通过这些措施,始终把权力运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把廉政风险锁定在可掌控之中,三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件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中共金湖县纪委金湖县监察局关于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2008年5月25日)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对部门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推动金湖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
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
“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机会“的工作理念,通过清理职权,优化流程,预控廉政风险,努力形成制度确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实时监控的部门权力运行机制,为完善具有淮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金湖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源(点)排查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的部门权力内控机制,使各部门由习惯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使部门权力透明、规范、高效运行,不断增强各部门自我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持续改进的廉政建设内生机制,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的目的。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各各镇、各部门要坚持边试点、边推开,以点带面,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党务、政务公开与县直部门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工作,充分发挥内控机制在促进部门工作中的基础性和长期性作用。
县纪委决定在县直选择金湖地税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劳动局、城管局、交通局等10个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部门作为重点联系单位,全面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各镇分别选择3-5个部门和单位,县直其他部门分别选择1-2个中层科室或下属单位,同步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内控机构,深入宣传发动(5月25日至6月25日)。各镇、各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正职具体负责的内部控制委员会。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审计、组织人事、宣传、法规、计财等职能部门参加的内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履行建议、指导、教育、识别评估风险、制定实施方案和实行监控等职责。同时,在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明确内控检查员,使内控机制建设延伸到各个层次、岗位和业务环节。以“党员干部熟悉内控、理解内控”为目标,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四个一”:一是由部门负责同志讲一堂“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廉政风险”专题党课;二是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一次内控机制建设专题学习活动;三是综合运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行业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一次内控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我为内控机制建设建言献策”活动。各镇、各部门请于6月25日前,将内控机制建设机构人员名单及试点处室或下属单位名单报县纪委教研室。
(二)清理行政职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6月26日至7月20日)。各镇、各部门结合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工作,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和“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职、时有限定之期”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职权,优化流程。一要明确职权。通过定岗、定职、定责,梳理形成权力行使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应责任的职权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二要适度分权。厘清权力运行界限,推行岗位权力分权制约,建立完善岗位制约措施,确保各项权力行使的廉政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要优化程序。优化权力运行路径,简便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内控效率。凡已经完成职权清理和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部门,要按照完善内控机制的要求,进行回头看。各镇、各部门请于7月20日前,将优化后的职权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通过部门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坚持上下联动,排查廉政风险(7月21日至8月20日)。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岗位,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和民主测评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源(点)。重点排查:
1、思想道德风险。查找无视纪律制度规定,不断发生“小过错”;滥用裁量空间,经常做出有悖常理的决定;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个人分管、经办的重要公务和业务;经常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施加影响;以沉默的方式容忍违纪违法行为,或对可疑的现象没有反应;经常出入高档娱乐消费或不健康活动场所,生活行为不检点,群众或家庭成员有反映等。
2、制度机制风险。结合管理权限,查找本部门、本单位的内控制度是否具体、管用,是否覆盖各项公务或业务活动,是否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特别要排查那些不受关注且无制度约束的风险源(点),确保涉及职权、利益的“关键节点”均能得到有效的制度规范和约束。
3、岗位职责风险。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要求,重点排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集体决策行为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各职能处室和下属单位中层正职及其班子成员履行职责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项目相对密集、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4、业务操作风险。结合部门业务特点,查找各类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中易发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据合理的假设,对业务运行过程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已经发生的案件,进行类比分析,举一反三,查找可能出现的风险。
各试点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廉政风险源(点)要逐一登记,累积记录,归类汇总,动态管理,建立各部门统一的廉政风险“问题库”,构建部门内部廉政风险信息资源公开共享平台。对其中涉及部门全局的廉政风险,就问题发生的原因、风险级别和防范措施等进行分析,形成部门《廉政风险自我评估报告》和《部门主要廉政风险源(点)及防范措施一览表》(附1),于8月15日前报县纪委教研室。
(四)清理整合制度,完善与内控机制建设相适应的新的制度体系(8月21日至9月20日)。要从建立健全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廉政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的违规处罚性制度等方面入手,依托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库”,清理整合制度,该建立的建立,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重点围绕加强对决策权、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资金和财务管理权、工程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权以及对下属单位重大业务的监控等方面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完善部门内控制度体系。各试点部门围绕规范部门党政“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及人权、财权、事权相对集中的热点岗位四个层级,分别上报1-2项内控重点制度,填写《部门权力内控重点制度汇总测评表》(附2)于9月15日前报县纪委教研室。
(五)严格评估问责,务求内控实效(9月21日至11月20日)。各试点部门内控机构要加强对各类风险源(点)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录入违章记录查询系统,同时督促被检查对象认真整改,并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建立廉政风险问题整改再分析制度,从制度设计、内控方式方法和手段适宜性等方面进行剖析,不断修复、完善内控机制。在此基础上,县纪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自我评价、公开测评、民意调查、随机抽查等方法,对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书面反馈给被考评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凡因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组织领导,保证工作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纪委成立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教研室,电子信箱:jhzh001@163.com,电话:86883879)。各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带头做好自身分析;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具体工作;内控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督查指导。各部门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和考核,保证工作落实。
(二)坚持典型引路,实现同步推进。各试点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按照序时进度,认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为全县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树立标杆,积累经验。各镇和县直其他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抓好内部处室和下属单位的试点工作,并及时在面上推开,实现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同步推进。
(三)鼓励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内控机制建设水平。各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尤其要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源(点),制定一批具体管用的制度,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县纪委将开展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奖”项目评比,适时召开全县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动全县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