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身心矛盾与犯罪关系的探讨_犯罪与生理心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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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身心矛盾与犯罪关系的探讨
[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各方面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而且还表现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成员团伙化、流窜化的特点。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极其复杂,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包括教育体制不完善、社会不良风气等等。当然也有其自身的原因。本文就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身心特点和于犯罪关系的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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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由于心理的不成熟,再加上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易造成犯罪而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阶段。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由于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其他社会领域的制度尚未完全确立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增加,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甚至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类似新闻报道层出不穷,例如一名15岁男孩带着音乐家之梦自杀了;一去不辽宁青少年行窃只是为了“过瘾”;浙江省一名中学生恨杀亲人等。而与此同时,当前司法制度的一些缺失,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这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严峻社会问题。
一、生理特征:
未成年人从十岁到十八岁这个阶段里生理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体重的急剧增加随之变化的是力量的增强
在这段时间内未成年的身高大概平均增加6~11厘米,体重平均增加5~10公斤。一般未成年人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他们的身高、体重已经合成年人差不多了。同时在这段时间,内脏器官也在迅速发展,骨骼增粗,新陈代谢旺盛。未成年的运动能力也相应地发展起来。研究表明,未成年人在运动方面的能力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出现了明显的飞跃。一般男性是18岁,女性是到16岁,一般可以达到发展的顶峰时期。身体和运动能力的发展,无疑为未成年人中的暴力犯罪提供了体力方面的可能。据相关的调查研究,全国暴力性犯罪占整个青少年犯罪的75%左右。
2、性成熟
性成熟标志是男性女性出现第二性征,女性表现为月经初潮,乳房发育,声音变细,骨盆加宽等;而男性表现为出现排精现象,喉结突出,声音变粗,开始长出胡须等等。由于我国近年来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国男女性成熟相对过去而言平均提前了2~4岁,有的地方的女性在10岁就出现初潮,而男性在12岁的时候就出现了第二性征。但是随着性成熟的提早到来,跟随而来的问题是未成年男女的新奇感和接触异性的欲望。据相关的调查报告标明性激素的分泌会导致性冲动,当性激素分泌到一定的程度加上控制力较差,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的犯罪。通过对2000~2008年文献的研究可以看出,学界普遍认为性犯罪仍然比较突出,其数量总体上处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三位。
3、神经系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还没有完全发展完善。
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的脑重量迅速增加,达到未成年人脑中的95%以上。从大脑神经系统的形态和机能来看,表现为神经元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且脑
未成年犯罪类型研究 林彬彬 河南公安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4月第二期 未成年犯罪类型研究 林彬彬 河南公安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4月第二期的神经纤维还在变粗、增长,神经系统的髓鞘化基本形成,大脑皮层的沟回得到了进一步的成型,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已经成熟。第二信号系统的作用明显增加。但是少年期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抑制过程还是很不平衡,常常表现为兴奋性高而强烈,兴奋与抑制间的相互转化也较快,容易冲动,只是未成年人容易犯罪的原因之一。
二、心理特征:
1、认知方面:质疑与批判
从婴幼儿时期开始到一定的年龄都是以模仿和服从为主,很少提出向父母的自己意见并对老师、父母、书本提出过质疑。但是进入青春期后,由于他们的神经系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他们的求知欲望开始变的强烈,他们开始喜欢对于他们以前所信赖的父母、书本、老师提出质疑和争论,追根问底,有时为了追求自己的个性常常对不同于书本和大人的想法加以坚持。由于他们的社会经验和文化程度的限制,他们相对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难以抓到事物的本质,观察和判断事物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如在一些未成年人眼里,敢于冒险就是勇敢的表现,所谓的哥们之间的义气就代表着美好的友谊,逞凶斗狠的男性才是男子汉的象征才会为人所尊重等等之类的。正是这种片面性和表面型的思维和认知,常常使得未成年人容易受人教唆从而进行犯罪活动。
2、情感方面
由于未成年人的性成熟,未成年会对周围的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相对敏感,情感发展不够稳定且具有波动性强烈的特点。未成年最先得到发展的是在于感性认识相联系的情绪方面,而在社会方面的情感发展趋势较缓慢的如道德感的产生,这是导致未成年情绪不稳定而且具有逆反心理的重要原因。如果从未成年的情感方面来分析,未成年的情感相对比较脆弱,他们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但是他们的情感表示是比较外露的,未成年人的内心世界是相对比较丰富而且比较脆弱。他们这种丰富的内心情感在外部特征的表现是:他们对人对事表示厌恶的话,通常未成年人在行为上的表现为对这种感情的疏远,这种对事物的好恶完全是个人的好恶来决定的。这种变现形式使得未成年人容易受人挑拨:例如一些社会分子对于一些学校中的差生,经常逃学的人对他们表示理解和关怀,对他们的价值观表示认同,很容易使的未成年人产生共鸣,从而引导未成年人走上歧途。
3、性格方向
未成年人的个性处于一种正在形成的过程中,趋于稳定。
未成年的自我意识显著增强,表现为未成年的自我意识在自我评价、自尊心、自信心、自制力等方面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显著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是在一系列的自我矛盾和不平衡感中得以发展的。在未成年的思想中,他们将自己的自尊心看得很重,他们十分在意别人对于自己的评价还有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印象,十分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同。伴随自我主张的增强,未成年期望得到更多的权利,希望得到与成年人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决策权。但是他们对于挫折的“抵抗力”十分低,害怕得到否定的评价,无法容忍侮辱性的言语。他们将自己的自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允许任何人对他们自尊的伤害,但是由于他们本身的认知能力有限,往往会被成年人看作是幼稚得到批评和指责,这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网络为什么会如此受到未成年的青睐。在这种得不到承认的情况下加上未成年的神经系统发展的不太健全,抑制能力没有完全发展,这会导致其中一些人格不太健全的未成年很可能因此作出冲动的过激反应。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雷某某,原系一名初二学生,其班主任王某因其
不守纪律点名批评他,并让其归还与雷某某父亲通话而产生的两元电话费,雷某某即与王某发生口角,随后王某对雷某某停课进行说服教育。由于王某不让其恢复上课,雷某某对班主任怀恨在心,并产生了杀死王某的念头。一天早晨,雷某某携刀窜至学校,对在讲台上讲课的王某连捅数刀,使王某失血过多死亡。
近年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有组织化、成人化、暴力化倾向日趋明显,有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的相关数据表明国内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问题分子依次为强迫31.67%,敌对25.00%、人际关系敏感23.33%。根据相关数据来分析未成年身心矛盾与犯罪的关系可以分作几个部分来探讨。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身心矛盾与犯罪):
1、生理发育成熟与心理断乳期延长之间的矛盾
未成年的青少年阶段是一个人生理发育成熟的时期(正如前面我们所论述的),在这个发展时期,未成年不仅在生理上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各种生理机能趋向于成熟。我国未成年存在生理遭受的现象但是资料显示心理发育并不同步,形成了所谓的心理断乳期。另一方面资料显示,由于社会变化加快,加上现代的网络以及电视发达使得未成年提前接触成人的社会,而在社会实践方面由于未成年的学习期限的增加,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的推迟,进入社会独立生活的准备起就相应延长,造成与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的认知盲区。这种生理发育提前和心理发展迟缓之间的反差加大,是的未成年在面对社会问题时难以应对,这种情况就很容易产生强烈的心里矛盾和冲突,当这些矛盾得不到缓解时,此时很容易引起未成年的犯罪行为,或者为未成年的犯罪行为埋下伏笔。
2、扭曲的价值观、人生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人看待事物的出发角度和基本态度,价值观、人生观会进一步影响你的言行。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正确的人生价值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然而未成年在青少年时期身体虽然发育完全,但是社会阅历较少,认识水平偏低,是非辨别能力较差,心理发育没有健全,不良环境以及一些社会人士的影响下,导致他们的人生价值观的扭曲,对事物产生错误的看法,容易产生反社会情绪,一些极端想法从而走上歧途。下面的案例便是最好的一个例子,犯罪嫌疑人刘子凯(男,17岁)原系一名卫校学生,其父母离异后母亲带着他改嫁,由于继父对他和他母亲态度粗暴,经常冷言冷语,对他缺乏必要的保护,使他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久而久之,他的内心积怨得不到宣泄,渐渐使他形成了孤僻、内向甚至偏激的性格,终于有一天,刘子凯在他继父的食物中投放了鼠药,致使其继父食后死亡。
3、情绪抑制不完善,易冲动
前面提到过未成年在脑的发展和神经的健全在这段时期内急速发展,这就产生了未成年对于一些刺激容易产生兴奋点,但是他们的兴奋抑制还没有健全,因此未成年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兴奋性高而强烈,兴奋和抑制之间的相互转化也比较快,这方在具体情况下就表现为未成年很容易在日常的人际交往和一些学业压力下,由于受到挫折的意向,容易造成他们的感情冲动,加之缺乏理智和控制力,导致激情爆发,容易造成激情犯罪。
4、容易接受心理暗示
由于未成年缺少接受锻炼与挫折,所以在意志力方面比较弱,难以抵挡诱惑以及一些不正确的价值观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在学习、生活中一旦遭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个性特征的相关研究 江琴 郑星有 龙岩学院学报 2010年2月 第一期
遇到较大的心理压力核打击,就会出现畏缩的心理情绪,而且与成人相比相对缺乏承认错误和改正错误的勇气。一些未成年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引导下,不择手段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和需求,对于周围人的感受采取漠视的心理状态。由于未成年受到辨别是非能力的限制,容易随波逐流,造成盲从从而犯罪的情况。在一些未成年犯罪团伙里这点表现的比较明显。也有的未成年人是直接被人唆使区进行犯罪行为的。
5、寻求刺激
由于未成年从十一二岁开始便开始身体发育,这就造成他们在这段时间内体现为精力旺盛,对于外界产生强烈的好奇心,而且随着他们身体的外形的变化舍得他们产生了成人的感觉,在心理上他们希望尽快进入成人的世界,寻求一种全新的自我准则扮演一个全新的社会角色,他们急于想知道在学校和家庭以外的成人社会。同时未成年的感情具有不稳定的特点,他们很容易悸动,喜欢凭着自己的感觉来他们自己不能有效和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及行为,如果此时外界力量没有对这个时期的未成年人及时加于引导,使得未成年的精力没有地方发泄。若加上没有对未成年的价值观加以引导,驱力过于强大,自我调控相对无力时,一旦思想上冲破道德和法制两个关卡,他们的犯罪动机就会形成恶化,进而转化为犯罪行为。
总而言之,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是一个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众多家庭幸福和整个民族兴旺的社会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由此可见,未成年人是犯罪的高发人群,他们容易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犯罪心理从而引发犯罪。分析未成年人身心矛盾与犯罪关系,进而找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措施,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杨发成,洪胜: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特点及预防打击处理面临的困惑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院学报 2006年2月 的18卷第一期
[2]刘婷婷: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3]农凯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探讨
[4]童海燕:析解未成年人犯罪
[5]唐贵平:析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几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