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_远离违法犯罪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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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犯罪绝对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性质逐步恶化,犯罪类型复杂多变,犯罪方式不断更新升级。其犯罪案件表现出成人化、突发性、低龄化和手段更趋残忍的特点,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醒。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来看,既有社会根源,又有环境影响,还有其主观因素。对于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状况、新特点, 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 把握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本文在简要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原因 预防
0 引言
研究未成年违法犯罪, 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培养和教育好未成年一代, 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1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1.1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界定
未成年人犯罪是以主体的年龄特征为尺度规划出来的一种犯罪类型。从刑法学的角度来看,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违反刑事法律的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只有当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时才视为犯罪。在我们中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则把未成年人犯罪的范围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其目的不是为了定罪量刑、处罚未成年人,而是从不良行为抓起,预防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是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认知的。这样看来,刑法学上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是狭义的,而犯罪学上的概念则是广义的。
1.2 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绝对数呈上升趋势。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不论是沿海还是内地,不论是汉民族地区还是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都要占整个违法犯罪人数的一半以上,而且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惯犯、累犯增多,无业和辍学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性质逐步恶化。过去未成年人犯罪系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现在已发展到抢劫、敲诈勒索、强奸、轮奸妇女,而且实施的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其情节恶劣,胆大妄为,不计后果,严重犯罪的形势相当严峻。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现复杂性、多变性。绝大多数是普通刑事案件,即以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犯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为主要内容的犯罪案件。诸如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聚众斗殴、侮辱妇女、强奸、轮奸、伤害、杀人、走私、聚赌、贩毒吸毒等等。犯罪种类之多、侵害主体之广泛、犯罪手段之狡猾、犯罪后果之严重都是前所未有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不断更新升级。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逐渐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化,流动作案、结伙作案和利用科学技术作案剧增,日趋成人化、智能化,网络犯罪日益增多,有的形成了黑帮组织或犯罪集团。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多样化,除上述描述外,在专家学者的视野里还归纳了不少特性,诸如激情性、游乐性、攻击性、贪利性、疯狂性、团伙性、反复性、突发性、连续性、传导性等等。从未成年人犯罪活动规律来看,多是由不良行为发展到违法犯罪,从模仿发展到违法犯罪,由逃学、逃夜、离家出走发展到违法犯罪,从娇生惯养或被歧视、虐待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只有从现象到本质去研究、去掌握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才能遵循与驾驭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的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浅析
2.1 个人主观因
素
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错位是致使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人生观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看法,只有形成了高尚的人生观,才会对社会有所贡献。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金钱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谁拥有金钱谁就能更好地享受生活。这种表露在外的社会现象对未成年人腐蚀危害很大,“金钱万能”、“有钱就有一切”等拜金主义思想在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心目中至高无上。为了享受,为了得到钱,他们去偷、抢、骗以及出卖肉体,甚至杀人,可见“金钱万能”的思想对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腐蚀毒害之深。
2.2 家庭因素
从家庭教育看, 主要表现在: 一是单亲家庭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有很大一部分是单亲离异家庭, 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 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由于单亲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和教育, 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 误入歧途。二是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 教育方式不当, 有的对子女娇宠溺爱,听之任之,一味的以金钱物质加以刺激,久而久之孩子便养成了随心所欲的性格,追求奢侈生活,当家庭满足不了时,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因为孩子学习不好,或有劣迹,就使用简单粗暴来解决问题。更有家长对孩子放任自流,便使孩子有了和坏人接触的机会。三是父母不良行为的影响。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等不良行为, 给子女以不良暗示。由于孩子自身认知水平不高, 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 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3 学校因素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校教育工作的优劣,教师教育水平的高低,道德行为的好坏,都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从我们工作所接触的未成年人犯罪中不难看出, 在现有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在校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从中可以发现现有学校教育体制中存在较大的弊端,影响了对青少年的培养。
一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薄弱。主要表现为政治理论削弱,忽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放任自流,简单粗暴。二是少数教师不适应教师工作,教育方法不科学,对学习好,性格乖巧的学生明显表现出偏爱和关注,对那些成绩差的学生则讽刺挖苦,当众羞辱,歧视、孤立学生,向家长告状,对学生停课甚至体罚等,使学生失去了学习的上进心,伤害了其的自尊心,促使他们朝相反方向发展。三是教育制度上某些环节的缺陷。在当前,学校教育的好坏只是以升学率来体现,致使学校教育在德、智、体三方面不能兼顾,甚至一些学校形成了重文化知识传授,轻思想和品德教育的倾向,很少组织学生参加培养学生思想和社会责任感的课外活动,导致学生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中小学生中普遍存在着讲吃、讲穿、不愿劳动的现象,道德水准下降,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缺乏远大理想和信念,从而导致对各种不良思想、习惯影响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致使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和走上社会后,很容易成为社会消极因素的俘虏,最终走向违法犯罪。
2.4 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除了家庭、学校因素以外,社会因素也是导致闲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文化领域的多元发展,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得到解放,崇尚自我、追求自由、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等均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同时也在一定程
度上造成价值取向自我中心化、享乐至上、拜金主义和权力主义转移。同时,如由贫富差距而产生的不公平心理、高期望值与现实的落差而产生的失落感等,在成为社会发展的心理障碍的同时,也使成长中的一代人不可避免地接受了失衡心态的影响。对处于闲散状态又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影响最甚,由于缺乏外力的约束和控制,那些符合他们爱好、兴趣和习惯的不良社会因素很容易逐渐内化,成为他们心理中稳定的成分,使他们产生不良的需要、动机,错误的信念、理想和人生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加强对《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坚持教育保护、及时防治、综合治理等原则,更重要的是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帮助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建立起家庭、学校、社区、司法和社会“五道防线”,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家庭预防——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学校”,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因此,必须提高广大家长的觉悟和水平,做到以下几点:
(一)全面教育,防微杜渐。
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形成道德品质的基础,不能一味的宠爱甚至溺爱自己的子女,这样只能让子女没有自立,自强的意识。教育子女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培养子女的良好品德,培养子女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的良好习惯。正如家庭格言中的名人吴玉章所说过的那样:“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我以为最主要的应该是爱和严相结合。在生活上既要给予子女适当的父母之爱,在政治上又要严格要求他们,特别是要舍得让他们到艰苦的环境中去锻炼,在风雨中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爱。”当子女出现一些小问题的时候,譬如任性,不能看成是小事,放任自流,不加教育。家长应主动多与老师交流和沟通,使学校和家庭教育相结合,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都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当发现子女犯错误时,一定要及时抓紧教育,决不能放松,更不能迁就。所以,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问题要从小抓起,抓早、抓好。
(二)正确引导,耐心教育。
“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个作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优秀,所以教育方式有对的也有片面的。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子女正处于成长期,可塑性很大,所以讲究教育方法是很重要的。首先,家长应考虑如何和子女培养良好的感情,做到既不溺爱子女,又对子女十分爱护和关心,对他们的正当、合理的要求尽量给予照顾,使子女真正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父母的疼爱,子女对父母也就有较大的信任,并怀有深厚的感情。当子女出现错误时,父母在教育中耐心教育,使子女深有感悟,而千万不能用粗暴的方法来处理。这样,不但有助解决子女的问题,而且也会增长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其次,要教育好子女就要了解子女,掌握他们的心理特点,分析他们的问题所在,对他们出现的不良倾向和问题,要循循善诱,积极制止,耐心说服。要根据子女的年龄和环境进行针对性教育,应该保持冷静的头脑,客观的态度,切不可感情冲动,更不可采取“棍棒加手脚”的封建教育方法,这样容易伤害子女的自尊心,使子女与父母之间造成感情隔膜和离异心理,甚至使子女离家出走,流浪社会,一旦被坏人引诱,很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教育手段。
在家庭中,父母的言行对子女的影响很大,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既要言教,更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和教育子女。家长的道德行为对子女起到最实际的示范教育作用,家风不正的家庭以及父母有违法犯罪的家庭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父母在家庭中的一言一行对子女教育非常关键,如果父母言行一致,说得好,做得好,就会得到子女的尊敬,教育的效果也就好;如果父母表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不但没有好的效果,反
而会产生更坏的效果,致使得不到儿女的信任。所以父母的言行举止是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的基础。
(2)学校预防——学校是教育未成年人的主要场所,其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青年。学校要在抓好智育的同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品德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方面,学校要加强正确的品德教育引导,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正面关注,关心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变化和需要,使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以及树立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学校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未成年人教育运行机制,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还可以建立必要的道德行为档案,对行为表现良好的未成年人给予奖励,在升学、择业等方面予以优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未成年人则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惩处。通过种种措施使广大未成年人在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方而趋向统一,逐步养成文明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一是开设一些专门的心理教育课程,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乐观的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二是对特殊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比如说,离异家庭、暴力型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往往更为突出。作为学校有责任更多关注来自于这些家庭的学生,使孩子因为家庭结构不稳定受到的伤害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补。三是开展有效的心理咨询活动。心理咨询是主体借助客体的力量来调解自己心理的方法。这种途径,使得问题学生在遇到困难时,能够通过与辅导老师交谈或书面的方式咨询心理问题。通过老师指导他们对心理进行自我调解的技巧和方法,并运用主客体之间心理交往规律调节心理活动,达到使学生觉悟、减轻压力,身心获得有益休整的目的。
(三)加强法制教育建设
一是建立完备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就开始接受系统的法制教育,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计划和大纲,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等方面加以明确。二是调整教学指导思想,多渠道地普及法律常识,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如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努力普及法律常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提高未成年在校生防范不良行为侵害的能力和守法的自律能力。同时,学校要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是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改进教学方法。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当前要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法律素质,增加法学基础理论,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同时,学校要改进教学方法,使教育形式半富多采、生动活泼,体现出新颖性、直观性、参与性、系统性,从而真正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效益。
(四)建立学校家庭沟通制度
学校可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为家长提供学习机会,让他们懂得孩子的健康成长,绝不以缺少家长的关心、爱护、启发、引导;管理教育孩子,既是家长的义务,更是学校的责任;所以,建立学校和家庭相结合制度有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3)社区预防——社区帮教,有利于引导青少年走上正确的道路
(一)完善社区文化设施乡镇、街道居(街)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社区内各种文化、教育场所和设施,组织引导青少年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利用晚上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在社区(居委会)对家长进行教育和培训。根据孩子的生理、心理的成长规律,传授如何进行道德教育、情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科学教子经验。
(4)司法预防——明确司法机关职责,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司法机关的工作不仅是发挥专政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要预防和减少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机关应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充分深入到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利用法制宣传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犯,应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对他们做好犯罪的矫正工作,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教育、感化的作用、利用挽救方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序渐进的把他们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新人。
现今,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虽然有了一些法律规定和政策,但还不够完善和系统。距离当前司法实际的迫切需要与当前许多国家的立法比较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司法行政部门要对易于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侵财、伤害类犯罪严密控制和严厉打击,遏制其诱发力,特别要严厉打击那些教唆、怂恿、挟迫未成人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审判机关应尽快建立少年法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
(5)社会预防——高度重视,全社会都要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关注他们所处的社会大环境的状况,分析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趋利避害,加强教育。
(一)全社会要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党的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为青少年树立学习榜样。
(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电视、电影、文艺作品,用优质的作品引导青少年。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通盘考虑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和法制纪律教育。要创造条件丰富未成年人的课外业余生活,多创办青少年宫或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未成年人课外业余活动的乐园。要净化环境,铲除污染源,坚决取缔违规的文化娱乐场所,严禁黄赌毒的危害。
结语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了行之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应互相配合,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及学习环境,让他们在阳光的沐浴下健康成长。让我们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积极行动起来,关心身边的每一个未成年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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