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_公积金住房借款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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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贷款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贷款业务。上午 8:30至11:30(驻银行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时间为上午 9:00)下午 13:30至17:00 夏季 14:30至17:00

提取地址查询:职工可通过本站点击快速查询键后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的地址、电话。申请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2、借款人购买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存量住房(二手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规定的办理贷款日期前申请贷款,如无规定日期的,应在合同鉴证后1个月内申请贷款,超出1个月的,应说明情况,由分中心、管理部决定是否受理,超出6个月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在交易完成并取得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1个月内申请贷款,超出1个月的,应说明情况,由分中心、管理部决定是否受理,超出6个月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3、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并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由于单位欠缴导致住房公积金中断的,补缴后即可申请贷款;封存后再启封或在新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中断的,视同新开户职工,应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由异地转入的借款人,其在转出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与在本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要由现单位出具证明,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已签订正式的制式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经过房产交易部门鉴证;

6、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7、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不能申请贷款情形

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1、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的;

3、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

4、未经批准缴存比例低于单位、个人各5%的;

5、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达到3个月的;

6、按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注:最低工资标准,由唐山市有关部门定期公布,中心根据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缴存基数);

7、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的存量住房;

8、借款人与共有人不是夫妻关系或不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共有人是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

9、借款人或配偶个人信用不符合中心规定的;

10、恶意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1、存量房(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的;

1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13、中心认定的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况。商品房贷款

职工办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3、首付不动产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5、住房公积金卡;

6、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7、在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填写制式证明,提供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工资证明;

8、月收入明显超出正常工资水平的,需提供工资明细或完税证明。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罚息指南 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并公布,并可根据我市住房价格水平、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和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目前单、双职工最高限额均为60万元。

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购房产价值及还贷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不能超出最高限额。借款人的还贷能力根据其工资收入确定,每月还款额不超出收入的50%,且保证供养人口每人每月至少500元的生活费用,借款人工资收入采用倒推法确定,方法如下:

月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月还款额≤月收入÷2 生活费用=供养人口数量*500

说明:夫妻双方中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方或住房公积金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的在核定贷款额度时月收入不计入;借款人有未结清商业银行贷款的,核算月还款额时,需将未结清贷款的月还款额与本次贷款月还款额一并核定;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借款人购房价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以第一借款人核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下一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前受理的贷款,在利率调整后发放,执行调整后利率。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式为: 每月等额还本付息额 P:贷款本金 R:月利率

N:还款期数(其中:还款期数=贷款年限×12)罚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对逾期贷款计收罚息。扣罚公式:每期罚息=欠款金额×逾期天数×{该笔贷款的当前年利率×罚息倍数(当前为1.3倍)÷360} 共同还款

单身职工,如果其父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做为共同还款人。在贷款还清前,共同还款人不能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婚姻状况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婚姻状况与签订购房合同时不符的,按如下方法办理:

1、签订购房合同时单身,申请贷款时已婚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还款人,不得作为共有人,要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并留存双方材料,配偶信用状况可不用考虑;

2、签订购房合同时已婚,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离婚或丧偶的,要将共有人在购房合同中撤消,并经房产交易部门重新鉴证合同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内约定

婚内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办理住房公积贷款的,按如下方法办理:

婚内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还款人,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和放弃产权的声明,并留存双方材料,双方信用状况均需审核。提前还贷

(下午办理此项业务需16:00点前提出申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借款人还贷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必须以万元为单位进行偿还。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书原件;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内容 发布时间:2015-8-4 1.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40万元,调整到最高60万元。

2.放宽贷款使用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3)调整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3.扩大贷款使用范围

(1)开展异地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开展父母为子女购房贷款业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身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可为本辖区内也可为异地房产,但必须以本地区房产做抵押。

(3)开展装修贷款业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装修贷款,但必须以房产做抵押,拟装修的房屋为两年之内的新购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最长贷款年限为10年。

(4)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的,可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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