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_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申请
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申请”。
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申请人应提交资料目录
一、申办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需提交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质条件:医疗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1、身份证或户口薄
2、工作简历
3、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
4、相关单位证明材料(①个体:a、社会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b、下岗人员:下岗证,c、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d、辞职人员:卫生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材料;②社会团体:a、社会团体证明材料,b、社会团体设置医疗机构的文件及任命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文件)
(三)设置协议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选址报告
(六)资信证明
(七)建筑设计平面图
(八)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或经营场所证明(见格式文本)
(九)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需资料
(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三)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四)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五)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七)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消毒、供应室的卫生监督检测、验收合格报告
(九)放射科(X光室)的卫生监督检测、验收合格报告、放射诊疗许可证
(十)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或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
(十一)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
(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根据卫生部第38号令《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