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快讯(第二期)(推荐)_民政局第二期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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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总第12期)
汉滨区民政局 2011年4月12日
目 录
●汉滨区全面启动城乡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1 ●新城办事处有力、有序开展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对象 大排查、大整改工作....................................3 ●石转镇采取四条强硬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5 ●雷厉风行 严格程序突出“早、大、实、严”
——关家乡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6 ●迎风乡多措并举确保低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7 ●汉滨区迅速启动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养老补贴登记审定 工作..................................................8 ●汉滨区民政局关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发放养老补贴登记 审定工作的通知........................................9 ●汉滨区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登记政策解释...............12 汉滨区全面启动城乡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从3月10日开始,全区城乡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强势拉开帷幕,全面启动。全区上下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目前各乡镇办事处已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正在进行第二阶段工作,总体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推进。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这次排查工作得到了区上领导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出台了工作方案,区民政局成立了以10名领导为组长、35名干部为成员的10个督查组分片包联乡镇办,各督查组沉下身子,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深入乡镇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培训、督促、指导。各乡镇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乡镇的重点工作,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全力以赴来搞好工作;46个乡镇办全部召开了专题会议,区民政局督查组按照分工分别到会培训指导,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思想发动,各乡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包抓责任制,要求包村领导和干部全程参与排查整改工作,谁包抓谁负责。
二是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区民政局启动了排查整改专用宣传车,在城区、各乡镇办、村(居)委会的主要交通干线和大街小巷进行巡回宣传;同时,各乡镇办采取组织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张贴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截止目前,宣传车巡回宣传1000余次,各乡镇办悬挂大幅标语30余幅,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使排查整改工作家喻户晓、成人皆知。
三是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整改效果。为了扎实有效地搞好这次排查整改工作,区民政局建立了“四议两公开”操作程序、12个对照排查、入户调查制度、三榜公示制度、群众民主评议制度、乡镇联审制度、五人签字负责制等一整套严格规范的程序和工作制度。4月8日又专门召开了乡镇民政所长会议,对当前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安排和强调,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按方案操作,不折不扣地将这次大排查大整改的程序、制度和有关政策执行到位,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上报工作。截止目前,46个乡镇办正在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和制度紧张有序、有条不紊地开展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和张榜公示等工作。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不出问题。为了确保排查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不受干扰,民政局党委专门下发了文件,进一步严明了排查整改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现象,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要求局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各乡镇办排查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将启动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全区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已进入关键环节,各种问题矛盾绽露,民政局专门成立了低保大排查大整改信访接访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及时查处纠正存在的问题。
新城办事处有力、有序开展城乡低保、五保 供养、优抚对象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汉滨区新城办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推动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对象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区民政工作会后,新城办事处立即召开全办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动员大会,组织办事处全体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学习区上文件精神,同时对大排查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进行了培训,使大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了做好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办事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办事处近期重点督查、督办事项,由纪检、督查等部门跟踪督办。同时办事处真重视,上硬人,抽调了业务精、能力强、懂政策的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并建立了包抓责任制,落实了工作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办事处及早动手,通过召开会议、座谈、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入户宣传等形式,将低保大排查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原原本本传达给干部群众,组织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排查整改工作。
四、严格程序,强化审核。为了使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办事处在此次整改活动中要求各村(社区)要对各类对象进行逐户核查,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评议,坚持做到标准公开、对象公开、家庭人口公开、享受金额公开,同时落实“三榜公示”制和“五人签字”负责制,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五、创新思路,理清头绪。结合办事处低保工作实际,民政办依据文件精神,对辖区城乡低保整改进行了有效分类分解,区分了整改范围,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为各村和社区有效开展整改工作提供了参考和依据,同时办事处制定了工作计划,倒排工作期限,要求各村、社区10天上报一次工作进度,有效掌握大排查动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六、公开监督,确保实效。在此次大排查大整改中,办事处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同时,通过这次大整改,办事处将健全低保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石转镇采取四条强硬措施 确保排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为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对象排查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石转镇在区民政局的指导下,提出了:“一次成功不返工,严把政策不落过,做好工作不出事,端正认识不怕难”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制定了四条强硬措施做保障:一是严格程序,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贯彻落实到排查整改工作中,坚持分阶段实施,严格程序不创新;二是严把政策,要求各村严格对照“12查”开展排查评议,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政策执行到位,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不随意放宽政策,不优亲厚友,明确要求镇村干部家属一律不得享受低保;三是加强指导,镇上成立督查指导组,首先摸清各村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其次是做好政策解释,关键环节要介入,进行全程监督;四是经费保障,为每个村增拨工作经费700元,专项用于大排查大整改,重点解决宣传、办公经费问题,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雷厉风行严格程序 突出“早、大、实、严”
——关家乡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全区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一开始,关家乡行动迅速,立即将该项工作拿在手上,雷厉风行地落实到行动上,排查工作呈现出“早、大、实、严”四个特点。
一是工作安排部署“早”。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后,乡党委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民政工作,并在年初的两级干部会上安排了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邀请区民政局联乡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会培训指导,并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下发了全乡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二是宣传动员力度“大”。通过召开乡村干部会议、村组干部党员会议专门宣传排查整改政策及文件精神。目前已召开院落会议51场次、排查整改工作会议75场次,并在古关公路、张坝公路及乡镇府周边制作悬挂横幅6幅,刷写宣传标语60余条,开办专题宣传栏3期次,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工作任务夯得“实”。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有关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联村领导和驻村包抓人员及其责任,落实了严格的督查和考核制度,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杜绝了敷衍了事、走过场现象。
四是工作程序要求“严”。在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中,要求乡村干部一步一个脚印,严格按程序办,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按照区上工作方案和会议精神,对宣传动员、排查评议操作程序、各种会议的开法、张榜公示地点方式、审查签字、上报资料等各个环节均做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严禁出现任何偏差或背离,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上述措施,关家乡的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全乡20个村中已有15个村开完了“支部会、两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四个会议,9个村已评议出低保对象并进行了公示。从各村反馈的情况来看基本无异议,排查工作稳步推进。
迎风乡多措并举确保低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为认真扎实开展好低保整改工作,迎风乡按照区上整改工作方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制定多项措施开展工作,确保低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是高度重视。迎风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低保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乡村干部召开低保大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并邀请区民政局领导到会指导。二是加强宣传。采取召开各村“两委”会及各村民小组会议、挨家挨户进行摸底宣传等办法,全面掌握农村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同时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人群集中区域、公路沿线进行巡回宣传,使低保整改政策家喻户晓、成人皆知。三是全程指导。指派各联村领导、包村干部到所包抓村组现场指导,参加所包抓村的宣传动员和民主评议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四是严格程序。各村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阳光操作,落实“三榜公示”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做到“五公开”,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对象公开、低保金发放公开。目前,已完成排查评议的村已对评议结果名单进行了第一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是严明纪律。凡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村民上访的村,乡党委政府将进行严肃处理。对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确保全乡9个村低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
汉滨区迅速启动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
养老补贴登记审定工作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近日,汉滨区迅速组织召开46个乡镇、办事处民政所长(民政主任)会议,安排部署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养老补贴登记审定及发放工作。
此次登记审定范围是凡在册参加襄渝铁路建设、回乡后仍在农村,目前仍为农民身份且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的民兵。补贴标准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计算,工龄补助标准按每满一年每月发给4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目前,汉滨区各乡镇、办事处已进入全面登记普查阶段,4月底前将全面完成登记审定工作。届时,全区符合条件的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将按月领取养老补贴。
汉滨区民政局
关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发放养老补贴
登记审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各办事处民政办: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发放养老补贴的通知》(陕民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现将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发放养老补贴登记审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凡在册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民兵,回乡后仍在农村,目前仍为农民身份且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的(截止填表登记之日)。
二、工龄计算
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之日起,到襄渝铁路建设完工、民兵退场之日,为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实际工龄时间(我区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参建时间为1970年至1975年,对参建民兵的工龄按实际参建时间计算,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审核认定
凡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籍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三人以上证明材料和二寸四张免冠照片,到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安康市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登记表》,村委会进行初审后上报乡镇办审核。乡镇办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将《登记表》(一式四份)、人员花名册(包括电子版)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于2011年4月20日前上报区民政局审核,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对今后年满60周岁的襄渝线民兵符合申报登记条件的到年龄后,由村委会、乡镇办按照程序和要求每季度申报,从下一季度享受。
四、待遇标准
对上述人员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计算。工龄补助标准每满一年每月发给4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例:按在襄渝线干三年为例,每月55元+(3年×4元)=每月67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解决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待遇问题事关重大,各乡镇办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准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这一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2、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各乡镇办在具体操作中,一定要严格政策界限,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认真负责进行审定登记。坚持“三榜公开”制度,即:村委会初审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办审查;乡镇办审查后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上报区民政局审定,区民政局审定后再次进行张榜公布。
3、严明纪律,责任追究。襄渝铁路建设涉及年代久远,参与人数众多,人员核准及认定难度大。各乡镇办要从维护政策的严肃性,确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负责的开展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对在登记审定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对申报人员取消待遇资格,退还领取资金,并对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纪律追究相关责任。
4、认真宣传,严格政策。各乡镇办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要严格把握政策,不准随意放宽和缩小登记条件。同时要做好阳安线民工等非本次登记对象的政策宣传、思想疏导解释工作,避免群体或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汉滨区民政局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汉滨区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登记
政 策 解 释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和调研发现的问题,经我局多次请示省市民政部门,对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登记的有关问题解释明确如下:
一、登记对象范围和年龄界限问题。按照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发放养老补贴的通知》(陕民[2011]14号)文件精神,凡在册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民兵,回乡后仍在农村,目前仍为农民身份且年满60周岁(含)的。(年满60周岁是指:截止登记之日年满60周岁,不分男女)。
二、工龄计算问题。登记民兵的工龄计算是指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之日起,到民兵退场之日,为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实际工龄时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我区参加襄渝线建设民兵建设时间为1970年至1975年,工龄认定按实际参建至退场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户籍问题。一是本次登记的范围是现仍为本区农村户籍的曾参加过襄渝线建设的民兵。对原为城镇户籍(或原为农村户籍后转为城镇户籍)的襄渝线民兵不予登记。
二是户籍迁出汉滨区,目前仍为农村户籍的,由原居住地村委会出具证明,在现居住地村委会登记。
三是安康市区域内外县参加襄渝线民兵现户籍迁入汉滨区,且户籍仍为农村户籍的由原居住地村委会出具证明,在现居住地村委会进行登记。
四是汉滨区辖区内跨乡跨村迁移户籍的由原居住地村委会出具证明,在现居住地村委会登记。
四、证明材料。参加襄渝线建设现年满60周岁符合登记条件的民兵,需由本人申请并有三人以上在申请上签字证明后送至居住地村委会进行登记,其申请及证明材料由登记地村委会妥善保存备案。
五、对原已经享受补助政策的襄渝线一、二、三类“伤残民兵”,年满60周岁,农村户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并进行登记。
六、参加襄渝铁路建设因公死亡民兵遗属,本次不予以登记。
七、年满60周岁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享受基础养老金政策是一项长效政策,对今后年满60周岁的襄渝线民兵符合申报登记条件的到年龄后,由村委会、乡镇办按照程序和要求每季度申报一次,从到龄后次月开始享受养老补贴。
八、凡是为襄渝线建设做后勤保障的(如伐木、运石料、修辅助公路等)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并登记。
九、参加阳安线建设(含后勤保障等)本次一律不予以登记。
其它有关问题需要明确的,待请示后再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