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欺骗公众半个多世纪_中国高速铁路发展技术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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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欺骗公众半个多世纪

8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在北京铁路局营业处购买了一张从北京至义乌的火车票,票价为203元。购买火车票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凑巧的是学法律出身的黄先生事后得知,其购买的车票中包含了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3.98元,却无人告知。

结果,黄先生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自此,牵出了“尘封”54年的火车票强制保险。

(来源:法制早报)

“这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火车票强制险已经收取了54年,我以前竟然不知情!”黄先生气愤地说,“这个保险到底是保的什么,怎么保的?并没有人告诉我,更不要谈通过这个保险受益了。”

黄先生一席话道出了大部分旅客的心声。黄先生一纸诉状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其诉讼请求之一便是:依法确认被告在收取意外伤害保险费时未履行告知义务。

日前,铁路法院已经对此事立案,法院将择日审理。黄金荣接到法院立案通知后,前往法院交纳了50元诉讼费。

此案的新闻代言人毛晓飞律师对记者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本案中,黄先生在购买火车票时,没有获得任何有关火车票中包含保险费的真实情况,也无从得知自己因此享有的权利,显然侵犯了铁路旅客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此,北京交通律师网创始人、交通法专家董来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火车票强制险的收取确实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当事人:申请取消“强制意外险”

然而,这一事件并没有停留在火车票“强制意外险”是否侵犯旅客知情权上。

黄金荣告诉记者,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相关规定,已于9月26日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了《请求对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进行审查并撤销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申请书。“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呼吁,这个火车票‘强制意外险’能够取消。”

毛律师说,在旅客收取保险费时,保险费的收取原则是按基本票价的2%计算,这意味着旅客购买车票的票价不同而缴纳的保险费是不同的,如果票价相差大的话,缴纳的保险费的差额也是非常大的。

但是,根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旅客发生意外伤害,其享受的最高保险金额却是相同的,即两万元,这也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对于取消火车票“强制险”的申请能否成功的问题,黄金荣满怀信心。他认为,在飞机、轮船取消强制险的今天,铁路强制保险并不能因它存在了半个世纪,就成为一种合理性收费。“取消它只是时间的问题,而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律师:“强制意外险”不合法

黄金荣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取消火车票“强制意外险”的同时,还抛出了另一个“炸弹”——火车票“强制意外险”可能是不合法的。

代言人毛律师表示,他们现在正在对“铁路旅客强制意外伤害保险合法问题”展开调查,已搜集到相关的资料。

他提到,“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保险自愿原则。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而现在铁路部门在出售车票时附加“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主要依据是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是该条例不应归入到行政法规的范围。

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发布施行《条例》的是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为政务院下属委员会颁布的规章不能高于行政法规的地位。其次,该《条例》在1992年6月5日进行过修改,但此次修改是铁道部以通知的形式下发的,《关于提高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通知》中强调经国务院批准。尽管存在国务院的批准,但是国务院下属的各部委以通知的形式进行修改并不符合修改行政法规所要求的程序,从这一点也可以确定该《条例》并不是行政法规。

如果该《条例》不属于行政法规,那么,保险公司就没有权力强制旅客与其订立保险合同。换一句话说,签订强制性保险便是不合法的。

专家:不知道的险,如何索赔?

如果乘客在乘坐火车途中出现意外伤害,真的可以据此要求保险赔偿吗?

记者一位做了十几年保险的朋友说“这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其中又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旅客未被告知现在承保的保险公司是哪家,保险人身份不明,投保人的知情权被剥夺,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投保人的权利也处于不稳定状态。试问,有多少人曾因为在火车上被水烫伤、被人踩伤而获得过赔偿?

交通法专家董来超也表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采取强制保险”已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1993年,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改为自愿;2001年,轮船旅客投保意外伤害险也改为非强制险,旅客自愿投保意外伤害险越来越成为一种必然。在其它种类运输方式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都变为自愿保险的现在,仅有“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仍采用强制性的方式显然已不合时宜。

律界:公益诉讼促进公共事业

尽管对案子胜诉的几率持谨慎态度,但大多数人一致认为此次诉讼能够间接推动我国公共事业的发展。

董来超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这一案件的症结就在于铁路部门为乘客强制代买了“意外险”,剥夺了乘客的知情权,而导致乘客不能自行选择是否购买这一险种。而在西方国家的《交通保险法》却是另一种做法,他们一般都会强制承运人投保“责任险”,即铁路、公路等行业的运输企业自己掏钱买保险,如果因为他们的责任导致旅客伤害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而旅客是否投保“意外险”,完全是自主行为。他认为,这一案件一方面有助于增进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另一方面,民众的普遍知情,也能促使公共事业的改进。

“如果说旅客使用其它交通工具都可以自愿买保险,那么,什么样的特殊运输风险又使得铁路可以继续保留建国之初设立的强制保险制度呢?”最后,毛律师仍表示,不论胜诉与否,作为公益法律援助律所,通过这一案件“揭开大多数人看不到的保险法律陷阱,从而推动法治化进程”才是最主要的。

-现在铁路部门在出售车票时附加“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主要依据是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是该条例不应归入到行政法规的范围。

如果该《条例》不属于行政法规,那么,保险公司就没有权利强制旅客与其订立保险合同。换一句话说,签订强制性保险便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网友之言:中国铁路的几大恶心之处!(转帖自中华网汽车论坛)

说起中国的铁路服务,是让人骨子里愤怒的。这么庞大的一个国有全民性质的交通服务机构,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完全走向市场化呢?我作为一名多年来一直支持中国铁路事业发展和赚钱的铁路消费者,知道铁路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憋在心里,总想找个时候把它说出来。

一、中国铁路进出站都检票,防人甚于防贼。中国的公路客运,是买票进站,进站是需要检票的,出站是免检票的。中国的民航客机,也是买票进站,进站需要检票,出站不需要。为什么公路和民航,可以做到出站免检票,中国铁路就不能做到呢?是中国铁路闲人太多闲着没事干才想出来的这一招,还是防止乘客逃票而加强管理呢?或许这两方面的因素都有,但养闲人和防逃票都会提高铁路成本,势必导致管理混乱,人浮于事,效率底下,甚至年年亏损,反市场化而行之,为什么不彻底改革,取消出站检票制度,符合市场规律呢?

“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这是中国铁路的低能官商写照。

二、中国铁路春运涨价,非春运却不降价。明知道春运人多,铁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涨价,硬座涨15%,卧铺涨20%,就像杀猪一样,每年春节都要宰一回,管他痛不痛。逢到不春运时,民航可以降价,招徕乘客,铁路就不成,宁愿空车,宁愿人为亏损,也不愿意有折扣,更不愿意与汽车和飞机争客户,还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这样做怎么能够走向市场化呢?怎么才能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呢?相反,春运客流量大,按照市场规律,不但不应该涨价,更应该降价,降个15-20%才能够刺激消费者出门选择火车,而不是选择飞机和汽车。

中国铁路,想教人不生气,实在给不出一个理由来。

三、临时列车,服务也临时。中国铁路的临时列车,一慢、二脏、三服务差。正如中国铁路号称的快车“优质优价”一样,临时列车是“劣质低价”。只要低价,只要坐上这辆车,就别提多窝囊了,没有列车员给你送开水,没准车窗还漏风,厕所要么关不上,要么打不开,更有甚至两个厕所他永远只开一个。我曾经调查过一次,有一趟北京列车段开出的临时列车,车上的乘务员也是临时抽调的,甚至是下岗职工临时上岗的,糊里糊涂什么也不懂,列车长和乘警只知道卖餐车上的午夜茶座,你掏钱你就是乘客,享有卧铺与掏小费有关,他们的嘴脸也是一副死猪不怕热水烫的模样,我经历过,也愤怒过,但却奈何不了他。

中国铁路,从来不拿乘客当消费者,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没办法,民意起不了关键作用,所谓铁路消费者听证制度,多半是个摆设。

四、列车进站停车也停厕所。大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可是在列车上,只要是进了站,他们就会锁上厕所,哪怕是停车10分钟,照样不开,不管有没有人憋不得尿。他们的理由是中国列车厕所都是“直排式”的,这边拉,那边就排,列车边开边拉,铁轨和周围空气便洋溢着屎尿的物质和气息,几十年如一日。为什么中国铁路这么落后呢?

中国早在清末那拉氏垂帘听政时代就开始修铁路了,百年之后却不能改变直排式的列车厕所,更不去改变列车停车进站不开厕所的先例,长期下去,坏规矩只能是坏规矩,中国铁路的名声因此也就好不起来。

五、无座票与有座票同价。这是中国铁路的强盗逻辑,你只要上了车,有座无座都享受同样的价格。相比之下,卧铺还好一些,上铺最便宜,中铺贵一些,下铺更贵,层次分明。可无座与有座之间的价格,就是不区分,少一分也不行。我们买书还知道精装本与平装本的价格不一样,中国铁路的官老爷们为什么不从一名乘客的角度想问题呢?有座全价,无座半价,为乘客某利益也是国有铁路的为人民服务的一种方式,一种可贵的行动,为什么不试试呢?

六、必须凭火车票购买站台票。送站,要凭火车票买站台票,这一无理规定无非是防止有人借送站之机不买票乘车。这本是铁路内部的管理问题,现在却把它当成乘客的负担推在乘客的身上,实在是不合理,霸道。铁路既然是全民的,就应该对全民的方便负责,民众什么时候需要进站送人,接人,就什么时候买站台票,全国铁路都应该一样,别再有那么多的无理限制。

七、铁路食品价高,从不主动给发票。铁路不是经济特区,为什么一盒同样质量的快餐,在列车上就可以涨价一倍,甚至两陪?北京开往杭州的T31/32次快餐是15元一份,到了另一列开往杭州的Z9/10次快餐卖到20元一份,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主动给过发票。即使到餐车吃饭,价高不说,每次都是索要,才给予发票。以往,他们是从来说是没有发票的,多亏有乘客打类似的官司,铁路才想起来他们是经营者,乘客是消费者,经营者有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义务,法律目前他们不敢随意糊弄了。

八、铁路法院让乘客打不赢告铁路的官司。乘客打不赢铁路官司,主要是铁路“家里开着法院”。正如一个企业来说,如果他开着法院,你找他打官司,不是与虎谋皮吗?如果按照铁路开法院的思路,那么银行、汽车公司、航空公司、石油公司、保险公司、邮局等等,都应该开着形形色色的法院,谁来打官司都不怕,“老子就是法官,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嘴唇,谁奈我何?”

九、火车站站台上取消供乘客免费洗脸刷牙上厕所的洗手间。火车票越来越贵,火车站越建越气派,可是你在站内,下了车,想找个洗脸刷牙的地方很难。在车上,人多,地方狭窄,洗漱不方便,下了车同样不方便,只有出了站才能找到洗手间,而且免费的洗手间多半不卫生。在上海站,站内找厕所简直比登天还难,你问人家死人一样脸色的站内穿铁路制服的工作人员,他一是不耐烦,二是轻易不告诉你,仿佛他们从来不上厕所――难道他们是死人?三就是瞎指点,弄得一些乘客愤怒极了,随便在站内找个地方随地洒小便,谁让你们上海人的上海站还讲卫生,还揶着藏着厕所,愤怒极点和失去理智的乘客就狠狠地报复你们„„当然也有憋着出站的,可是出站的火车站门口的厕所是收费的――同样不给发票(收据),不给钱不让进,一分钱难道英雄汉。这就是上海人的精明与恶劣,北京火车站的厕所,以及更多的公共卫生间,都可以不收费,借用路人的一句粗话说,你他妈上海的铁路厕所就值钱了,以制造紧缺的计划经济方式有偿供应厕所,而不管什么是“乘客至上,服务第一”了,什么是国际大都市了。

十、铁路员工乘火车免票。对此,我想说他们凭什么有这个揩油特权,凭什么占国有全民机构的这个便宜,何德?何能?按照他们的这个逻辑,电信员工可以免费打电话,邮政员工可以免费寄信,银行员工可以免息贷款,电力员工可以免费用电,自来水公司可以免费用水„„建议全国性地取消铁路员工的免费乘车证,谁坐车谁买票,国家又不是不发你们工资,凭什么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搞特殊化,搞私有化!

十一、卧铺换牌,多此一举,劳民伤财。经常乘坐火车卧铺的人都知道,上了火车一个小时之内要拿火车票换卧铺牌,一旦来不及换,一个小时后该卧铺就有可能被列车员卖掉。本来,一截车厢里到底有多少个卧铺位,多少名乘客上车,一目了然,可是中国铁路却发明了一个换牌的拙笨办法,难道只有换牌才能知道有没有剩余卧铺,列车上的工作就这样墨守成规,效率低下,没有突破?换牌制度不合理,一是给乘客带来麻烦,不方便;二是对来不及换牌或其他种种原因没换牌而铺位被卖掉的乘客造成经济损失,是有失公平的“霸王合同”;三是铁路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把本来应该列车工作人员做的工作转嫁到乘客身上,是典型的不作为,失职行为。

以上罗列的仅仅是我所眼见和知道的一些现象,说十一宗罪并不一定就是十一宗,或许还有二十宗,甚至更多,我希望我们每一位乘坐过火车,或者经常乘坐火车的人,能够处处留意一下,多找些中国铁路的问题,我相信,只有通过经常曝光“铁老大”的这些问题,才有可能改进他们的工作和服务,才能使其更有效率,更能体现公平,更具市场竞争能力。批评它,是为了它好,说明我们消费者还有耐心,还希望看到中国铁路的光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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