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之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管理手册_物业管理保安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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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之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管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美加·之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达到“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保安管理总要求,不断加强保安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广州美加·之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保安主管、保安班长保安队员。
第三条
保安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各管理中心对贯彻执行本手册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四条 公司物业管理部定期检查本手册在各管理中心(处)的落实情况,本手册作为对各管理中心的月度考核标准之一。第二章 入职
第五条
参照公司管理规定。第三章 离职
第六条
参照公司管理规定。第四章 队容风纪
第七条着装
1、保安员上岗值勤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全套着装,佩戴精神带、臂章、肩章、帽徽,系领带、佩带胸卡。
2、保安员值勤时,应当戴保安帽。戴大檐帽时,保安员帽檐前缘与眉同高。
3、保安服应当保持整洁,衣钮齐全扣紧,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护卫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衣扣。着长袖衬衣(或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保安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并系配发的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外衣领。
4、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着黑色皮鞋。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合着拖鞋、赤脚。
5、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着工作服。
6、参加大型活动执勤时,除按正常要求穿戴外,还应扎外腰带、戴白手套、戴袖标。
7、每年5月1日、10月1日为冬、夏装换装时间,特殊情况由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8、保安员因私外出,应着便装。
9、保安服及配套帽徽、肩章和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他人。保安员离职时,服装、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第八条 仪容
1、保安员头发应当整洁。男保安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女保安员不得披头散发。保安员不得染发。
2、保安员不得纹身。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女保安员着工作服时,不得化浓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围巾。
3、保安员着工作服时,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公司统一制发的胸卡,不得佩带其他徽章。
第九条 举止
1、保安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2、保安员参加例会、培训、汇操等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3、保安员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各类迷信、传销等非法活动。
4、保安员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第十条 队容风纪检查
1、队容风纪是保安部和保安员的仪表和风貌,是保安队伍作风纪律和战斗力的表现。在经常进行队容风纪教育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检查制度。保安主管进行保安员月度考核时必须进行一次队容风纪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并讲评。
2、管理中心不定时对护卫队的队容风纪进行检查,每年进行汇操时队容风纪作为一项评比内容。
3、对违反队容风纪的队员,应当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管理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书面检查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采取立即停职反省的措施。
第五章 作息
第十一条时间分配
在工作日内,保安员在保持八小时工作以外,还应至少保证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并按规定参加保安部组织的日常训练、培训活动。
第十二条 值班安排表
保安主管按照本手册的规定,依据各管理中心保安岗位的不同特点和人员编制情况制定。
第十三条 休息时间管理
保安员在非上班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有电视机的宿舍由队长制定电视开放时间,上晚班的队员必须保证在上班前有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上白班的队员在夜间必须保证8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四条 训练、培训安排
保安部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保证每周1-2次训练、培训时间,并制订每月培训、训练计划表,该表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五条
保安部例会
保安部例会由保安主管主持召开,每周一次,按月度计划执行。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工作,并安排下周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必须签到,并做好记录,会议记录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七章 请销假
第十六条 保安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值班和训练(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第十七条请假一日以内的,由保安主管批准,保安主管由管理中心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请假一日以上的,由保安主管上报管理中心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 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具体比例以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不影响应急事件处理为原则由保安主管决定。
第二十条 保安员请假外出时,由保安班长负责登记,并交代注意事项;归队后,请假人必须向保安主管销假。
第二十一条 在治安环境较为复杂的地区,保安员外出尽量安排二人以上同行,并应指定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请假超过一天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请假人应事先与其他队员协商好顶班事项,并报给保安班长,由保安主管核实后报管理中心经理批假。
第二十三条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二十四条 管理中心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召回请假人员时,请假人员应无条件返回管理中心,并立即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无故不返回者,按旷工予以追究。第八章 内务设置
第二十五条 保安部内务设置(主要指值班室、宿舍内务)应当利于工作,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六条 值班室、宿舍内只准张贴(悬挂)公司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二十七条 值班室内务
1、值班桌面必须保持干净、整齐,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值班桌抽屉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3、文件柜内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4、值班室内地面、窗户、门等必须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迹,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彻底清洁值班室卫生。第二十八条 宿舍内务
1、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2、床铺上被子、枕头和床铺下鞋子摆放统一、整齐。床铺下需要摆放其他物品的,也应按照整齐划一的标准,分类统一摆放。零散物品应统一放置到整理盒内,分类摆放整齐。
3、床头柜、衣柜、书桌等物品统一标准,摆放整齐。
4、墙体、窗户保持干净、无污迹。
5、建立宿舍每日卫生值班制度。保安主管应安排宿舍内成员轮流值班,将每日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并设立值班记录。
第二十九条 各管理中心(处)应将值班室内务和宿舍内务检查列入保安(护卫)员的月度考核。
第九章 查岗
第三十条
保安主管每月应安排不少于4次的查岗(主要以夜班为主,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具体由保安主管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值班人员在位情况;
2、值班人员遵守岗位纪律情况;
3、值班装备使用情况;
4、各岗位间的通讯联络是否通畅;
5、区内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
6、其他有必要的检查内容。
第三十一条 设立查岗记录本,保安主管查岗后均应详细记录(包括查岗日期/时间、岗位名称、当班人员姓名/精神面貌/岗位纪律遵守情况、宿舍人员在位情况等)。到宿舍检查时,检查人员动作应轻,注意避免影响队员的正常睡眠。
第三十二条 对查岗中发现的问题,保安主管应立即组织整改,事后应有事件分析和相应的预防措施记录,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三十三条 遇有以下情况时,保安部根据管理中心安排应适当增加夜班查岗次数:
1、新接楼盘进驻初期;
2、保安队伍出现不稳定情况时;
3、当班人员上班前未有足够睡眠时间时;
4、其他有必要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保安主管每周应对保安在夜间(每日0:00-5:00)的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设立保安查岗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查岗情况。第十章 交接班
第三十五条 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未提前赶到岗位的接班人员,按迟到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交接班内容如下:
1、值班装备完好情况(交装备);
2、值班室内物品完成情况(交物品);
3、上一班值班注意事项(交情况);
4、值班室卫生(交卫生)。
第三十七条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主管汇报,主管应立即给予明确指示,当场不能确定的情况,应做好详细书面记录,并及时跟进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交接班应由班长长或指定负责人带队,有2个以上(含2个)岗位的接班队员应列队接班。程序如下:
1、接班人员列队到值班室前,立定。
2、岗位接班人出列,与交班人互相敬礼,然后按照以上要求交接班。
3、交接班完毕后,交班人入列。
4、由班长或负责人带领队列到下一个岗位按以上程序继续交接。
5、交接班完毕,由队长或负责人带回。第三十九条 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而交班人员自行离岗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以外,交接班人员均应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十一章 应急演练
第四十条 各管理中心(处)必须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结合管理中心(处)的特点,经常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教育,增强保安(护卫)员的应急观念,建立正规的应急准备秩序,保持良好的应急准备状态。
第四十一条 管理中心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演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具体内容按应急处理预案实施):
1、治安事件应急演练;
2、消防事件应急演练;
3、突发性停电、停水等应急演练;
4、煤气泄漏事件应急演练;
5、紧急疏散应急演练;
6、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7、紧急集合演练;
8、水浸紧急处理演练;
9、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演练;
10、医疗紧急救助演练。
第四十二条 为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保安部能够及时反应,保安部每季度的紧急集合演练不得少于1次,紧急集合方案通常规定下列事项:
1、紧急集合场的位置;
2、紧急集合信号和通知的方法;
3、全体队员到达集合场的时限;
4、着装要求和携带的装备;
5、到场后的服装、装备、时限检查;
6、到场后的应急演练内容;
7、事后讲评,并形成书面小结,分析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十三条 各类应急演练应列入各管理中心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每次演练需另行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演练有序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十四条 管理中心定期对保安部的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二章 日常培训
第四十五条 为确保保安队员的综合素质达到岗位工作要求,应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培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但每周培训不得少于2次(含单个班组培训),每次不得少于1个小时。每次培训均应有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六条 各管理中心应制订保安员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通常包括:
1、队列训练;
2、小区基本情况培训;
3、业务技能培训;
4、组织纪律、法律知识教育;
5、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
6、车辆指挥手势培训;
7、公司形势、治安形势教育;
8、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9、队员感兴趣的其他科学文化知识培训;第四十七条 小区基本情况、公司动态、法规教育、消防知识、突发事件处理等教育、队列训练、交通指挥、消防演练等培训原则上由保安主管实施,必要时也可由管理中心其他具备专业知识的人组织或由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保安部的日常培训实施情况,作为保安月度考核内容之一。第十三章 考核
第四十九条 考核内容
1、按照“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管理总要求,根据本手册的规定进行考核。
2、必考内容
(1)队容风纪;(2)队列,包括: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齐步走、敬礼、脱帽、戴帽;(3)消防:抛水带、手提式灭火器使用;(4)交通指挥;(5)各类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
3、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增加考核项目。
第五十条 考核方法
通过平时检查和月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位保安员进行检查评比,采取扣/加分的办法实施,满分100分,具体方法如下:
1、平时检查
每月由保安主管不定时(保持每周2-3次的频率)对保安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车辆/人员出入记录登记情况、车辆人员来访规范服务情况、巡检记录登记情况、夜间在位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按照《保安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的条款,每发现一次问题,填写《护卫员考核奖/扣登记表》,记录发生事件,进行奖/扣分,月底汇总。
2、月底评比
每月30日左右由保安主管组织对全体护卫员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及基本队列动作进行集中考核(项目经理参加),业务知识通过书面测试的形式进行,队列考核由各保安部参照《护卫员月度队列考核评比表》的项目逐项进行打分评比。
3、考核汇总
每月1至3日,保安部将上月的平时考核成绩和月底集中考核成绩进行汇总打分。具体标准如下:99分以上为优秀、90-98分为合格、85-89分不合格、85分以下为差。
4、加分 如保安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得到业户书面表扬、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等符合《护卫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中规定的加分细则的,可按规定予以加分。
第五十一条 考核实施与考核结果
1、考核由项目经理或保安主管组织实施,管理中心其他员工均有监督权。
2、每月考核不合格的保安员,须进行书面检讨,并根据当月考核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3、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为差的保安员,须进行公开检讨、停岗直至除名处理。
4、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考核工资部分)挂钩,按1分10元奖/扣考核工资,奖分不设最高限额,扣分直至考核工资扣完为止。
5、每月考核结果需进行存档,作为护卫员晋升、离职等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保安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略)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手册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