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投标文件_食品药品试剂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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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招投标及合同阶段造价咨询管理要点、步骤及程序
按照新建检验检测技术中心的建设程序,造价咨询公司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招投标、市场询价及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
4.1本阶段造价咨询关注的要点 :
(1)对项目分项工程的发包模式、招投标计划、合同模式、总分包界面、合同条款及计价方式等向委托方提供可选择方案;
(2)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和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协助完成财政评审工作;
(3)协助委托方审查施工、监理、设备、甲供材料等招标文件,针对专用条款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提供咨询服务,针对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对于采用计价依据、费用记取等影响工程造价问题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及建议;(4)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及相关计价依据、市场价格等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对投标报价进行基础性数据的分析和整理工作;
(5)协助委托方审核合同有关支付、价款调整及结算等造价方面的条款;审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及建议;同时配合委托方做好工程类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评审准备工作;
(6)审查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程序执行情况;积极协助委托方进行市场询价、认质认价的手续完备情况以及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是否按合同要求执行;
(7)在本阶段,配合委托方重点关注工程前期已完工程的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造价控制等过程的合法、合规和合理性。
4.2招标文件管理工作步骤和程序
委托方委托招投标公司编制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文件初稿--------安排造价咨询人员参与审核有关工程计价方面条款-------咨询公司反馈审核意见-------提交委托方招标小组讨论-------修订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文件(或不做修改)------参与招标文件会签----------确定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文件
4.3工程量清单管理工作步骤和程序
委托方提供图纸及工程、设备、材料等的招标文件--------安排造价咨询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咨询公司反馈编制过程中的问题-------提交委托方招标小组讨论-------修订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文件(或不做修改)------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提交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配合财政评审工作-------配合招标单位完成清标报告
4.4合同管理工作步骤和程序
委托方提供投标文件、合同初稿等文件--------安排造价咨询人员协助检查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审核经济合同主体是否合法等-------咨询公司反馈合同中合同有关支付、价款调整及结算等造价方面的条款的问题-------提交委托方招标小组讨论-------修订工程、设备、材料的合同条款或完善-----------参与合同谈判-------配合财政评审工作
5.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造价咨询管理要点、步骤及程序
按照新建检验检测技术中心的总体建设目标和工期计划,造价咨询公司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参与工程分期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材料、设备价格询价确定招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洽商审核鉴证等工作。5.1工程分期进度付款控制要点
经监理审核后的月、季、年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设备、材料购买计划和到货数量,由委托方交咨询单位复核。
对分期进行的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的项目,咨询单位可以在每次审计前出具《工程项目造价审定咨询意见书》,告知核减(增)金额及审定金额。在最后一次审计前出具《建设项目结算结果复核汇总表》,告知总共核减(增)金额及审定金额,在委托方的组织下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密切注意施工阶段建筑成本变化情况, 以及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的工程会议。
5.2工程变更审核工作要点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制定中明确工程变更的限定条件、范围和内容,避免和减少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设计变更提供初步的费用增减测算,作为设计变更造价控制的依据和参考,如需要提交财政评审作为依据。同时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洽商变更应增减的金额,对洽商资料梳理和审核。协助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评估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对委托方有关设计变更、洽商等有关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
5.3材料价格的确认工作要点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制定中明确工程材料的供应方式、范围及价格认定条件的基础上,协助委托方对施过程中的材料情况实施监督、鉴证和抽样,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协助委托方制定材料价格认定程序及相关制度。
按照合同约定条款,配合委托方对材料的考察、询价、定价提出建议或询价报告,内容涉及主体工程中的钢筋、混凝土、地材,装修阶段中对主要的大宗装修材料的市场调查询价,景观园林工程中苗木、铺装材料等考察、询价等工作。
5.4工程分期进度付款管理工作步骤和程序
项目承包单位提交月度或阶段性进度款支付申请及资料--------监理公司对进度情况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咨询公司现场审计组审核月度或阶段性进度款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反馈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和咨询单位完成进度付款审核,出具审核报告------进度付款审核报告报委托方审核----------委托方提出审核意见转交财政部门审批--------审批支付
5.5工程变更审核工作步骤和程序
项目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变更审核申请及资料--------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审核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监理公司工程变更审核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咨询公司现场审计组审核工程变更价格方面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报委托方审核----------委托方提出审核意见转交财政部门审批--------审批-------咨询公司存档
5.6工程洽商审核工作步骤和程序
项目承包单位提交工程洽商审核申请及资料--------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审核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监理公司工程变更审核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咨询公司现场审计组审核工程变更价格方面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报委托方审核----------委托方提出审核意见转交财政部门审批--------审批-------咨询公司存档
5.7工程材料价格审核工作步骤和程序
项目承包单位提交工程材料价格申请及资料---------------监理公司对工程材料样品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咨询公司现场审计组审核工程材料样品价格方面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报委托方审核----------委托方提出审核意见或转交财政部门审批--------审批-------监理公司留存样品------咨询公司存材料价格确认单
6.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管理要点、步骤及程序
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分为审核准备、审核实施和审核报告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要点如下:
6.1审核准备阶段内容及要点 6.1.1了解情况:
(1)工程价款拨付情况,即已付工程款项、未付工程款项;(2)委托方设备、材料供应情况;
(3)承包单位工程预、结算书的编制依据,执行定额标准;(4)工程的招、投标情况。
6.1.2收集资料,委托方应提供如下资料(但不限于):(1)批准的新建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2)委托方与承包单位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3)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纸;(4)工程预、结算书;(5)监理单位的有关文件;
(6)监理单位、委托方的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甲供设备和材料明细表;(8)招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9)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10)由承包单位编制、委托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作业指导书;
(11)开、竣工报告;
(12)各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
(1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书等。6.2 审核实施阶段内容及要点 6.2.1竣工结算审核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 审核有关资料,包括如下内容:(1)审查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
(2)对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多计、重计、漏计等错误;
(3)审查结算所套用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定额标准相符,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4)审查工程结算的取费是否准确,计算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审查主要材料的消耗是否合理准确,实际价格是否准确,差价计算是否准确;
(6)重点审查是否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第二步 现场勘察核实。在第一步审核的基础上审核人员应与委托方取得联系,约好时间会同委托方、承包单位对下列事项进行现场勘察核实:
(1)对实际施工的各分项工程逐项进行核查,有无增加工程或未曾施工的内容;
(2)对实际施工用材与预、结算用材在品种、规格、数量方面出现不一致的重点进行核实;
(3)要对必须丈量工程项目的面积、体积、长度和高度进行实地丈量。第三步 审核证据是作出审核结论的基础,审核中取得的证据资料包括各种计算表、汇总表、分析表等,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均应取得可靠的证据:
(1)图纸上没有的增加工程或未曾施工的工程项目,需取得委托方、承包单位双方的签证证明;
(2)在丈量面积、体积、长度和高度时,原结算计算的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需取得甲乙双方的签证;
(3)对施工用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经核实与原结算不一致的部分,需取得委托方、承包单位双方的签证;(4)有变更的工程需有甲方当时的签证单复印件,如无当时的书面签证,必需取得委托方盖有公章的补充书面证明材料;
(5)对委托方用实物直接提供未计价的需有乙方签证认定的证明,并应从财务帐面查明结算价;
(6)对高进高出结算价的材料应核对乙方进货发票进行核对,发现与结算价有不一致的部分,应复印原始凭证;(7)需变更施工企业经济性质的应有查证摘录;审核人员对审核中存在的不确定问题无法找到可以确认的证据,应通知委托方和承包商等单位对不确定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最终形成会议纪要。
审核人员通过审核和现场查勘,做好取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原工程结算进行逐项审定,编制审核明细表、汇总表,在编制审核明细表时应做到:
(8)对原结算中高估冒算的部分要核减,遗漏的项目要补,少计的金额要补足;
(9)政策掌握要有宽严度,对明显不合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对两可之间的要从严掌握;
(10)对每项数据的变更要说明原因。
审核人员将初步编制的审核明细表、汇总表、工程量计算表、取证材料及主要数据变更的说明送主审人员复核定稿,在未经主审复核定稿前,应注意保密。
第四步 合议签定
(1)工程结算的审核结果,涉及委托方和承包单位双方的利益,需约定时间进行三方合议,应取得委托方和承包单位双方盖章或签字认可;
(2)委托方或承包单位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时,根据双方申述的理由是否充分,作出必要的解释或实事求是的更正;
(3)对议定的意见只确定计算原则或尚需补充而更改的数字较多的,还应将调整结果再征询委托方和施工方双方意见;
(4)对审核结果确切无误的项目,而个别施工单位经委托方约好时间多次拒不参加三方合议或无理拒签审核结果时,应当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应影响出具审核报告。
6.3审核报告阶段
在审核实施过程中,审核组应服从委托方的安排,审核实施阶段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及时汇总审核情况,与委托方和承包单位交换审核意见,在此上,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入审核报告的内容,审核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名称、施工图纸设计单位;
(2)施工单位名称、开工、竣工日期和建设规模;(3)审核的依据、程序、方法和时间;
(4)工程原结算金额、审定金额、核减(增)金额;(5)需说明的其他事项或者提出改进意见;(6)有关附件、附表。
6.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步骤和程序工作程序:
项目承包单位提交工程结算申请及资料---------------监理公司对工程结算申请及资料-------委托方审核资料,发出结算工作委托书--------咨询公司现场审计组接受工程结算申请及资料-----------报委托方初审意见----------委托方主导,咨询单位与承包单位核对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协助委托单位报财政评审----协助完成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七)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和采取的措施 1.工程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重点、难点及采取的措施
1.1作为工程实施阶段中,对设计图纸会审及会审记录资料的审核是重点之一
新建检测中心作为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文件是指导工程建设的首要文件,在工程开工前,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及咨询方对图纸的审核及提出会审意见是重点工作。在对设计文件提出会审后,对未来工程的顺利进行,对项目造价的总体控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采取措施:加强图纸会审管理制度,明确审图各方责任,对审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设计单位作出回复和解答。同时做好图纸及会审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1.2作为工程过程管理中,工程进度付款审批也是重点关注之一
新建检测中心作为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在工程进展中需要对各个承包单位进行工程进度付款或材料预付款的审核,在后续进度付款中,也存在对材料预付款的扣回问题。在工程付款工作程序中,对各方作出了程序的规定,但是需要发挥工程造价单位现场核实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对工程进度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对涉及到进度付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审核意见。
采取措施:加强工程进度中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的审核,利用在现场咨询服务的优势,对施工中材料使用、隐蔽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做好监督,做好工程进度审核的档案管理工作。
1.3工程现场存在的设计变更、签证是重点和难点工作
新建检测中心作为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应该作为工程管理和造价咨询服务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在工程进展中在各个专业及需要进行二次设计的分项工程中都存在需要补充的变更,在现场实际施工中会出现不确定的问题。这也是需要进行现场跟踪的意义。
采取措施:加强工程过程中设计变更、签证制度和管理措施,利用在现场咨询服务的优势,对施工中设计变更、签证及时做好现场核实、涉及到合同价格的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召开会议,或利用现场监理例会的办法,及时联系设计单位或邀请专业设计人员在现场解决。做好工程影像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关注材料选型、定价、询价工作。
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点、难点及管理建议:
2.1.1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并符合验收标准。2.1.2对分期进行的工程结算(造价)审计,在每次审计结束后出具《工程项目造价审定书》,告知核减(增)金额及审定金额。在最后一次审计结束后出具《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汇总表》,告知总共核减(增)金额及审定金额,交委托方据以调整工程结算。
2.1.3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结算资料和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有无假预算、假结算的工程项目。
2.1.4审核管理建议书
3.在工程结算审计前必须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3.1编制资料:现场工程量、设计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定额套用、隐蔽工程、新增工作量的验收签证是否有严格的内控制度。
3.2工程质量情况:是否有非法转包工程行为,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监理单位的报告等。
3.3材料价格:在工程结算中材料费用占相当大的比重,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在造咨询工程中,协助委托方在项目主体、装饰装修、配套工程、景观园林的不同实施阶段,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时、准确的做出材料询价,确定合理的材料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另外一方面是要按照工程建设期间材料的实际价格,有依据对差价进行调整;三方面是要审查材料数量是否与定额含量和实际用量一致。
(八)工程项目咨询质量控制措施
1.实行项目负责制,公司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指导。2.制定详细的咨询服务工作计划,制订有效的审核策略,充分发挥咨询服务方案对审核工作的指导作用。
3.执行严格的三级复核制度:(1)项目组方面
第一级:现场驻场负责人对各专业造价人员的工作记录、底稿进行详细复核; 第二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现场驻场负责人的工作底稿进行详细复核,对其他人员的底稿进行重点复核;
第三级:项目负责人对重要事项进行复核; 质量监管部对过程跟踪报告、工作底稿进行复核。(2)公司方面
第一级:公司质量监管部对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现场复核,对各主要服务人员的疑问给予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持;
第二级:技术负责人和质量监管部对项目的审核结果在项目负责人现场复核的基础上,完成二级复核;
第三级: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查。严格执行造价工程师签章制度,强化造价审核人员的个人责任。4.建立充分、及时的沟通机制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时掌握咨询服务工作进度,解决现场人员之间执业判断的分歧,对咨询服务期间出现的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事项按本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办理。项目组通过定期会议形式建立固定的沟通制度,重大事项随时沟通;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组组长定期沟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项目技术负责人就咨询服务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必要时提交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咨询;项目组通过书面形式或与委托方定期会议的形式,就服务的进度、咨询服务中的问题进行沟通;就重大问题,随时与委托方沟通。
建立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请示汇报制度,并将解释权、批准权落实到具体的人,使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事项逐一得到落实制度。
5.保密措施
(1)咨询业务涉及到的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透露。
(2)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具体措施:
(3.1)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公司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项目经理是该项目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2)全体项目参与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委托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3.3)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必须做到:
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复印秘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报批、登记;在保密期限内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公开引用或汇编。
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十)服务承诺
1.职业道德
1.1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在项目现场应以科学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真实地执业并出具阶段性咨询服务报告。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确保在对所有可以得到的相关事实和重要经验进行了全面、客观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为委托方提出咨询意见、解决方案和推荐建议,并且这些意见和方案是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性的,是能为委托方所理解的。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查证获得的有关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必要时采用现场踏勘、函证等有效方法取得工程项目咨询所需资料。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独立地行使执业的权责,公平公正地对待咨询项目相关的利益各方,并对其出具的业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参加与承办业务项目有关的经营活动或在与之有关的企业任职。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接受委托方或被审核单位提供的折让、佣金或礼物等超越工作条件需要的利益,也不应在委托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与被审核单位接触。1.3在咨询项目的进行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对所接触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表现出尊重和诚信。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过程中不应对委托方隐瞒有关工作情况,并应履行对委托方的有关承诺。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确保委托方能够完全了解项目的进展信息,同时应鼓励委托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效果提供反馈信息,并对其提供的建设性意见予以记录。
1.4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有义务严格保守有关客户的各种事件的信息,不在第三者面前泄露任何在咨询项目开展过程中所获得的专有信息。但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制度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除外。
1.5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礼品,不得参加相关单位的宴请和高档娱乐活动,严禁工作人员单独与承包方进行有碍独立执业和职业形象的接触。
对赠送的礼品、现金应设法退回,不能退回的应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汇报,请上级予以决定。
1.6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执业过程中,与委托方或另一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有利益关系的,应当声明回避。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与工程造价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委托方除外)的工作联系,均须有本公司两名(含)以上的人员参加。
2.相关承诺
2.1项目执行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或解除)完毕后,我单位对委托方的全部业务内容、信息资料(包括资料、数据、管理方法等)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委托方批准,不会将委托方的任何信息资料以任何形式(外借、复印、电子文档等)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
2.2若有违反以上规定,委托方有权依据受损失情况酌情索赔,直至取消业务收费及终止本造价咨询业务。
2.3我单位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规,廉洁合作,禁止索贿、受贿等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如出现索贿、受贿等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委托方有权视情节或受损失轻重,酌情进行索赔,直至取消业务收费、终止委托业务及必要的法律诉讼。
3.廉洁准则
3.1准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擅自脱离岗位、不负责任、马虎了事; 3.2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酗酒或借酒闹事;
3.3不准在工作中闹不团结、说三道
四、犯自由主义;
3.4不准利用采购、维修车辆、仪器和设备等收取回扣,弄虚作假,多报冒领或以次充好,损害企业利益;
3.5不准介绍人员到项目相关单位工作; 3.6不准和相关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3.7不准收受相关单位的任何馈赠,包括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4.业务承诺
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标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4.1若我公司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工作范围进行审计工作;
4.2若我公司中标,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项目相关关键阶段及主要工作内容; 4.3 若我公司中标,审计人员将按照投标文件和委托方的要求进入现场进行审计,并按
时提交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作成果;
4.4 若我公司中标,完成的审计结果和工作报告由委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我公司的审计费愿意被适当扣减。因我公司审计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审计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5.业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和相关惩治办法
为了规范本项目造价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声誉,保障审计质量。特制定了工作中应遵守以下廉洁自律制度,如有违犯,则按相应的惩治办法进行处置。
5.1造价人员禁止接受施工单位等利益相关方的吃请,禁止与施工单位等利益相关方私下接触。
5.2造价人员禁止包庇、默许和参与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弄虚作假,捏造数据等有欺诈、伪造、作假的违规行为。
5.3造价人员禁止收受施工单位等利益相关方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礼物。
5.4造价人员禁止假借工作所需,向成员企业、施工单位等利益相关方提出不正当要求或报销有关费用。
5.5造价人员禁止接受成员企业、施工方等利益相关方提供或资助的参观旅游及营业性娱乐活动。
5.6造价人员禁止利用工作便利,在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中为家属、亲友或他人介绍材料供应、工程分包、设备出租等谋取利益,禁止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5.7造价人员禁止泄漏甲方技术和商务机密。
5.8造价人员禁止从事任何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相关惩罚办法:
对于触犯以上行为禁区的人员,如和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收受贿赂的,一律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如触犯法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存在泄露甲方机密的,如果发现,立即除名,并由责任人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