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记”考核办法_第一书记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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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党支部“第一书记”到村任职管理
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联建党支部“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的管理,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第一书记”的工作实绩,根据县委《关于下派“第一书记”深入推进“双包双促”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主要是“双包双促”县直包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非中共党员的,由县直部门党支部书记担任。任期一般为三年,任职期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深入推进“双包双促”活动扶贫攻坚行动(1)科学制定规划。紧密结合包扶村实际情况,在深入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制定或完善合村情、行得通、易操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建设美丽乡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后进村集整顿等,主动争取资金,积极实施项目,抓好农村水、电、路、视、讯等基础设施,抓好村级活动场所和文化卫生等公益设施建设,全力促进包扶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3)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完善村级发展思路,壮大培育主导产业,拓展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村域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组织,盘活集体资产,加快土地流转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积累。
二、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建强一个村级班子。积极创建”五个好”服务型党组织,帮助解决村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村党组织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引领村上发展能力;建设团结协作、务实肯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两委”班子。
(2)培育一支骨干队伍.注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有序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育一支充满活力、成熟稳定、服务群众的村级干部队伍。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和产业带头人。
(3)完善一套工作机制。完善班子建设、民主议事、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推进村“两委”班子运转规范化、工作决策科学化、村务管理民主化、财务管理公开化“四化”管理。(4)形成一股良好风气。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激发群众加快发展、增收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抓好教育引导群众工作,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提高群众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5)构建一方社会和谐。创建和谐管理,抓好计生、信访、安全、维稳等工作,加强村级综治阵地建设,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防控体系,确保村风文明、社会和谐、大局稳定。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四条 工作记实制度。“第一书记”要坚持驻村开展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培训等活动,为村上建设出谋划策,争取项目和资金。如实填写《商南县联建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考核记实手册》,由村党支部、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签署评价意见,作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教育培训制度。推行网格化教育培训模式,县镇采取互动交流、专家点评授课、参观培训等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履职本领。县级及县级以上参观培训活动,优先安排“第一书记”参加。第六条 目标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后,要在深入调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征求村“两委”班子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驻村三年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承诺帮扶实施事项要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报镇党委备案。“第一书记”每季度至少要驻村3到4天,每半年向县委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 联席会议制度。包镇县级领导牵头,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各镇党委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逐一商讨解决。“第一书记”不定期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代表联席会议,征集意见建议,建立台账,挂牌消号,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第八条 观摩评比制度。县上不定期组织开展实地观摩活动,现场点评,座谈交流。各镇党委适时组织开展镇内观摩,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第四章 考核考评
第九条 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实行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科学评判“第一书记”驻村实绩,严格兑现奖惩,激发“第一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第十条 考核内容
1、“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以县“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为主。
2、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五个好”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后进村集中整顿、“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开展、发展党员和后备干部培养、“三会一课”、廉洁自律等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考核方法
1、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情况作为任期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优秀格次一般不超过全县“第一书记”总数10%。
2、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县扶贫局、县委农工部等部门配合,成立专门考核组,对第十条规定的考核内容,同步进行考核。其中,“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占60%,以县“双包双促”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结果为主;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占30%、群众民主测评占10%,以县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为主。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优先推荐参加中省市县评优树模活动,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或任期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优先提拔使用。
2、“第一书记”考核结果与其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其所驻村主要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3、对日常工作不负责任、成效不突出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统揽全局能力差、驻村干部敷衍塞责、工作责任心不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在“两委”班子及群众中评价差的,确定为较差格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公开问政问效问责。对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免去“第一书记”职务,并调离原单位,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4、计划生育、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居本镇、全县后列、受到通报批评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直接确定为较差格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考核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