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使用指南_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医疗保险使用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医疗保险使用指南 医疗保险使用指南 使用公司已为每位正式员工办理了医疗保险,为方便大家有效使用,现将医疗保险相关事宜 做出指引如下: 1.医疗保险办理 医疗保险办理 医疗保险 1.1 新参统办理 新参统人员医疗保险是指第一次在北京市 北京市参加医疗保险者。办理时您需要向人力资 北京市 源部提供您本人身份证号码及一张 1 寸照片。办理完成后,人力资源部经办人会将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蓝本)及医疗保险存折(北京银行存折)发放到 您手中。1.2 调入办理 如果您曾在北京市参加过医疗保险,到公司后则为调入办理。您原工作单位在您离 职后应为您做减员办理,在您成为麒麟游戏正式员工后,公司方可为您办理调入。您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即可。办理完成后,您只需将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发给您 的新医疗保险贴纸和条码覆盖到原手册的相应位置,即可继续使用原有医疗保险手 册。1.3 请注意: 请注意: 1.3.1 只要您没有在北京市参加过医疗保险,到公司后办理时均为新参统办理。只要您没有在北京市参加过医疗保险,到公司后办理时均为新参统办理 办理。1.3.2.调入办理时,如果您原工作单位未给您办妥相应的减员手续,公司则无法为您 调入办理时,如果您原工作单位未给您办妥相应的减员手续,调入办理时 工作单位未给您办妥相应的减员手续 办理相应的调入手续;出现此情况后,人力资源部经办人会及时通知您,办理相应的调入手续;出现此情况后,人力资源部经办人会及时通知您,请您 经办人会及时通知您 尽快和原工作单位联系解决,否则会影响您的医疗保险缴费和使用。尽快和原工作单位联系解决,否则会影响您的医疗保险缴费和使用。和原工作单位联系解决2.医疗保险存折 医疗保险存折 医疗保险 2.1 医疗保险存折资金 医疗保险存折资金为个人账户,其中职工按 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 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照下列标准划入个人帐户:(1)不满 35 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 0.8%划入个人帐户;(2)35 周岁以上不满 45 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 1%划入个人帐户;(3)45 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 2%划入个人帐户;2.2 医疗保险存折使用 医疗保险存折中的现金可以直接提取,由个人支配使用,以弥补您所支付的在医疗 保险报销起付线下的医药费用。2.3 修改存折密码 医疗保险存折初始密码为六个 0,收到存折后,请您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疗保 六个 险存折到任何一家北京银行柜台处修改存折密码,以

保证存折安全。北京银行柜台处 北京银行柜台 2.4 医疗保险存折明细补打 您可以到任何一家北京银行柜台处或者自动柜员机补打您的存折明细,以知晓您个 人账户余额及每月明细。2.5 医疗保险手册、存折丢失 2.5.1 医疗保险手册丢失后,请您尽快和人力资源部经办人联系,说明您在本年度内 是否发生医疗保险费用,并提供您的 18 位身份证号码和一张 1 寸彩照。人力 资源部会按照社保中心要求尽快为您补办好医疗保险手册。2.5.2 医疗保险存折丢失后,您可以随时携带您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手册,到任何 一家北京银行柜台处进行挂失和补办。当日办理当日生效。为保证财产安全,北京银行柜台处 北京银行柜台处 请您在存折丢失后尽快办理。3.选择医院 选择医院 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 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四 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 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请注意: 注意:(1)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 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 保险手册》直接就医。(2)2009 年度的 19 家 A 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 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 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 大学首钢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 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北京市健宫医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医院。(3)请参保人员慎重选择定点医院,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 更。4.医疗保险就医 医疗保险就医 医疗保险 4.1 门、急诊就医 4.1.1 门、急诊应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去北京市 A 类医院、定点专科及 定点中医医院就医; 4.1.2.急诊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4.1.3.就医时出示蓝色《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 4.1.4 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 4.1.5 患者与医院现金结算医疗费用; 4.1.6 急诊收据应加盖急诊章。4.2 住院就医 4.2.1.应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去北京市 A 类医院、定点专科及定点中医 医院就医; 4.2.2 参保人员患急症时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4.2.3 就医

时出示蓝色《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2.4 住院前按医院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预付金; 4.2.5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市内转诊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 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核 准盖章后方可转诊。5.医疗保险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 医疗保险 5.1 门、急诊报销 5.1.1 在职人员一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 1800 元以上的部分(含个人帐 累计超过 户)在医院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为 50%。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年度最高支 付 2 万元。5.1.2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未收住院的医疗费用,属门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对 待。5.1.3 当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1800 元)需要报销时,请将您的医疗 当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需要报销时 请将您的医疗 报销时,保险手册和按照顺序整理好的处方、收据及医院提供的门诊收费明细单提交给 保险手册和按照顺序整理好的处方、收据及医院提供的门诊收费明细单提交给 手册和按照顺序整理好的处方 人力资源部,由经办人进行申报。报销的钱款会打到您的工资卡中。人力资源部,由经办人进行申报。报销的钱款会打到您的工资卡中。人力资源 部会按照社保中心的尽快为您办妥报销手续。按照社保中心的尽快为您办妥报销手续。社保中心的尽快为您办妥报销手续 5.1.4 请妥善保存好每次就医时的处方、收据及医院提供的门诊收费明细单,不要损 请妥善保存好每次就医时的处方、收据及医院提供的门诊收费明细单,不要损 好每次就医时的处方 坏、遗失,以便累计后报销使用。遗失,以便累计后报销使用。5.2 住院报销 5.2.1 报销范围(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 7 日内的医疗费用;(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用。5.2.2 住院起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为 1300 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均 为 650 元。5.2.3 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期【注:住院治疗不超过 90 天,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期,按实际 注 天数结算医疗费;超过 90 天,以 90 天为一个结算期,90 天以后为另一个结算期。患三种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人员 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 360 天为一个结算期,包括在此期间治疗 特殊病的门诊、住院费用和治疗其他疾病发生的住院费用】 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 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1)起付标准至 3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85%,职工支付 15%;(2)超过 3 万元至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0%,职工支付 10%;(3)超过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5%,职工支付 5%。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1)起付标准至 3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87%,职工支付 13%;(2)超过 3 万元至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2%,职工支付 8%;(3)超过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7%,职工支付 3%。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1)(起付标准至 3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0%,职工支付 10%;(2)超过 3 万元至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5%,职工支付 5%;(3)超过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7%,职工支付 3%。目前,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 7 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费用及治 疗三种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 诊费用,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 70%,个人支付 30%,但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 高数额为 10 万元。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院前 7 日的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 费用累计结算。5.2.4 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 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医疗保险中心结算。医疗保险中心结算。中心结算6.特殊病就医、报销 特殊病就医、特殊病就医 6.1 特殊病的范围(1)患恶性肿瘤需要进行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的;(2)进行肾透析的;(3)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治疗的。6.2 特殊病报销办法视同住院,结算周期为 360 天(自首次就医之日起计算)。6.3 特殊病就医须知 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病的定点医院,特殊病的审批程序如下:(1)可在个人选择定点医院中认定一家,也可在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认定一家;(2)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中“个人申请”栏,应写明申请原因;(3)由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中“确 诊医院诊断证明”栏,应填写主要病情及疾病诊断,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加盖公 章;(4)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中“单位意 见”栏并盖章于每月 1-20 日持《医疗保险手册》及《审批表》到区医疗保险中心 审批;(5)《审批表》

医疗保险中心、医院、个人各留存一份。6.4 特殊病必须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时方可按特殊病对待,在本人选定的 其他定点医院就医按普通门诊报销。6.5 参保人员患有三种特殊病在治疗周期内,因病情需要,在特殊病指定定点医院住院 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不另收起付线。6.6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特殊病指定定点医院以外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中途转 院除外)按新住院对待,另收起付线。6.7 患者与就医医院直接结算应由自已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7.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7.1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7.2 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7.3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7.4 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7.5 酗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7.6 外地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治疗; 7.7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应当个人自付的(例如:美容、矫型等)。8.参考网站: 参考网站: 参考网站 北京劳动保障网:http:///default.htm 海淀区劳动社会保障网:http:///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 http:///LDJAPP/search/ddyy/ddyy_01_outline.jsp 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查询网址: http:///LDJAPP/search/ddyy/ddyy_02_outline.jsp请大家珍爱生命,关爱健康,生病及时就医,请大家珍爱生命,关爱健康,生病及时就医,保持健康体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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