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申报所需材料及说明(天津)_天津工伤认定的程序
工伤医疗费申报所需材料及说明(天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天津工伤认定的程序”。
申报垫付工伤医疗费时应准备材料:
1、填写《天津市工伤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表》1份
2、填写《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交接(退单)表》2份,盖单位章。
3、诊断证明书复印件(A4纸)
4、门诊:门(急)诊费用收据、每次就医的门诊病历复印件(A4纸)、药品处方、清单和检查报告;
5、住院:住院收据、汇总明细、住院病历(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复印件(A4纸)。所有票据不用粘贴,按票据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整齐。不用报盘
注意事项:门急诊医疗费用清单另附或打印不全的请在医院打印全部清单后附在对应票据下方,门(急)诊检查需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特别是X光片和CT、核磁等检查)。2015年1月1日后的费用收据变更为:《天津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天津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只报送第一联:收据联,浅黄色。
《工伤医疗费申报所需材料及说明(天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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