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扫盲教育_开展扫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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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扫盲教育,提高人口素质
厦门市教育局
深入持久地开展扫盲教育工作,减少文盲人口,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我市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基础。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扫盲教育工作扎实稳步开展。
一、我市扫盲教育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扫盲教育工作,于1996年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此后一个时期,我市在继续做好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和巩固扫盲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我市15周岁以上成人文盲率为8.28%,为全省最低,但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我市2007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市15岁以上成人文盲仍有23.6万人,其中非本市户籍文盲8.4万人。
二、我市加强扫盲教育的主要做法
(一)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杜绝新生文盲
市教育局严格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厦门市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下一步将研究出台《厦门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做好适龄儿童组织入学工作,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额巩固工作,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控制辍学率。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合理规划,积极部署,加大投入,新建、扩建学校,增加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学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文盲产生,有效堵住新文盲产生的源头。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提供政策保障
为促进扫盲工作的深入实施,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出台《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扫盲工作的通知》,在转发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同时,制定了厦门市扫盲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教育局等14部门组成的“厦门市扫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市教育局与各区教育局签订《厦门市扫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扫盲工作的领导,逐步完善扫盲工作政策保障体系。各区人民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扫盲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成立区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区扫盲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扫盲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扫盲教育工作。
(三)开展文盲摸底调查,完善文盲档案
各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协调派出所印制15-50周岁人员花名册,根据花名册筛选出文化程度登记空白者及“不识字”者,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以镇、街或社区为单位,逐一登门入户调查,核实当前实际文化程度,及时登记造册,不断健全与完善文盲人口档案资料,为制订扫盲计划和开展扫盲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强扫盲教育培训,提升扫盲队伍素质
逐步建立扫盲工作机制,重点建设好扫盲教育的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成立由市、区教育局扫盲专(兼)职干部组成的扫盲管理队伍;由镇(街道)领导、中小学校长、村(居)干部等组成的动员队伍;由各区中小学、文技校、成教中心等教师组成的扫盲教学队伍。2008年,我市还组织编印了《厦门市扫盲教育读本(试行)》,认真组织扫盲工作负责人参加福建省扫盲教材师资培训班,举办了厦门市首期扫盲教育师资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扫盲教育专家授课。各区教育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区级培训,全市共培训各区扫盲负责人、专(兼)职干部及街道、镇、场的扫盲专(兼)职教师等299人。通过各级各类培训,扫盲工作人员初步掌握了新时期扫盲教育的实施与管理方法,有效提高了我市扫盲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创新扫盲教育手段,扎实推进脱盲工作
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实际情况,结合教育发展的规划和目标,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紧抓住“以学技术为切入口,通过学技术带动学文化”这一扫盲教学改革方向,结合文盲的实际需求,不断改进扫盲的手段和方法。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承包教学、“以测代扫”等方式灵活施教,充分发挥学校、文技校、农村中小学远程现代化教育设备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媒体、肢体语言等方法,增加扫盲学员的学习兴趣,学员出勤率高,群众普遍反映良好,同时吸引了不少持观望态度的文盲前来报名学习。集美区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派出所、镇(街道)等部门,组织人员入户动员文盲参加学习,举行隆重热烈的扫盲教学开班仪式,积极开展扫盲教研活动,提高扫盲效益。2008年底,该区已开设7个扫盲教学班,共有157名学员参加脱盲学习,其中9名15-24周岁的青年文盲人口成功脱盲。翔安区教育局结合本区文盲人口分布较散的实际情况,灵活采用集中办班、送教上门、庭院教学等多种形式逐步开展扫盲工作。同安区教育局在做好普通文盲扫盲教学的同时,认真做好残疾人扫盲试点工作,组织同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门负责对区域内的残疾人文盲进行扫盲教学。改变单纯考核学员的识字量、写作、算术运算等作为衡量是否脱盲的方法,根据扫盲对象对生产、生活的基本学习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利用文字、影像、声音、图片等多种途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脱盲标准和测试方法。
(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整体推进扫盲工作
为充分发挥扫盲教育先进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各区扫盲工作经验交流与借鉴,我市在集美区召开了“厦门市扫盲教育工作现场会”,市教育局局长赖菡在会上就推进我市扫盲教育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集美区分管教育的副区长和集美
区教育局作了扫盲教育工作经验介绍,与会代表参观了集美区开展扫盲教育的展板,开拓了工作思路,增强了信心,有力地发挥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了全市扫盲教育工作的发展。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等新闻媒体也作了专门报道。
三、推进扫盲教育的对策思考
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我市扫盲教育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扫盲工作仍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
1、社会上对扫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各区对扫盲教育重视程度不平衡、组织机构还不够健全、扫盲教育专项经费不足、专职人员配备不够、保障力度尚待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各自优势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直接影响了扫盲工作的开展;
2、我市文盲人口还呈现大龄多、农村多、妇女多、进城务工人员多、居住分散等“四多一散”的特点;
3、部分文盲特别是农村文盲思想较为陈旧,积极性不高,动员学习难度较大;
4、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居所稳定性低、上班时间长、可支配时间短,进行文盲人口摸底调查的难度大,集中办班教学十分困难。
因此,必须深入学习贯彻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新特点,采取新措施,进一步推进扫盲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扫盲投入,设立扫盲专项经费和专项教育事业编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扫盲队伍,促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协调推进,齐抓共管”的扫盲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拓创新,进一步改进扫盲教育手段,针对扫盲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提高扫盲效益。加强督导,完善评估和报告制度,把做好新时期的扫盲教育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畴,加强对扫盲工作的过程性督导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